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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46L/2021-00005 [ 发文字号 ] 暨龙府发〔2021〕5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日期 ] 2021-01-18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46L/2021-00005
[ 发文字号 ] 暨龙府发〔2021〕5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日期 ] 2021-01-18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暨龙镇村庄清洁行动秋冬战役督导检查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

    经政府研究,现将《暨龙镇村庄清洁行动秋冬战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20211月13   

(此件公开发布)


暨龙镇村庄清洁行动秋冬战役督导检查

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工作,打好村庄清洁行动秋冬战役,为居民营造一个洁净、靓丽、优美、舒适的环境,同时把低保岗位、公益性岗位与护林员等岗位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结合暨龙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时间

每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党政办通知为准)

二、检查对象

全镇8个村(居)

三、检查内容

村容村貌以及农户家里和周边环境卫生。

四、检查主体

暨龙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检查原则

1.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了解情况,善于发现和反映工作落实中带有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

2. 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评价各村(居)工作业绩。

3. 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认真查找环境卫生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确保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长期推广执行。

六、检查方式

(一)书面检查。各被检查对象于12月1日前通过QQ邮箱1905771012@qq.com上报电子版村(居)村庄清洁行动秋冬战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同时将纸质件报送镇人居办。

(二)实地检查由暨龙镇政府,规划建设管理环保所、农业服务中心和各村(居)书记(或主任)人员组建检查组,采取随机抽取村(居)1个社和随机抽查农户5户等方式进行,对各被检查对象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实地检查。

七、检查结果运用

检查结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通报,采取一检查、一通报、一排名。一是对检查得分进行排名,第一名的村(居)两委给予1000元的工作经费奖励。第二名的800元工作经费奖励,第三名的500元工作经费奖励。二是对检查得分在80分以下的村(居)两委干部给予诫勉谈话。三是对检查得分连续两次在80分以下的给予村(居)两委干部组织处理,并将检查结果通报给有驻村工作队干部的派出单位。四是对政府安排的环境卫生整治任务未落实,被上级领导或部门职责环境卫生差的,实行一票否决,视为得分80以下,给予诫勉谈话或视情况采取组织措施。

八、此检查方案从12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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