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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705/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南天湖府发〔2023〕11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1-06 [ 发布日期 ] 2023-01-31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705/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南天湖府发〔2023〕11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1-06
[ 发布日期 ] 2023-01-31

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南天湖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镇政府同意,调整南天湖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县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安排部署、指导协调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统筹协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周 剑(党委书记)

副组长:吴 喆(统战委员)

成 员:蒋 舰(党政办主任)

康 伟(应急办主任)

向承权(司法所所长)

崔袁睿(财政办负责人)

张建华(经发办负责人)

孙全兰(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方鸿(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梁 涛(三建派出所所长)

马 飞(卫生院院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孙全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文玲、周帅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四、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农业服务中心

1. 负责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含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收购、贮存、运输)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2. 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

3. 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二)市场监督管理所

1. 负责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含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收购、贮存、运输)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2. 负责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的安全监督管理。

3. 负责农产品广告内容审查和监督管理。

4. 负责农产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合法场所内农产品流通摊贩的安全监督管理。

5. 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注册登记。

6. 负责职责范围内农产品包装材料、容器、生产经营工具等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监督管理。

7. 负责农产品商标专用权保护和查处虚假宣传、傍名牌行为。

(三)卫生院

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安全事故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

(四)三建派出所

负责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犯罪。

(五)经发办

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体系建设。

(六)其它有关部门

依职做好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工作。




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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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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