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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07X/2022-00041 [ 发文字号 ] 树人府发〔2022〕56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4-20 [ 发布日期 ] 2022-05-1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07X/2022-00041
[ 发文字号 ] 树人府发〔2022〕56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4-20
[ 发布日期 ] 2022-05-12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树人镇创建市级卫生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

《树人镇创建市级卫生镇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树人镇创建市级卫生镇实施方案


为加强场镇管理,改善场镇形象,提升场镇品位,促进广大居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积极打造卫生洁净健康的人居环境,全面推进城镇化进程,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场镇环境,根据《重庆市卫生乡镇标准》(最新版),结合树人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我镇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丰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背景下,以建设重庆生态文明示范镇、丰都绿色崛起样板镇”为总体目标,把加快小城镇建设作为夯实发展基础、改变树人面貌、提升对外形象、建设宜居环境的首要任务,深入领会和认真贯彻中市县有关小城镇建设的会议及文件精神,按照建设现代化小城镇的要求,创新思路,增添举措,抓重点、严管理、上水平、促和谐,进一步提高场镇管理水平,优化人居和发展环境,迅速掀起创卫”工作热潮,为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针对场镇特殊的区位,以整治规范车辆停放、洗(修)车场地占道、流动摊点占道、农贸市场及小街巷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爱国卫生为重点,形成监督管理手段有力、管理标准细化、执法行为规范、岗位职责明确的执法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镇管理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把树人镇建设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城镇管理规范、生态环境良好的场镇,全民文明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城镇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确保在2022年创建为重庆市市级卫生乡镇。

三、工作任务

(一)车辆乱停乱靠整治

整治要求:以规范交通秩序,整治车辆无序停放行为。重点对场镇各路段及各路口等场镇主干道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进行治理规范,狠查交通违章和车辆随意停放行为,做到按线行驶、人车分流、各行其道、停放有序;科学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划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停车位,做到车辆停放(含人力板车)定点、定区域、规范有序。

整治目标:确保场镇交通畅通规范有序,主干道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各类车辆(含人力板车)定点停放、进场入室、整齐规范。

牵头领导:敖玉松

责任单位:应急办牵头,规环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柏树居委和派出所协调配合。

(二)洗(修)车场地占道经营整治

整治要求:全面整治场镇的洗车、修车经营点(场),查处违章经营洗车、修车场所,杜绝洗车修车污水乱排乱流及其污泥、油渍污染路面,堵塞场镇下水道等现象,对不具备洗车、修车场(点)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

整治目标:无污水污泥油渍污染路面,无占道超店经营。

牵头领导:陈军

责任单位:规环办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柏树居委和派出所协调配合。

(三)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整治

整治要求:对主次干道占道摆卖和流动摊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合理规划无店面商贩摆摊设点区域,同时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秩序,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占道经营的摊点。

整治目标:确保摊点归店、游商归区,主次干道无流动商贩摆摊设点,道路规范整洁有序。

牵头领导:陈军

责任单位:规环办牵头,经发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柏树居委和派出所协调配合。

(四)背街小巷及镇村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整治要求:负责场镇责任范围内及重点部位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的组织实施,督促石岭岗、大楼脚、万寿桥、双凤山等村,全面清除镇域范围公路干道(丰忠公路)沿线、镇村结合部、场镇出入口、农贸市场及小街巷的垃圾死角、杂草,疏浚垃圾、清除小广告等。严禁乱搭乱建,并清除违规建(构)筑物。

整治目标:卫生达标,无占道堆物,道路全天保洁,无暴露垃圾、无垃圾死角、无垃圾广告。落实卫生保洁人员,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牵头领导:陈军、杜江林

责任单位:规环办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大柏树居委、石岭岗、大楼脚、万寿桥、双凤山村委协调配合。

(五)农贸市场整治

整治要求:加大农贸市场管理的整治力度,全面整顿规范管理市场,实行划区经营,做到农副产品交易归类入场。

整治目标:农贸市场场内无污水乱排、垃圾乱倒,摊位入室,摊点归区,交易秩序和周边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无场外交易行为,严禁超范围、超区域经营。

牵头领导:孙全英

责任单位:经发办牵头,规环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柏树居委和派出所协调配合。

(六)实施环境保护

实施“蓝天碧水”净化行动,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保护力度,确保水域功能区无“劣V类”水体,城镇水质达标率100%。严格控制文化娱乐场所、家电经营、商品广告宣传的噪声污染,确保城区内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8分贝,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50%以上。控制城建区烟尘,取缔城区内煤烟灶,大力推广清洁燃料,确保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90%以上。开展工业企业“三同时”实施情况的清查,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做好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完善污水、垃圾基础设施,力争污水、垃圾处理率达标,医疗废弃实行安全储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加强万寿桥矿区的粉尘治理。组织志愿者定期组织“关爱母亲河”行动,对树人河流域的主要河道及两岸垃圾进行清理。

牵头领导:陈军

责任单位:规环办牵头,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相关村(居)协调配合。

(七)实施食品安全行动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确保食品卫生检测合格率达到80%;加强冷链食品检测监督力度,确保冷链食品无新冠肺炎病毒污染;大力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各类餐饮店的管理,落实食品量化分级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全镇食品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以上;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督促各类市场建立完善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账、过期食品退换等制度,确保各类食品卫生安全。

牵头领导:孙全英

责任单位:经发办牵头,大柏树居委协调配合。

(八)实施生活饮用水安全行动

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确保生活饮用水检测五项指标总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水厂各类证照齐全,且有健全的管理、消毒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监测出厂水和末梢水游离余氯并有记录。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对出厂水进行一次检测,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每半年对末梢水进行一次检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未发生因饮水污染导致的介水传染病。 

牵头领导:夏仕泉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牵头,社事办、卫生院、各供水单位协调配合。

(九)实施传染病防治行动

认真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力争计划免疫安全注射率达100%,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95%以上,保证辖区内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7%以上,确保我镇无免疫针对性疾病暴发流行;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健全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加强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全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控制在2%以内。

牵头领导:何世权

责任单位:社事办牵头,卫生院协调配合。

(十)实施爱国卫生运动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每年集中统一开展群众性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活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各村(居)、各部门要建立健康教育领导机构,居民健康生活方式与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各单位建立健康教育工作组织,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学校开设健康教育开课率100%。

牵头领导:何世权

责任单位:社事办牵头,卫生院、文化服务中心协调配合。

(十一)完善场镇功能

新建和改造场镇灯饰照明设施, 美化和亮化场镇环境;规范整治临街门店牌匾,逐步实行统一材质,统一规格, 统一颜色;启动集镇主要干道管线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天然气、电力、电视、电信、移动等线路设施规范化;按规划改造建设旱厕为卫生厕所;改造道路绿化设施,维护树池干净整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建设文化中心和休闲娱乐广场,着力改造道路建设,把树人镇建设成为丰都县的商贸、休闲、娱乐重镇。

牵头领导:陈军

责任单位:规环办牵头,大柏树居委协调配合。

(十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科学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开展五清理一活动,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推进整洁田园、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清理房前屋后杂物堆,清理田间地头废弃物,清理管线“蜘蛛网”,推进村庄绿化、亮化工程建设。

牵头领导:杜江林

责任单位:规环办牵头,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各村(居)协调配合。

(十三)健康教育普及活动

一是加大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收集和整理好学校、医院健康教育资料。二是利用培训、讲座、专栏(从2022年4月起每月一期更新)、公众活动、媒体等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加强户外宣传力度,在场镇街道、广场等公众场所设置健康知识宣传专栏至少2块,每季度更换一次,利用户外广告、LED等开展宣传活动。三是加强控烟宣传活动,在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农贸市场等场所规范张贴禁烟标识,有条件的单位落实控烟劝导员。

牵头领导:何世权

责任单位:社事办牵头,卫生院、镇级其他部门、各村(居)配合。

(十四)实施中小学创卫

完善中小学创卫功能,加强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完成公共厕所改造。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改善学校教学条件和卫生设施质量,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完善健康知识专栏设置并按时更新,按规定在校内设置禁烟标识。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疫情,无瞒报、漏报现象,有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以及创卫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牵头领导:杜江林

责任单位:教管中心牵头,各中小学、幼儿园协调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

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创卫”实施方案,层层签订“创卫”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组建领导班子和办公室,建立“创卫”长效机制。广泛宣传发动,大造舆论声势,使“创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级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二)集中创建实施阶段(2022年5月至2022年9月)

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重庆市卫生乡镇标准》(最新版)及考核评分细则要求,扎实做好“创卫”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按照目标责任要求,重点抓好阶段性目标的完成。创卫领导小组要加大督查力度,按职责分工组织自查整改,并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日常管理,到2022年9月底,全面完成“创卫”各项目标任务。

(三)查漏补缺、迎接调研阶段(2022年10月)

2022年10月,“创卫”各职能部门按照《重庆市卫生乡镇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对“创卫”效果进行评估,镇创卫办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模拟检查,对尚未达标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预检出的问题抓紧整改,保证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四)迎接县市爱卫会考核验收阶段(2022年11月—2022年12月)

对照《重庆市卫生乡镇标准》进一步搞好巩固提高工作,完成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做好迎检准备,申报并接受县、市爱卫会正式检查验收。

五、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

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创卫”工作,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创卫”宣传力度,营造强大舆论氛围,提高全民“创卫”意识和大卫生观念,特别是要加大对学校师生、机关干部职工、社区居民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一是层层召开“创卫”动员会,部署“创卫”工作,落实“创卫”责任。二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开辟“创卫”专栏,建立“创卫”曝光台,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公开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单位进行批评曝光。三是在城区交通要道、繁华地段、窗口单位、标志性建筑和公共场所设置规范、醒目的固定性“创卫”标语和宣传画。四是采取街头宣传、文艺表演、办宣传栏和培训班等寓教于乐的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树人”、“病媒生物防治”、“疾病预防控制”等系列宣传活动。五是认真开展好“门前四包”、“爱国卫生月”、“全民动手日”、“世界无烟日”等群众性卫生活动,引导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城镇管理和卫生镇创建工作中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双指挥长制度的创卫指挥部,对“创卫”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全面指挥,由党委书记黄廷国、镇长陈祥文任指挥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相关职能部门、村(居)两委工作人员为成员。指挥部下设综合办公室在民政与社会事务办,由镇长陈祥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莉红、何世权为副主任,并抽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文件、资料收集和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创卫”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确保组织、人员、经费、任务、措施、奖惩等全面到位。

(三)全面落实责任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创卫”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各有关责任单位要与镇“创卫”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创卫”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级实行目标责任制,推行主要领导包街道,分管领导包部门,驻村干部包村社,社区干部包门店的“四包”责任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加大执法力度

坚持依法治镇、依法管镇,认真抓好执法队伍建设,设置文明卫生监督岗,组建群众性执法监督队伍。派出所、规环办、综合执法大队、卫生院等部门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到尽心尽责,管理到位,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对城区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卫生秩序、市场秩序、施工现场秩序的有效管理。对违法占道、流动经营、乱停乱靠、带泥上路、乱倒垃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问题,要加强协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进行彻底整治。

(五)强化督查督办

“创卫”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巡查制度、督查通报制度、例会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对“创卫”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要注重倾听民意,设立“创卫”公开电话,认真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创卫”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识大体、顾大局,保证政令畅通,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创卫”工作整体推进的部门和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扣分,并将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经常性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创卫”工作的督促检查,随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处理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创卫”工作顺利推进,并如期实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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