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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4X6/2021-00024 | [ 发文字号 ] | 双路府发〔2021〕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2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5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4X6/2021-00024 |
[ 发文字号 ] | 双路府发〔2021〕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2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5 |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路镇2021年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有关单位:
《双路镇2021年禁种铲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有效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控制和防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巩固“零种植”、“零产量”为目标,通过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我镇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全面排查,及时发现种植苗头,最大限度地遏制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社会各种力量,落实各项禁种铲毒措施,不断提高巩固禁种铲毒工作成果。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镇禁种铲毒行动的组织领导,镇上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林明方任组长,政法书记、副镇长李波任副组长,党政办、平安办、城东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禁种铲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平安办,由平安办负责人马世发兼任镇禁毒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日常工作。
三、行动时间
禁种铲毒行动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动员发动阶段(1月20日至3月15日)。
各村(社区)制定禁种铲毒工作方案,层层签订禁种铲毒责任书,开展声势浩大的禁种铲毒宣传活动。
(二)第二阶段:铲除打击阶段(3月16日至5月25日)。开展大规模的踏查铲毒,集中打击处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人员。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5月26日至5月31日)。对禁种铲毒专项行动进行检查验收,总结上报行动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展宣传,增强群众自觉禁种铲除意识。各村(社区)要在禁种铲毒工作期间,大力加强禁种铲毒为主要内容的禁毒宣传,增强群众法制观念,提高群众参与禁种铲毒斗争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各村(社区)要采取党员会、村民代表会,悬挂宣传横幅(至少2幅)等宣传方式,大造“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舆论声势,为实现“零种植”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要重点宣传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性,让人民群众知晓毒品原植物流传的巨大危害,号召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揭发;宣传党和政府铲毒的决心和力度。要以正确的舆论、科学的理论引导群众树立科学、合法的生产观。
(二)坚持因情施策,深入踏查。各村(社区)要因情制策,做到重点区域与一般区域相结合。农村要把重点放在前庭后院、偏远地段、塘埂、沟边;社区要把重点放在城乡结合部位等空闲地,踏查工作务实细致,不能留有死角。要严格按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查到底,切实做到铲毒务尽。
(三)督促检查,落实责任。镇禁毒办将适时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地禁种铲毒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因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将给予表扬。对因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造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未能及时发现和铲除,被监测发现的,铲除后隐瞒不报、漏报少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的,或者出现大面积非法种植的,要逐级倒查,依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并严格按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要把专项行动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多种措施开展禁种铲毒行动。成立村(社区)禁种铲毒小组,建立铲毒行动责任制,村(社区)与小组、小组与居民签订禁种铲毒责任书,确保行动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村(社区)发现有罂粟种植情况后,要及时、实事求是地向镇禁毒办报告,重大情况随时报(联系电话:7063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