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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4X6/2020-00151 [ 发文字号 ] 双路府发〔2020〕99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4X6/2020-00151
[ 发文字号 ] 双路府发〔2020〕99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路交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按照丰安办《关于印发道路交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丰安办〔2020〕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工作内容,制定了《道路交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道路交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丰安办《关于印发道路交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丰安办〔2020〕21号)文件要求,有效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我镇道安办结合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镇道路交通领域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

二、总体目标

以道路交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抓手,突出对“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集中大排查,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深入推进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从根本上根除事故隐患,全力减少一般事故,压降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三、重点要求

(一)全面清理农村面包车、货车、农用车、变型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电瓶车)等客运、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重点驾驶人无从业资质、从业资质过期、逾期未换证、酒驾、毒驾、交通违法未及时处理等隐患。

(二)查处农村面包车、货车、农用车、变型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电瓶车)及班线客运等重点车辆和9座以上租赁客车超速、超员、非法包车、非法营运、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三)严厉打击农村面包车、货车、农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假从业资格证、假道路运输证、假维保、非法改装、非法运输、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四)严厉打击重中型货车、半挂牵引车、商品砼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以下简称:渣车)等重点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假牌假证、假机动车检验合格证、假《货车通行证》等违法行为。

(五)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重点道路安全隐患,安装一批波形防撞护栏,设置一批道路安全设施。

(六)全面加强各村居劝导站值守力度。

四、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执法行动整治

(一)开展“两超两非一疲劳”专项整治

以农村面包车、货车、农用车、变型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电瓶车)及班线客运等重点车辆和9座以上租赁客车为重点,集中整治超速、超员、非法包车、非法营运、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一是清理驾驶人的隐患。清理驾驶人逾期未年审、未换证、交通违法未及时处理、酒驾、毒驾、失驾、精神疾病、从业资质不符合条件等隐患。二是清理车辆的隐患。清理车辆未按时检验、未按期报废、违法未及时处理、无道路运输许可证、报废客运车辆或者擅自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等行为。三是开展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充分发挥劝导员和村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严格审查农村道路通行车型,严禁不符合要求的车辆通行不符合标准的道路。

(二)开展“一非两超三假”专项整治

以渣车、商品砼车、中重型货车、半挂车为重点,集中整治非法改装、超限超载、假牌假证、假《货车通行证》等违法行为。一是开展重点货运车辆专项执法。依托交通劝导检查服务站,严厉打击超速超载、非法改装、假牌假证、假《货车通行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冒装撒漏、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使用具有《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的车辆从事运输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二是持续深化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假牌假证无证、未按期检测检验、报废车上道路行驶、超速超载、农村“红白喜事”人货混装或违法载人等4类重点违法行为。持续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六支力量的属地监管,预防和遏制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要依法立案查处制造、贩卖拖拉机“假登记证书、假行驶证、假驾驶证”的单位和个人,实现打击一个,震慑一方的效果。

(三)开展“两非两超三假”专项整治

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为重点,集中整治非法改装伪装拼装、非法运输、超限、超载、假从业资格证、假道路运输证、假维保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打击假维保、非法改装、非法伪装拼装普通货车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假从业资格证、假道路运输证、非法运输、无证运输、超载超限、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运输、制假贩假,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的违法行为。

(四)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对辖区乡村公路临崖临水路段未安装或者缺损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行排查,建立完善隐患基础台账,制定治理计划;对新建、改建的道路是否存在未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提示标牌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穿场镇的公路路段是否存在马路市场、交通事故高发、安全设施不齐等隐患进行排查。

(2)对辖区正在新建、改建的道路,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三同时”和临时防护措施,加强警示提示,必要时,督促安排人员值守,引导车辆安全通行。对已经建成的农村公路未安装护栏的,按照“由重到轻”安装护栏,优先解决事故多发、临水临崖高危路段,对一时不能治理到位的,务必落实临时防护措施。

(3)穿村过镇路段,安装必要的减速装置、警示提示标牌、安全隔离设施等;全面完成马路市场清理整治,对无搬迁条件但确有赶场需求的,建立临时管控机制,强化临时管控。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林明方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刘崇满任副组长,镇应急办、镇执法大队、镇派出所、镇经发办、镇农服中心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分管领导刘崇满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二)做实宣传教育。镇级各成员单位要在交通主干道、客车临时停靠点、人员聚集地等重点部位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在事故多发点段、隐患路段提前设置警示标志。镇派出所、各村(居)要充分利用服务窗口和学校、农村“大喇叭”、劝导站等宣传平台针对性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发动村(居)干部和农村党员、农村议事代表积极参与宣传,以农村面包车、货车、农用车、变型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电瓶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驾驶人为重点,广泛开展行车安全、红白喜事用车安全提示。劝导员要采取发放宣传单、携带便携式播放设备播放等方式,加强农村安全宣传。

(三)强化执勤管控。镇级各成员单位要在重点时段组织辖区交安行动,联合“六支力量”上路执法,加大对农村面包车、货车、农用车、变型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电瓶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9座以上客车、私家车的路面检查力度,严查超员、非法营运、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劝导站要科学调休,合理安排上岗时间,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严把出村关、出镇关,做好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提示,提醒不酒驾、不超员、不无证驾驶。

(四)强化问题整改。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全过程,对排查发现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落实临时防护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运输企业、汽车租赁公司,一律停产整改。

(五)加强督导检查。要落实属地督导责任,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有关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六)严格责任追究。行动期间,凡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或重伤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交通局将严格事故责任倒查、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生死亡1人以上(含)道路运输事故,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开展责任倒查;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较大事故由市应急局牵头组织开展事故责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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