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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74U/2020-00208 [ 发文字号 ] 青龙府文〔2020〕84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12-14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74U/2020-00208
[ 发文字号 ] 青龙府文〔2020〕84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2-14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全乡经济信息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经济信息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经信应急〔2020〕12号)、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丰防发〔2020〕5号)和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0年全县经济信息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2020年全乡经济信息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丰都县青龙乡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全乡经济信息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经济信息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经信应急〔2020〕12号)、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丰防发〔2020〕5号)和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0年全县经济信息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从12月10日起至2020年3月底,在全乡经信系统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组织领导

成立我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乡长李凤余任组长,副乡长秦勇任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经发办负责此项工作的牵头、安排和统筹协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重点场所严防严控措施。

平安办、规环办和经发办要组织人员对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高危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是否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是否掌握正确处置火灾防控的措施和方法;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

平安办、经发办要牵头针对中市县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 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风险评估;各站办所要按职责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开展“多合一”场所、厂房库房等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平安办、规环办、经发办和综合执法大队要对“多合一”场所、厂房库房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给予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措施。并与应急、消防等部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四)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平安办要及时掌握最新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规范,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企业召开标准宣贯会。

(五)推进用电用气安全综合治理。

经发办要结合实际,配合有关部门和供电企业落实电气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及时依法查处电气安全违法行为。按照《青龙乡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督查检查,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六)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

平安办、规环办和经发办要集中对管理职责范围内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和作隔热保温层的场所,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使用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

(七)强化消防安全常识普及宣传。

各村(居)要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要推动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工作,不断提升公众火灾风险防范意识。要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橱窗、楼宇电视等开展消防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兴媒介实时向公众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提示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平安办要督促辖区相关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消防安全“吹哨人”制度,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共同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单位自查。各村(居)、乡级职能部门要积极开展单位消防安全自查,在组织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二)严格执法检查。各村(居)、乡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消防安全严重失信、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注重综合治理。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畅通96119热线,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15日前)。制发工作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3月25日)。各村(居)、乡级各部门要对照工作方案,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认真组织实施,定期调度推进, 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31日)。各村(居)、乡级各部门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事故高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防和安全检查工作,乡政府也将加强调度指挥,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既要认真抓好方案明确的 “重点任务”,还要结合辖区和单位实际,做好“自选动作”,明确时间节点,分析研判,定期召开会议进行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三)统筹结合,确保成效。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推进2020年度重点工作和市、县消防工作考核迎检结合起来,全面盘点和梳理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集中攻坚,全力确保年度刚性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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