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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7037/2023-00018 | [ 发文字号 ] | 仁沙府发〔2023〕32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仁沙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3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3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7037/2023-00018 |
[ 发文字号 ] | 仁沙府发〔2023〕32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仁沙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3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3 |
丰都县仁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站办所:
现将《全镇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丰都县仁沙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
全镇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
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各类冒牌消防培训频频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为骗取群众信任,假冒培训人员使用相似的配饰着装、常见的消防元素、模糊的机构名称假冒消防等部门或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联系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等寻求配合或在各类网络平台举办直播,声称免费提供消防培训,实际目的却是高价兜售消防产品,追求高额利润。为鼓动群众购买消防产品,这些人员在培训中传播错误的消防知识,弱化、诋毁消防救援机构的作用,其售卖的消防产品很多来自非正规渠道,质量参差不齐,埋下严重安全隐患,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为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堵住管理漏洞,消除负面影响,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经镇政府同意,于2023年3月至2023年4月在全镇开展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决打击冒牌消防培训机构或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损害国家机关威信及影响正常活动、通过虚假宣传高价兜售消防产品谋取非法利益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仁沙镇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陈祥龙任组长,分管领导李保权任副组长,镇消防办、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镇社保所、仁沙派出所、镇教管中心、社坛市场监管所等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镇消防办,由傅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开展冒牌消防培训集中整治
要对冒牌消防培训现象开展一次集中整治,严防冒牌培训机构游离于监管之外、散播虚假消防知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良好形象。
1.各村(社区)及社坛市场监管所、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镇社保所、镇教管中心、仁沙派出所、镇消防办等站办所要按照职责分工,通过线下走访等多种方式,对本辖区、本行业接受过消防安全培训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摸排,重点掌握培训机构性质、培训人员身份、培训主要内容、兜售产品种类等相关情况,建立培训机构台账,形成问题清单。
2.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镇社保所等站办所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冒充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培训的行为,报县级相应行业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3.仁沙派出所、镇社保所、镇消防办等站办所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报县级相应行业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损害国家机关威信及正常活动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的公安部门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社坛市场监管所、镇消防办等站办所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冒牌消防培训机构假意授课实则高价兜售消防产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报县级相应行业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二)开展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集中整治
要对冒牌消防培训中经常推销的灭火器、灭火毯、逃生缓降器、灭火贴、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等消防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
1.社坛市场监管所要通过购买消防产品并送检的方式,抽查实体销售网点、电商平台中售卖的消防产品质量。
2.镇消防办通过对群众在线下、线上冒牌消防培训中购买的消防产品进行抽样送检的方式,调查此类培训兜售的消防产品质量。
(三)开展消防科普知识宣传
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消防宣传新媒体,抓住“3·15”产品质量月等重要节点,进一步加大消防知识普及力度,守好消防安全宣传阵地,让人民群众增强消防意识,重视消防安全。
1.镇消防办要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本部门工作职能,学会辨别真伪消防培训机构。
2.仁沙派出所、镇消防办要播放县级部门下发的消防产品的科普知识宣传片,使群众了解鉴别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方法,学会如何投诉举报涉及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并加强对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
3.仁沙派出所、镇消防办等部门要张贴县级下发的警示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宣传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与错误消防知识的严重危害性,使“凡是推销消防产品的培训都是假培训、凡是上门收费的培训都是假培训、凡是以培训为名接洽消防工程的都是假培训”深入人心,引导单位和个人举报投诉非正规消防培训行为。
四、时间步骤
本项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1日至3月4日)。各村(社区)、镇级有关站办所要充分研究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问题现状,制定方案,明确各有关站办所联络人,召开动员会议,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阶段(2023年3月5日至3月31日)。各村(社区)、镇级有关站办所要认真组织对线下、线上冒牌消防培训及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相关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底数清单、问题台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4月)。各村(社区)、镇级有关站办所要系统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不足,巩固排查整治成果,建立全链条防范与监督机制,消除冒牌消防培训机构带来的负面影响,提升相关消防产品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站办所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制定工作计划。镇级相关站办所要按照任务分工落实整治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站办所要结合任务分工,通过开展联席会议、集中理顺工作环节、共同议定实施计划等方式,同向发力、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对涉及职责衔接、职能相似的工作领域,要严防推诿扯皮、互相掣肘,避免浮在面上、回避担当。
(三)巩固治理水平。各站办所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日常检查内容,提升推进效率;对于工作弄虚作假、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查处的全链条监管长效机制,完善治理方式,丰富治理手段,着力优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避免各类冒牌消防培训死灰复燃。
镇消安委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过程监督。专项整治工作由镇消防办牵头组织实施,村(社区)、镇级相关站办所要抓好协同配合和工作落实。请镇级相关站办所于4月24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报送到镇消防办,各村(社区)于4月24日前将附件2、附件3报送到镇消防办。联系人:傅鹏;联系电话:13896522979;邮箱:946644280@qq.com。
附件:1.全镇从事消防安全培训业务机构情况统计表
2.全镇接受消防培训和在培训中购买消防产品情况统计表
3.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