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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4X6/2024-00029 [ 发文字号 ] 双路府发〔2024〕6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奖补;惠民利民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3-04 [ 发布日期 ] 2024-03-19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4X6/2024-00029
[ 发文字号 ] 双路府发〔2024〕6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奖补;惠民利民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04
[ 发布日期 ] 2024-03-19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资金的通知

(居)民委员会;

为有效稳定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按照《关于分配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第一批)的通知》(丰委农办〔20236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资金下达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

202434

(此件主动公开)

双路镇2024年低收入脱贫人口

到户产业奖补实施方案

按照《丰都县乡村振兴局丰都县财政局关于分配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第一批)的通知》(丰委农办〔202366号)文件要求,对我镇符合条件的对象户予以补贴,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和标准

1.本次下达资金10.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衔接资金,渝财农〔2023146号。

2.本次资金奖补对象为2024年在家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每户奖补不高于2000元,奖补资金可用于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田园等庭院经济,购买农资设备、恢复生产发展、稳定收入来源等方面开支,同时为鼓励农户发展产业该资金作为奖励激发农户内生动力,在作为“专项用于减少生产经营性支出”时允许出现奖补资金大于生产性收入的情况,奖补资金由各村(居)的干部入户核实的种养情况而定并留下入户核实的过程佐证资料。

二、工作要求

1.)要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补助实施方案,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经农户申请、村()核实、包村工作队验收程序后给予适当补助,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建立资金补助台账,镇级将根据资金补助台账抽取部分农户,重点对真实性、规范性、拨付及时性开展核查。同时在村(居)务公开栏或村()内人口集中点、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2.各村()要组织两委、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入户做好宣传解释和指导服务,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原则上按照完工一批、验收一批、兑现一批总体要求,在831日前全部发放到户,严禁用于奖补对象以外和与增收不相关的开支。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两个一律的要求,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附件:双路镇2024年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产业到户补助台账

双路镇2024年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到户产业补助资金台账

序号

乡镇(街)

村(社区)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产业发展类别及规模

补助资金(元)

备注

















































































































填写注意:产业发展规模列:玉米xx亩、稻谷等xx亩、猪、羊、牛xx头,购买xx农资设备xx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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