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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25 [ 发文字号 ] 仁沙府发〔2023〕63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仁沙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4-27 [ 发布日期 ] 2023-04-27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25
[ 发文字号 ] 仁沙府发〔2023〕63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仁沙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4-27
[ 发布日期 ] 2023-04-27

丰都县仁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纠错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级相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纠错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城管局202333号)、丰都县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9个月的生活垃圾分类纠错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着力推动的关键小事,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为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镇辖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纠错专项行动,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工作目标

9个月时间,在全镇同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净化行动”“规范行动”“执法行动3项专项行动,推动解决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桶设施设置不规范、乱摆乱放、脏污、破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标识不规范;生活垃圾收运车辆不整洁冒装滴漏混收混运等问题进行纠错。

三、活动时间及范围

20234月至202312月,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纠错专项行动,并按照属地属事管理原则统筹推进。

四、活动内容

(一)净化行动:对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生活垃圾收集箱桶乱摆放、脏污、破损;生活垃圾收运车辆不整洁及冒装滴漏等问题进行纠错。

(二)规范行动:对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标识不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桶设置不完善、不规范;生活垃圾混投、混收、混运;生活垃圾满溢、乱堆放等问题进行纠错。

(三)执法行动:一是个人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镇规建环办责令改正,多次违反投放规定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实施处罚。二是单位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多次违反投放规定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实施处罚。三是对不具备资质收运生活垃圾或混运生活垃圾的,依法实施处罚。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4月)

各村(居)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制作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利用LED屏幕、小区楼宇电梯广告屏和公共交通工具等载体进行展播,向居民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生活垃圾分类纠错和整改阶段(20235-7月)

1.明确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专项行动各类责任主体:纠错主体为社区、村居、公共机构及商场等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监管主体为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执法主体为仁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开展劝导活动。组织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桶边值守人员、志愿者强化对市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劝导,促进文明习惯养成。

3.加强社会监督。发动、鼓励市民群众发现并投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问题,设立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电话。

4.开展整改和执法。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纠错信息后,及时督促指导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转执法大队依据《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并结合实际开展媒体曝光。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8-12月)

1.建立常态机制。镇规建环办公室牵头,对全镇生活垃圾分类纠错专项行动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并通过相关载体对整改不到位或回潮问题进行通报和曝光。

2.注重结果运用。加快推动垃圾分类和基层治理工作融合,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相结合的机制。鼓励保洁员、值桶员、网格员、志愿者和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等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一员多岗、多员合一,有效融合,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力量。对于专项行动中问题较多或屡次发生问题且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查实和通报的问题纳入城市日常管理考核内容。

3.持续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抖音、短视频、手机彩铃和短信等各类载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垃圾分类纠错活动,提升宣传效果,凝聚全社会共识,引导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

六、责任分工

镇规建环办牵头,各村(居)负责本辖区内垃圾分类纠错行动,全面巩固2019年以来建成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示范片区,找差距、补短板,积极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一把手要亲自抓谋划、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进度,近期要专题研究推动。各村(居)要建立以村(居)主任为组长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各村(居)要跨前一步、主动作为,严格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要求,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落实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要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积极宣传发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文明创建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督查考评。各村(居)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纠错工作,指定专人收集整理资料,及时报送相关活动资料。镇规建环办加强检查督导,此次纠错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结果运用。

      

丰都县仁沙镇人民政府

20234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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