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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948/2026-0003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商务贸易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24 | [ 发布日期 ] | 2026-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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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24 |
| [ 发布日期 ] | 2026-06-24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龙河镇政府食堂蔬菜供应采购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河镇政府食堂蔬菜供应采购项目竞争性比选工作已由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政府食堂运行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蔬菜供应商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龙河镇政府食堂蔬菜供应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丰都县龙河镇政府食堂
3.工作内容:负责龙河镇政府食堂日常所需的各类蔬菜(包括但不限于叶菜类、根茎类、茄果类、葱姜蒜类、菌菇类、豆类等)的供应及配送服务。
4.投资规模:以实际采购量为准,据实结算(具体预算以当年食堂实际用餐人数及采购需求为准)。
5.合同期限:1年(含两个月试用期)。
6.比选范围:龙河镇政府食堂蔬菜供应采购项目的所有服务内容。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竞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蔬菜销售或农产品配送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竞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竞标人须具有固定的蔬菜经营或仓储场所,以及相应的运输配送能力。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比选文件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30日上午09:00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丰都县龙河镇政府办公楼412室王仁捷处(电话023-70678079)获取比选文件。
五、竞标文件的递交
1.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龙河镇政府办公楼412室王仁捷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比选评分说明
1.参加比选单位资质(满分15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得5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得5分,具有固定的蔬菜经营或仓储场所(提供场所证明)得5分,否则不得分。
2.参加比选单位信誉度及业绩(满分5分):进入“丰都县国有投资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库”的加2分;能够提供近三年内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或学校食堂提供蔬菜配送服务合同证明的加3分(每份合同加1分,最多加3分),不能提供的不加分(以提供的复印件为准)。
3.报价(满分60分):所有报价以当地市场同类蔬菜平均零售价为基准,填报统一折扣率,折扣率不得超过96%,超出不得分。
4.技术部分(满分20分):参考竞标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配送服务方案、货源保障能力及应急预案等。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丰都县龙河镇政府专栏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丰都县龙河镇坪远路255号
联系人:王仁捷
电 话:023-70678079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