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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07X/2021-00046 | [ 发文字号 ] | 树人府发〔2021〕94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24 | [ 发布日期 ] | 2021-09-24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07X/2021-00046 |
[ 发文字号 ] | 树人府发〔2021〕94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24 |
[ 发布日期 ] | 2021-09-24 |
关于印发《树人镇2021年白江洞水库(小一型)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树人府发〔2021〕94号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树人镇2021年白江洞水库(小一型)防汛应急
预案》的通知
镇辖白江洞水库、相关应急分队、各防汛抗旱成员单位:
为全力做好我镇2021年度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现将《树人镇2021年白江洞水库(小一型)防汛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2日
抄送:丰都县防办、县农委、县水务局。
丰都县树人镇党政办室 2021年3月22日印发
树人镇2021年白江洞水库(小一型)防汛应急预 案
1 总则
1.1目的
为有效地组织开展抗洪救灾工作,使防汛指挥机构在抗洪抢险工作中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有效控制洪灾的扩展,防止和减轻洪涝灾害损失,保证水库安全。
1.2工作原则
辖区水库防汛工作根据《防洪法》的规定,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部门负责。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科学、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的原则;坚持统一认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的原则;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力求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公众参与的原则;坚持以驻地应急分队为主和尽可能调动社会力量参加抢险救灾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自灾害处置办法》、《水库管理通则》的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1.4现状
具体见基本情况统计表。
树人镇水库工程情况统计表(一)
水库 名称 | 村 | 建设年代 | 最高气温 | 最低 气温 | 年降 雨量 | 集雨 面积 | 影响区域公路 | 农田 | 房屋 | 人口 |
白江洞 | 白江洞村 | 1975 | 39 | 7 | 1098 | 12 | 4 | 2160 | 563 | 2000 |
树人镇水库工程情况统计表(二)
水库名称 | 总库容 万立方 | 调洪库容万立方 | 兴利库容万立方 | 死库容 万立方 | 淤积库容万立方 |
白江洞 | 376 | 38 | 327.4 | 17 | 3 |
树人镇水库工程情况统计表(三)
水库名称 | 平均流量 | 设计洪峰流量 | 洪水总量 | 校核洪峰流量 | 校核洪水总量 |
白江洞 | 395万立方 | 12002立方/秒 | 114.23 | 188.39 | 169.9 |
树人镇水库工程情况统计表(四)
水库名称 | 校核洪水位 | 原设计洪水位 | 汛期限制水位 | 正常蓄水位 | 死水位 |
白江洞 | 498.725 | 498.326 |
| 469.23 | 459.776 |
树人镇水库工程情况统计表(五)
水库 名称 | 坝型 | 最大坝高 | 坝顶高程 | 坝顶 宽度 | 坝顶长度 | 安全类别 | 防洪标准 | 结构安全 | 湾流安全 | |
白江洞 | 石拱坝 | 38.6 | 499.38 | 2 | 123.64 | A | A | A | A |
树人镇水库工程情况统计表(六)
水库名称 | 溢洪型式 | 进口底板高程 | 堰顶宽度 | 最大泄洪量 |
白江洞 | 坝顶挑流式 | 497.383 | 30 | 15立方/秒 |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白江洞水库水库防汛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已成立树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协调各级各部门防汛工作,发布防汛抢险处置指令;编制并监督实施水库防汛应急处置预案,确定和宣布启动预案;调度应急抢险队伍;向丰都县防办及时汇报防汛情况,执行其决定和命令,必要时候申请支援。
设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下开展防汛工作,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汇报防汛情况,执行镇防洪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负责掌握汛情和水库蓄水状况并及时发布信息和预警;直接储备和调运防汛抗旱物资。
2.2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树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水库的全面防洪领导工作,在出现重大险情时指挥防洪抢险。
镇防汛抗旱办公室在树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辖区水库防洪工作日常事务,开展汛前、汛中和汛后安全检查,负责水库的水情和雨情收集、水文资料的管理和水库调度计算,为领导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3 预防、预测和预警
3.1预防为主
坚持以预防为主,在3月底组织有关部门的水工技术人员开展辖区水库汛前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保证通信畅通、防洪抢险物质准备充分。抓好汛中、汛后的检查和大坝日常巡视检查,联系丰都气象局和县防办做好天气预报工作,保证防洪具体工作措施提早完成。
3.2信息监测与报告
通过水库管理员全天候观测水库流域的雨情、水情汛情信息,用电话方式向镇防洪办公室报告。镇防洪办公室要24小时留守人员值班,保证及时准确地收集到各种防汛信息。
3.3支持系统
辖区水库水情信息主要通过人工进行监测,信息主要以电话方式上报。
3.4预警级别及传递
按照重庆市防洪办公室《预案》的原则规定,结合白江洞水库的实际情况和大坝工程险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对下游造成灾害的严重程度,将水库大坝险情级别和应急处置级别划分为四级,即
1.特大险情—特别严重(Ⅰ级)
2.重大险情—严重(Ⅱ级)
3.较大险情—较重(Ⅲ级)
4.一般险情—一般(Ⅳ级)
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予以表示。
当水库大坝出现各种险情时,镇防洪办公室应立即报告镇防洪领导小组,由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险情的级别上报丰都县防办。
大坝工程险情 | 特大险情 | 水位达溢洪道口以上1m | 特别严重(Ⅰ级) | 红 |
重大险情 | 水位达溢洪道口以上0.5m | 严重(Ⅱ级) | 橙 | |
较大险情 | 水位在溢洪道口 | 较重(Ⅲ级) | 黄 | |
一般险情 | 水位在溢洪道口以下0.5m | 一般(Ⅳ级) | 蓝 |
3.5预警行动
当镇防洪办公室通知出现重大险情时,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应立即采取预警行动。
镇防洪指挥部统一指挥防洪抢险工作,负责信息的发布和与当地应急分队联系,寻求当地群众的支持,管理抢险中的人员调配、物资供应和资金准备。其余各部门采取的预警措施基本与部门岗位职责一致。
4 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蓝色预警(Ⅳ级)应急处置程序
1.防汛抗旱办公室收集和汇总水情、雨情信息,每2小时向镇防洪领导小组的领导和丰都县防办报告一次。
2.水库技术负责人身临现场,昼夜值班搞好安全检查,加强水情、雨情监测。
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处置程序
1.水库技术负责人蒋庆涛身临现场,昼夜值班搞好安全检查,加强水情、雨情监测。
2. 副指挥长夏仕泉、鲁小权、何世权、向成言抵达现场留守值班,收集水文、气象部门实时汛情,密切注视汛情发展趋势,每小时向镇防洪办公室报告一次。
3.镇防汛抗旱办公室每小时向县防办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报告一次。
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处置
1. 副指挥长夏仕泉、鲁小权、何世权、向成言抵达现场,负责指挥协调水库大坝的抢险救灾工作。
2.水库技术负责人蒋庆涛每30分钟向副指挥长夏仕泉、鲁小权、何世权、向成言报告水情、雨情和大坝的有关信息一次,同时报告镇防洪办公室。
3.镇防洪指挥部指挥长黄廷国留守镇防洪办公室值班,及时处理各种紧急情况。通知应急分队和各部门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处于紧急待命状态。每小时向县防办报告水情、雨情和大坝的有关信息一次。
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处置
1.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黄廷国应立即向副指挥长夏仕泉、鲁小权、何世权、向成言下达抢险救灾命令。要求抢险应急分队、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分级管理、统一指挥、归口包干的原则实施抢险救灾。
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副指挥长夏仕泉、鲁小权、何世权、向成言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人武部负责调遣全镇其他应急分队补充抢险力量,安排各应急分队统一作业;应急分队负责搬运石料、沙袋等物质,构筑防风浪挡墙和架设抽水设施,增大洪水泄流量防止洪水溢流大坝顶部,降低垮坝风险和减少灾害损失;镇农业服务中心和社会事务办、辖区村组负责提供包装袋、抽水设施、铁锹和木桩等抢险物资;文化广播站、派出所、电信局、卫生院等部门负责雨情,工情,水情宣传、治安管理、通讯联系等工作,努力降低灾害至最低程度。
3.水库技术负责人蒋庆涛每20分钟向镇防汛抗旱办公室报告水情、雨情和大坝的有关信息;镇防洪办公室每30分钟向县防办报告有关信息一次。
4.丰都县防办应及时收集汛情、险情和工情,对重大险情、灾情及时组织专家会商,提出合理建议,通报给镇防汛抗旱办公室,供领导决策参考。
5.必要时,请求武警部队参与抗洪抢险斗争。
6.对无法转移的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防治次生灾害发生。
7.根据防洪救灾的需要,在邻近区域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抢险队伍。
8.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发布有关信息,稳定民心,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有序。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树人镇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收集树人镇全镇范围内的雨情水情信息和各水库大坝的运行工况信息。与丰都县防办实现水情、雨情、工情、险情等各类应急信息及时通报传递,按上级要求报告丰都县防办。信息的报送和反馈主要以固定电话和传真为主。
4.3指挥和协调
防汛日常工作和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由镇防洪指挥部统一领导,行政首长负总责,防洪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防洪办公室负责防汛日常信息收集、分析处理、报告等工作。
4.4紧急处理
对大坝和防水设施、重点部位安排专人检查,全面巡查水利工程构(建)筑物,监测周围山体滑坡、泥石流的灾害状况,对已发险情部位全力采取抢险加固措施,控制险情,防止险情扩大,24小时巡查险工险段,力争不发生灾难性事故。
4.5群众、物资转移安置
下游无群众居住,无群众和物质需要转移。
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抢险救灾的义务。
在紧急防汛期,镇政府应组织当地村委会及时组织动员社会和公众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4.7灾害调查与评估
出现特大灾害后,镇防洪办公室应邀请水文、气象、工程建设与管理部门专家对灾害发生的成因、灾情、应对策略等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对灾情和应急策略进行评估,形成报告报上级机关。
4.8新闻报道
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 ,经过镇防汛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对外公布正确及时的事件动态新闻。未经批准,镇防汛领导小组的任何人不能对外透露有关信息。
4.9应急结束
按照预警信息发布原则,经防洪办公室监测显示,灾害状态已经结束时,由镇防洪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洪水消退后,镇防洪办公室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有关职责,开展水毁工程整治修复和灾害损失统计。
5.2社会救助
灾害发生后,社会、个人和其他机构向各水库捐赠的资金和物质,统一由镇防洪办公室接受,并按规定对使用加强管理和监督。
5.3保险
灾害发生后,由镇防洪办公室协调有关保险公司提前介入,按相关工作程序参保地理赔工作。
5.4总结和改进
在汛期,每月定期召开防洪工作专题会议,总结本月的工作和安排下月的工作任务,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有利于防洪工作更好开展。每年底由镇政府评选防洪先进个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6 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讯以固定电话为主;
2.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成员单位负责人的手机在汛期要求24小时开启,不能关机;
3.与丰都县防办的通讯以电话为主,数据传输用传真;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镇政府所有的物资材料和车辆都作为现场救援的后勤保证;
2.大坝附近的建筑材料可以作为抢险时使用;
3.镇财政办公室做好资金保证和市场材料的采供;
4.据工程需要,可以请求丰都县防办有关专家研究后采取其他工程措施,力争保证大坝安全;
5.建立防洪奖惩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分明和兑现,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6.建立和完善水情管理制度,及时收集和传递信息,保证传送渠道畅通;
7.在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8.各部门和单位应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统一协调,团结一致,保证防洪工作的政令畅通。
6.2.2应急队伍保障
1.在水库所在地石岭岗、白江洞村委会组织20人组建应急抢险队;
2.树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政府职工60人组建应急队伍;
3.全镇的预备役民兵作为应急抢险队伍的后援保障力量。
6.2.3交通运输保障
政府有越野车辆,平时都处于完好状态,完全能满足随时调用的需要。在紧急情况时,镇防汛抗旱办公室根据需要联系当地的货车和装载机等各类设备,保证满足需要。车辆通过需要交通管制时,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长联系树人派出所或丰都县五中队交警协助。
6.2.4医疗卫生保障
树人镇卫生院作为各水库大坝出现险情时的医疗保障机构,要求做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准备工作和制定洪灾发生情况下的调用方案。一旦灾情发生,树人镇医院120应急车(车牌渝G)应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抢险救灾现场,组建灾区临时医疗所,抢救、转运、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查、监测抢险救灾现场饮用水源、食品安全等;迅速向抢险救灾现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2.5治安保障
依靠树人派出所的警察作为主要力量,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增强力量加强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警戒,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6.2.6经费保障
辖区水库的防汛抗旱经费由镇政府每年按照防洪计划统一考虑,在汛期优先保障防洪经费。防汛应急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防汛抢险工作经费、隐患整改和水毁工程修复、通信费用和设备维护及更换。
6.2.7社会动员保障
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抢险救灾命令后,由镇文化站负责宣传和动员广大政府职工参与抢险工作,镇人武部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对参加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6.2.8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下游无人员需要转移,不设紧急避难场所。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为使抢险工作科学合理,产生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使洪灾损失减到最小,必须加强对防洪减灾工作的信息报送,对防洪人员进行防洪抢险技术培训,推广防洪抢险的新物材料、新技术,提高对于重大险情的应变能力,为防洪抢险提供技术装备与保障。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交流
防洪办公室定期向社会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各种洪灾情况下有准备和无准备的灾情对比与经验教训增强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和防洪减灾意识;宣传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安全自救的防护能力。利用镇政府墙报、树人有线电视等宣传形式在群众和政府职工中广泛宣传防洪知识和本预案,让每个成员单位和每位职工都知道在出现不同的险情情况时,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工作和怎样才能做好工作。通过宣传,要达到全体政府职工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应急抢险工作。
6.4.2培训
镇防汛抗旱办公室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储备相应的物资,组织各部门开展负责人、参与应急抢险管理人和抢险人员实施预案的业务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懂得在发生不同等级的洪水后,知道该做什么和怎么做,适时开展演练,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6.4.3演习
本防洪预案批准生效后,由镇防汛抗旱办公室组织一次演习,让各部门和每个人员都熟悉预案,在应急情况出现时能分工负责,各负其责,有条不紊的执行预案,减少损失。
6.5监督检查
镇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辖区水库日常的运行和维护管理,镇防汛指挥部作为监督主体,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准备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奖惩分明。同时接受丰都县防办检查和考评。
7 附则
7.1名词术语
1.暴雨
水文气象规定按24小时内降水强度划分的暴雨等级量:
暴雨 50~100mm
大暴雨 100~200mm
特大暴雨 大于200mm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防洪办公室负责管理,每年或发生重大变化时对本预案更新一次。
7.3奖励与责任
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后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及时提供实时防汛信息,因此减洪水灾害损失的;
2.积极组织、实施防洪减灾行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3.服从指挥,顾全大局,出色完成任务;
4.大力推广应用防洪新技术、新产品;
5.在防洪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模范者。
对实施防汛应急预案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和单位,由所在单位或有权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有条件组织防洪而不作为,在防洪减灾中领导不力、指挥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2.拒不服从防洪抢险统一指挥,拒不执行防汛紧急情况下的紧急处置预案的;
3.截留、挤占、挪用抗洪款物的;
4.对如实反映情况和揭发违纪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
5.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6.在防洪抢险时逃跑不坚守工作岗位的;
7.在防洪工作中擅自离岗,使信息传递渠道不通畅,造成严重后果的。
7.4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树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与解释。
7.5生效与实施
本预案报丰都县政府批准后,下发正式文件即行生效,同时报丰都县防办备案。
8 附录
8.1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
树人镇防洪指挥部防洪工作指挥部:
指 挥 长:陈祥文 镇 长
副指挥长:夏仕泉 镇党委副书记
鲁小权 镇政法书记、副镇长
何世权 镇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向成言 镇宣统委员
成 员:徐 博 镇党政办副主任
李元生 镇农服中心主任
田军伟 镇财政办负责人
李珊珊 镇应急办负责人
王曦槿 镇经发办副主任
叶 睿 镇社事办负责人
曹 颜 镇文服中心主任
陈德林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付洪波 树人派出所所长
彭小东 树人国土所所长
秦海波 树人中心卫生院院长
代 宁 树人电信支局局长
蒋庆涛 镇农服中心副主任
白江洞水库联系人:韦仕飞 联系电话:15826274579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蒋庆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汛抗旱工作日常事务。
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
值班人员:蒋庆涛
联系电话:70658030(上班期间)
13896678234(非上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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