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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738R/2019-0010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龙孔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19-05-14 | [ 发布日期 ] | 2019-05-14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738R/2019-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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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龙孔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05-14 |
[ 发布日期 ] | 2019-05-14 |
关于印发2019年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任务,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继续保持零事故、零死亡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始终严字当头,以严格执法推动各项工作。
检查执法全覆盖。全镇1家液化气罐经营店、8家烟花爆竹零售点、燃气管道,执法检查中,必须全覆盖,对违规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首检必罚。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专项整治遏制事故。
1.加强风险源管控。指导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按时间季节要求分行业进行风险研判,找准风险点,制定方案防控风险。
2.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安监总厅管三〔2017〕97号)规定的条件,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许可关。镇上要严把许可初审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批准上报,对存在“两关闭”、“三严禁”的零售点坚决取缔,不得换发证。坚决打击和制止零售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超量储存、“一证多点”、在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地点以外储存烟花爆竹、超许可范围经营、经营非标产品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对不能及时整改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售点要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严厉打击无证销售,保护合法经营。
3.强化易燃易爆行业监管。场镇燃气、液化气罐涉及易燃易爆,安监办要发挥综合监管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继续按照《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城镇燃气和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的通知》(丰都府办发〔2016〕78号)加大场镇燃气和液化气罐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天然气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要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然气管道日常沿线巡查值守,特别是高温、暴雨、雷击前后。管道公司要对填埋管道沿线、边坡、阀室等重点部位和附属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加大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投入,加快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队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三)加大关改力度,提高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
1.关闭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又无力实施整改的零售店依法上报镇政府及县应急局实施关闭,及时清理注销僵尸零售店。
2.严格安全准入加强源头管控。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相关部门联合审批。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严格初审核查,对查出的问题,一律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在隐患整改到位后,方可通过初审核查。注重评价报告真实性、客观性等审查,对评价报告与企业现状明显不符的,一律退回,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推进责任落实。各村居,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做好行业风险研判,研究具体工作措施,明确量化指标,定期检查、跟踪、考核、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具体问题,务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二)推进基础管理。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台帐、重大危险源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及废弃物处置各环节企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做到台帐规范、数据准确,确保心中有数、精准施策、科学监管。
(三)推进激励约束。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46号)等通知要求,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顶格处罚。对发生死亡事故或1次及以上燃爆、泄漏事故的村居,约谈村居主要领导,取消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