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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74U/2021-00031 [ 发文字号 ] 青龙府发〔2021〕28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日期 ] 2021-05-09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74U/2021-00031
[ 发文字号 ] 青龙府发〔2021〕28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日期 ] 2021-05-09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乡2021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和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部门:

《青龙乡2021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和应急预案》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龙乡2021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及

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  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为了避免和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我县关于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照我乡历年来汛期地质灾害的调查分析和气象部门对我县2021年雨情、汛情的预测分析,特制定我乡2021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一、概述

青龙乡位于丰都县长江北岸边陲,距县城83公里,东临丰都十直镇,南与忠县仁家镇、善广乡、两河乡接壤,西与丰都县董家镇相邻,北与丰都县双龙乡相邻,幅员面积54平方公里,辖7个村,1个居委,13140人,全乡海拔230—1000米,境内立体气候显著,地层以页岩、砂岩、石灰岩等沉积为主,山高坡陡,汛期多大雨、暴雨等集中降雨过程,故境内自然灾害比较频繁,具有类型多、危害大等特点。

二、地质灾害概况

据不完全统计,全乡共有地质灾害点11处,涉及6个行政村,影响60户239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影响房屋61座,直接经济损失1860万元,灾害多发生在4—10月,以5—9月最为集中。

   三、2021年地质灾害预测及防治重点

位于青天村5社深基沟岩脚,黄泥村竹林沟、银子垦,黄岭村1社张家坪、是全乡重点地质灾害易发区,各村社要对该地区加强排查、巡查与复查,编制好灾害点的防灾减灾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建立和完善乡、村、社三级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建立监测点落实监测责任人,提高群测群防工作的实效性,确保信息畅通,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和处理。

四、防范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明确乡、村(居)、社、群测群防员防灾工作职责。群测群防员按照工作职责做好监测、排查、巡查等防治工作,并做好监测工具的使用和保管,按时按规定上报监测信息;村(居)、社主要负责人负责监测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定期开展巡查排查核查、监测预警、应急演练等,发现险情及时上报,情况紧急时,立即发布预警信号疏散危险区群众,做好抢险救灾工作;乡分管负责人、国土所负责人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日常工作的开展和管理,指导开展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的巡查、排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辖区内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较大险情时,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提出初步处置建议并限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各村(居)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主要检查场镇、学校、居民点、重要交通干线等地的地质灾害点,各危险区、易发区内主要地质灾害点,主要水利工程、矿山内的地质灾害点,突发性地质灾害点。

(三)各村(居)社要在出现地面崩塌和其它变形迹象的地段采用设桩、设纸贴片和固定标尺等方法设立监测点,落实监测责任人。

(四)三元国土资源管理所要组织村级协管员进行一至二次培训,让监测人员掌握监测和作出临灾判断的技术,使群众了解紧急避险方法等。

(五)各村(居)要根据实际情况预定避灾地点、疏散路线,报警信号全乡统一以打锣为准,要确定村(居)民抢险队伍,将名单上报三元国土资源管理所备案。

(六)乡政府及三元国土资源管理所在汛期(5—9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按丰都县灾情制度及时报告,并作出应急抢险处理。

五、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地质灾害的治理按“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原则。

(一)有关部门职责

1.三元国土资源管理所职责:负责编制全乡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立;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提出防治方案,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上报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检查;每周末向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乡地质灾害检查处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遇重大地质灾害发生,按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连报要求,及时上报。

2.应急办职责:组建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伍,灾害发生后立即进入现场抢险救灾。

3.财政所职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筹集,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

4.社会事务办职责:及时收集灾情信息,掌握抗灾救灾情况,调查核实灾区房屋损失、灾民生活困难情况;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安排灾民生活及灾民转移安全;提出救济粮款分配方案,报乡人民政府审批实施;及时向县民政救灾部门报告灾情。

5.三元派出所职责: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重要目标和要害部门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乡其他单位部门职责按现场分配为准。

(二)各村(居)、社职责

1.负责本村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群测群防体系的建立,落实应急抢险、防灾减灾措施。

2.地质灾害发生后,所在村社必须立即将受灾信息报乡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三元国土资源管理所、乡应急办。

3.协助乡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落实监测人员及防灾负责人,在汛期实行周报表制度,每周定期向三元国土资源管理所报地质灾害检查、处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协助乡政府及有关部门设立警戒范围、标志,落实预警信号及撤离路线等,组建应急抢险队伍。

第二部分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及部门职责

突发性地质灾害救灾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

(一)乡政府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办公室

组  长:李凤余    乡长

副组长:范 灿     副乡长

                秦 勇     副乡长

成  员:付承福    应急办主任

        文红娟    文服中心负责人

        江禄鑫    农服中心负责人

        杨  娅    财政所负责人

        王  黎    社事办负责人

        隆远权    规环办主任

        杜宗福    经发办负责人

        谭劲松    三元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湛  伟    青龙警务室负责人

        任华军    卫生院院长

(二)部门职责

如遇地质灾害发生或具有地质灾害险情的地质灾害点出现,各部门按以下职责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1.三元国土资源管理所职责:(1)负责派人进行现场调查,查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处理措施,报乡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2)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应根据前兆特征判断抢险程度、提出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3)负责核实、统计全乡地质灾害灾情,向乡政府和县国土部门报告,指导监测组开展监测工作。

2.应急办职责:组建地质灾害应急抢先险伍,灾害发生后立即进入现场抢险救灾。

3.社会事务办职责:(1)协助村委会调查核实灾区房屋损失、灾民生活情况;(2)帮助村(居)委会安置灾民,安排灾民的生活;(3)提出救济粮款分配方案,报乡政府审批;(4)向县民政部门报告灾情。

4.财政所职责:负责及时筹集调度救灾资金,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监督救灾资金的使用。

5.电信、电力和其它部门职责:当地质灾害威胁到通信、供电等设施,有关负责人应及时到场,组织抢险救灾,尽快抢修恢复,保障灾区通讯畅通和人民基本生活。

6.卫生院和计生服务站职责:(1)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急救医疗队伍抢救伤员,参与灾区救灾防疫工作,防止疫情扩散;(2)统一向灾区提供医疗器械和发放必需品、药品。

7.警务室职责:当地质灾害发生时,应及时到达灾害现场,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组织民兵抢救受灾群众与物资。

8.乡政府其它部门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协同作好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

9.各村委会职责:(1)当地质灾害发生或存在险情时,所在村必须第一时间向村(居)民发出预警信号(打锣),同时向乡政府报告,全力组织村(居)民投入防灾救灾应急抢险工作,有序地组织灾民按照预先确定的路线疏散、撤离危险区,认真做好灾民转移等防灾救灾工作;(2)设立警戒范围、设置警戒标志、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全方位巡查、监测灾情事态的发展,随时报告巡查、监测结果,为决策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办公室职责

1.在组长的领导下,调动各部门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采取措施组织人员对电源、水源实施有效管理,确保临时用房、运输工具、通讯设备、抢险设备、物资的调配,及时排除险情,确保安全。

2.现场调查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房屋损毁及人畜伤亡情况,确定灾害等级。

3.负责灾害现场的巡查、监测工作,随时掌握灾害的事态变化情况,并报告组长。

4.负责查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及发展趋势,对灾情进行评估,并提出防范对策、措施以及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5.灾害发生后,综合灾害或灾情的实际情况,根据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由领导小组确定具体的搬迁、避让、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等措施。

三、应急抢险程序

(一)中、小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应按如下工作程序开展应急抢险

1.村(居)委会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部署其职责内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并迅速上报乡政府,同时报告地质灾害抢险办公室;

2.乡政府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3.组长率各成员单位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抢险,其它有关部门按照乡防灾预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并报告县政府和主管部门及时派人协助调查和处理。

(二)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应按如下工作程序开展应急抢险

1.村(居)委会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部署其职责内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并迅速上报乡政府,同时报告地质灾害抢险办公室;

2.乡政府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3.组长率各成员单位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抢险,其它有关部门按照乡防灾预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4.乡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灾区损失情况进行核实、报告,对灾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设施破坏情况进行调查、录像。及时组织抢险施救,并向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告抢险救灾情况,并提出抢险救灾的重点、紧急支援项目和内容等。

值班电话:70693001、7069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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