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746L/2021-00005 | [ 发文字号 ] | 暨龙府发〔2021〕5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1-01-13 | [ 发布日期 ] | 2021-01-18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746L/2021-00005 |
[ 发文字号 ] | 暨龙府发〔2021〕5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1-13 |
[ 发布日期 ] | 2021-01-18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暨龙镇村庄清洁行动秋冬战役督导检查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
经政府研究,现将《暨龙镇村庄清洁行动秋冬战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暨龙镇村庄清洁行动秋冬战役督导检查
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工作,打好村庄清洁行动秋冬战役,为居民营造一个洁净、靓丽、优美、舒适的环境,同时把低保岗位、公益性岗位与护林员等岗位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结合暨龙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时间
每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党政办通知为准)
二、检查对象
全镇8个村(居)。
三、检查内容
村容村貌以及农户家里和周边环境卫生。
四、检查主体
暨龙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检查原则
1.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了解情况,善于发现和反映工作落实中带有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
2. 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评价各村(居)工作业绩。
3. 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认真查找环境卫生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确保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长期推广执行。
六、检查方式
(一)书面检查。各被检查对象于12月1日前通过QQ邮箱1905771012@qq.com上报电子版村(居)村庄清洁行动秋冬战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同时将纸质件报送镇人居办。
(二)实地检查。由暨龙镇政府,规划建设管理环保所、农业服务中心和各村(居)书记(或主任)人员组建检查组,采取随机抽取村(居)1个社和随机抽查农户5户等方式进行,对各被检查对象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实地检查。
七、检查结果运用
检查结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通报,采取一检查、一通报、一排名。一是对检查得分进行排名,第一名的村(居)两委给予1000元的工作经费奖励。第二名的800元工作经费奖励,第三名的500元工作经费奖励。二是对检查得分在80分以下的村(居)两委干部给予诫勉谈话。三是对检查得分连续两次在80分以下的给予村(居)两委干部组织处理,并将检查结果通报给有驻村工作队干部的派出单位。四是对政府安排的环境卫生整治任务未落实,被上级领导或部门职责环境卫生差的,实行一票否决,视为得分80以下,给予诫勉谈话或视情况采取组织措施。
八、此检查方案从12月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