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46L/2021-00049 [ 发文字号 ] 暨龙府发〔2021〕5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9-08 [ 发布日期 ] 2021-09-13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46L/2021-00049
[ 发文字号 ] 暨龙府发〔2021〕5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08
[ 发布日期 ] 2021-09-13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暨龙镇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根据《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和《丰都县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丰农业农村委发〔2021162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暨龙镇2021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暨龙镇2021年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20219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暨龙镇2021季动物疫病综合

防控行动方案

根据《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和《丰都县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丰农业农村委发〔2021162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任务、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统筹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畜牧业生产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的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80%以上。

(二)牲畜免疫标识佩戴率、免疫畜禽建档率、免疫证发放率、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

(三)对所有行政村、畜禽规模场(户)的防疫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达100%。

(四)挂牌兽医、包片兽医对所有畜禽养殖场(户)的疫情普查面、防疫监管面达100%。

三、时间安排

在常年常规免疫的基础上,集中开展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综合防控行动时间季为910日至10月1010旬为各村、居委及镇政府自查总结阶段,10为县动防指挥部验收检查阶段。各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内容

(一)做好季节性强制免疫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操作技术规程(试行)》要求,规范免疫操作,对所有应免畜禽实施拉网式集中强制免疫,加强对漏免、新补栏、超过免疫有效期和免疫抗体抽查不合格畜禽的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对实行自主免疫的规模场业主应加强技术指导,严格督促落实自主免疫措施;对不具备自主免疫能力的养殖业主,应纳入散养畜禽管理,确保免疫措施落实到位。

(二)做好免疫档案记录和标识溯源工作对已免疫的牲畜要逐一佩戴耳标,建立免疫档案(要求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免疫档案、散养户一村一档规模场一场一档统一保管),填发免疫证明,家禽实行一户(群、批)一证,猪、牛、羊实行一畜一标一证。

(三)切实做好大清洗大消毒工作。要督促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养殖、屠宰、流通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覆盖,有效降低面源污染。要统一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场自行建立消毒台账,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秋防工作期间,要集中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工作。

(四)深入开展大宣传大排查行动。利用短信、微信、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村入社、逐场逐户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牛羊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以及先打后补相关政策,不断增强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专班专人作用,集中开展动物疫情大排查,对生猪养殖场户,可采取走访问询、查看照片或视频等非进场入户方式;同时开展对辖区内牛羊布病的全面紧急排查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牛羊分布情况;重点关注人间、畜间布病历史疫区、新发疫区,出现流产、死胎等疑似症状及近期有牛羊调入的养殖场户。在排查中发现流产、死胎的牛羊要及时逐头(只)采样检测,做到布病疫情排查全覆盖。发现有疑似症状的立即采样送检并做好人畜隔离。要动态更新畜禽档案、生猪户口,准确掌握畜禽养殖情况。

(五)抓好防疫监管。对所有养殖场户集中开展一轮全面监督检查。对散养户,由包片兽医严格落实责任片区监管巡查。对规模场,由挂牌兽医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实施精细化监管巡查。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检疫申报、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要突出规模畜禽场和种畜禽场监管,督促指导其严格落实调入畜禽隔离观察、调出畜禽申报检疫等制度,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养殖场所清洗消毒、日常灭蚊灭蝇灭鼠、禁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生物安全措施,严防疫情发生。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

抓好产地检疫工作建设。严格执行基于监(检)测或风险评估的产地检疫制度,实施产地检疫时,严格查验免疫抗体监(检)测或风险评估报告、养殖(免疫)档案,对未经免疫、免疫超过有效期、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风险评估不合格的,严禁出具检疫证明,实现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双倒逼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资金支持。要确保强制免疫补助经费(包括器械耗材、培训、劳务、人员防护、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免疫副反应处置等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提前将秋防工作所需消毒剂、试剂、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到位,按规定发放,规范使用。

(二)强化培训指导。秋防工作期间通过现场培训、视频教学、推送学习资料等方式,对基层兽医人员加强技术培训,规范操作规程,提高防疫操作技能。强化责任担当和廉政纪律教育,依法依规落实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审核等政策,防范廉政风险。

(三)强化督促检查。加强督促检查,随时跟踪免疫进度及信息填报等情况,对进度迟缓、弄虚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镇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将不定期派出督查组对各村社秋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安排部署不及时、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疫效果不达标的基层兽医人员将予以通报,并扣减动物防疫补助经费。

(四)强化行为规范。要加强疫苗使用管理,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建立发放、领用台账,避免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要规范免疫行为,做到用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造成免疫失败;规范消毒,防止消毒不彻底,造成疫病传播。

(五)强化生物安全。必须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循能不进则不进、能不接触则不接触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做好防护,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甚至造成人员感染。兽医人员在开展走访问询、监督巡查、宣传指导等工作时,必须全程戴口罩,避免与养殖业主及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交谈;在开展入户免疫时,必须全程戴口罩、穿防护服和鞋套(或雨靴),进出严格消毒。

(六)强化信息管理。基层兽医人员要及时建立《畜禽养殖场(散养户)动物防疫档案》。做好收集、统计、报送信息工作,要求每天实时报送,严禁在秋防工作结束后集中填报。若因条件限制,不能实时报送的,可在每周五中午前统一报送本周防疫数据,防止出现统计免疫进度严重滞后于实际免疫进度的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