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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46L/2019-0008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7-01 [ 发布日期 ] 2019-07-01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46L/2019-0008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7-01
[ 发布日期 ] 2019-07-01

关于做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宣传推广 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龙河供电所:

为加强全镇居民用电安全管理,防止因漏电而引起的触电人身伤亡、电气火灾、电气设备损坏等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以下简称漏电保护器)宣传推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近年来,由于我镇部分居民缺乏安全用电意识,导致人身触电、电气火灾等事故时有发生。另外,因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损坏等因素,导致上级漏电保护器跳闸而影响周边全部居民用电。为此,教育并引导广大居民自觉安装并使用好漏电保护器的意义重大,不仅是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更是一项民生工程。各村(居)、镇安监办、供电所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认真部署宣传推广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由于漏电保护器具有剩余电流保护、过流保护、短路保护等功能,对人体、家畜与带电体的接触等能够判断并迅速切除故障,是有效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技术措施,也是有效防止由漏电引起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积极宣传和推广漏电保护器的安装使用,提高我镇广大用电客户的漏电保护器安装使用率,不断增强广大居民的安全用电意识,切实防止和减少农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安排

(一)广泛宣传积极推广

各村(居)、镇安监办要积极组织开展居民家用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宣传推广,供电所要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宣传资料,会同各村(居)通过院坝会、广播、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广大居民普及安全用电知识,积极宣传漏电保护器对防范人身触电的作用,大力推广漏电保护器的安装使用。

(二)入户调查摸清需求

由各村(居)牵头,供电所配合,对所辖区域内广大居民漏电保护器的安装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村(居)于12月5日之前将《暨龙镇居民漏电保护器补装、换装需求表》(附件)报镇安监办。

(三)安装换装服务到位

供电所要根据政府收集的《居民漏电保护器补装、换装需求表》,制定安装换装计划。由居民自己到商店购买合格漏电保护器及辅助线材等,由供电所免费开展补装换装服务。供电所必须严格纪律要求,不得违规收取其他费用或强制用户安装。

四、工作要求

各村(居)、供电所要按照通知要求,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广大居民漏电保护器的宣传推广工作,严格按照用户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摊派,不得强行要求用户购买或更换。同时加强用电安全知识宣传普及,不断提高广大居民的安全用电意识,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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