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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4X6/2020-00106 [ 发文字号 ] 双路府发〔2019〕109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12-18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4X6/2020-00106
[ 发文字号 ] 双路府发〔2019〕109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12-18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路镇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单位协同、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春节正处烟花爆竹产销旺季,也是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高发期”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目标。

    二、组织领导

    本行政区域2020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组建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管辖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双路镇政府成立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林明方任组长,统战委员刘崇满任副组长、应急办、执法大队、双路派出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我镇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燃管办”),由统战委员刘崇满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秦伟、执法大队队长赵天安、双路派出所所长文学任副主任,各单位抽调人员及村居主任、综治专干集中办公负责具体实施和统筹协调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负责本区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社会面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部位管控,严格零售点设置、应急处置,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阶段步骤

    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自2019年12月10日起至2020年2月13日结束,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工作重点,划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20日前)。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宣传引导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2月8日)。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条例》和《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丰都府发〔2019〕10号)有关规定,围绕“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目标任务,在各人员密集型场所、道路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重点做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

    (三)集中查处阶段(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2月10日)。

    我镇应急办、执法大队、双路派出所等执法单位,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执法,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全面管控阶段(2020年1月21日至2月8日)。

    围绕除夕、元宵等重点时段,建立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单位协同、群众积极参与的联动管控机制,落实禁放区域、禁放场所严格管控和燃放区重要时段重点看护等工作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推进步骤和措施要求,对标对表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部署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要统筹做好我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条例》规定和《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丰都府发〔2019〕10号),倡导全县严守禁放新规、维护城市环境、共创美好生活,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采取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确保群众对禁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达100%。

    (三)强化源头管控,消除安全隐患。应急办对禁放区内的零售经营网点及储存仓库进行再次全面清理,确保禁放区内全面禁售;加大对燃放区监管力度,督促经营企业做好储存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明察暗访,滚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全程监管。

    (四)强化打非治违,坚决从严查处。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依法履职,通力协作,综合施策,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涉及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要严查非法储存经营。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香蜡纸烛店等场所,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二要严查非法运输携带。依托入镇公路路口、交界交通要道和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防止非法携带。三要严查非法燃放。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非法燃放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非法燃放类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处。

    (五)强化重点管控,落实应急值守。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组织专门力量,以县政府划定的禁放区域和场所,以及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在此期间,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领导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深入一线指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把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作为维护我镇公共安全、构建我镇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动作为、齐抓共管。

    (二)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县燃管办要定期召开调度会,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深入一线指导,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围绕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燃放举报和曝光情况,适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丰都县双路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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