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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19F/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名山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2-01-28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19F/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名山街道办事处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1-28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丰都县人民政府名山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丰都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规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围绕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街道办事处设置行政内设机构11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城镇管理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事业机构6个: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75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57.3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17.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836.7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19.0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75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8.2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7.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2.44万元,农林水支出590.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96万元,预备费6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17.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836.7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19.0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57.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7.34万元,比2021年减少3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3.53万元,比2021年减少836.74万元,村居干部补助改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83.81万元,比2021年增加519.04万元,主要原因是村居干部补助改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名山街道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8万元,比2021年增加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2021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比2021年增加3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大幅增加,街道各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车辆使用率提高。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24.04万元,比上年增加92.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共22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1583.8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唐仕慧             联系方式:023-7060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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