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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46L/2022-00027 [ 发文字号 ] 暨龙府发〔2022〕6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1-28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46L/2022-00027
[ 发文字号 ] 暨龙府发〔2022〕6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1-28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暨龙镇2022年场镇供水水量短缺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级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的通知》(丰都府办发〔2021〕17号)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22年我镇供水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现印发《暨龙镇2022年场镇供水水量短缺应急预案》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暨龙镇2022年场镇供水水量短缺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保障场镇供水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轻供水短缺造成的损失,建立完善有效的应急机制,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结合当前我镇场镇供水水源紧张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丰都县暨龙镇场镇水厂发生的原水水量短缺,严重影响供水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应急为辅;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长效管理、落实负责”的原则。

1.5应急预案体系 

《丰都县暨龙镇场镇供水源水水量短缺应急预案》为《丰都县暨龙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子预案(二级预案)。是指导暨龙镇场镇供水源水水量短缺应急救急体系的规范性文件。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供水应急领导小组由暨龙镇政府相关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  长:陈  波

副组长:何达凤 代  维

成 员: 刘树锋 向小军 李  庆 张  璐 胡绍春 勒云峰 石兴华 李  星 陈宗柏 陶小平 冉福良 周万红李晓兰石兴舟 黄术权 林亚萍  

2.2各职能部门职责

供水站:负责供水应急设备的运行管理;水源的查找;供水水质处理;供水水量的调度。责任人:石兴华

镇农服中心:负责应急方案的编制;物资的准备;供水优先顺序的调节;经费落实。责任人:刘树锋

镇应急办:负责供水源水水量短缺应急处理期间对外联络;治安防范、车辆调配;对外接待等。责任人:李星

村(居)委会:按照应急领导小组指示,调度指挥供水水量调配、供水时间安排、水位巡视、以便最大限度的减小影响范围;临时联系各相关单位水车、消防车,为用户应急送水,与用户沟通,做好对用户的解释工作;调度指挥急需用水的和居民区的送水服务;以及本部门的任务分解和明确责任人;参与制定处理方案。责任人:周万红

3.应急期间供水优先顺序

3.1居民生活用水;

3.2生产经营用水;

3.3其他用水。

根据应急期间生产生活用水的需要,可限制或暂停高耗水行业的用水。

4.供水应急预警分级

根据可能发生的供水短缺严重性和紧急程序,将供水短缺应急事件预警级别分为三级、二级、一级:

4.1一级适用于威胁程度很严重,造成大部分区域严重缺水,源水流量小于200m3/d。

4.2二级适用于威胁程度很高,造成部分区域严重缺水,源水流量小于300m3/d。

4.3三级适用于威胁程度较高,造成个别区域严重缺水,源水流量小于400m3/d。

5.供水应急措施

5.1三级应急预案采取的主要应急措施

5.1.1 实行限压供水,部分高层住户无法保证连续供水;

5.1.2 上游各取水口采取定时取水;

5.1.3疏通水源地上游所有未经批准的堤坝,确保水路通畅。

5.2二级应急预案采取的主要应急措施

5.2.1采取定时供水,每日3次,每天用水高峰时保证7小时供水;定时供水时间段为:早6:00-8:00;中午11:00-13: 00;晚18: 00-21: 00.

5.2.2 上游各取水口暂停取水;

5.2.3 按供水优先顺序供水,限制或暂定浴室、洗车、建筑等高耗水行业的用水。

5.3一级应急预案采取的主要应急措施

5.3.1 采取定时供水,每日一次,每天用水高峰时保证2小时供水;

5.3.2 上游各取水口禁止取水;

5.3.3启动九股水应急提水;

5.3.4采取多种措施和渠道,启动各单位其他供水应急项目,供应城市供水;

5.3.5协调应急等部门筹措运水车辆对自来水管道选不到的小区进行送水。

5.3.6按供水优先顺序供水,关停浴室、流车、商业,建筑等高耗能行业的用水。

6.供水应急保障措施

6.1进入预警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各级领导及相关人员,应当服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岗位,积极履行职责;

6.2进入预警期后,和新闻宣传部门积极配合,采取措施进行正面宣传,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6.3应尽快协调有关部门在修建幸福水库应急水源工程,蓄水量不低于20万立方米,并做好河底防漏处理,提高水源地的供水保障能力。

6.4应急通讯保障

6.4.1常设24小时值班电话: 70664011.

6.4.2应急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及各职能部门小组成员电话要确保24小时开机,值班电话不得随意占有,保障通讯畅通。

7.应急方案的实施

7.1方案的实施指挥接到领导小组组长的命令后,向执行部门下达执行指令,各执行部门按照方案和指令实施。

7.2领导小组组长可授权副组长代行组长职责。

7.3应急领导小组可直接向单位下达执行指令。

7.4 应急领导小组和执行部门应填写好执行记录,内容包括:下达(接到)指令时间、下达(接受)指令人姓名,指令内容、执行完成时间和情况等。

7.5 各执行部门应及时将执行的情况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汇总向组长、副组长及时汇报。

7.6领导小组应密切关注实施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7.7方案执行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8. 恢复供水

8.1供水应急终止供水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和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立即恢复正常供水。同时,根据应急抢险工作的进展情况,按照“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做出应急终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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