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86D/2023-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3-24 [ 发布日期 ] 2023-03-24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86D/2023-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24
[ 发布日期 ] 2023-03-24

重庆市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总决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主要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促进经济发展。(2)搞好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做好协税护税工作,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丰都县江池镇机构设置如下:党政办、党群办、经发办、社事办、平安办、规环办、财政办、应急办、人大办、综合行政执法办、镇纪委、武装部、工会、团委、妇联、农服中心、文服中心、社保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底,我单位人员编制共52人,其中:行政编制25名(含工勤人员1名)、事业编制27名;年末实有人数共4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23人、事业编制人员23人;离休人员2人,遗属生活补助1人。

(三)单位构成。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下属5个事业单位,包括:丰都县江池镇农业服务中心、丰都县江池镇文化服务中心、丰都县江池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丰都县江池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丰都县江池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686.19万元,支出总计2686.1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7.02万元,下降14.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同时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了人员经费开支。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59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7.66万元,下降16.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0.5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684.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7.03万元,下降14.27%。其中:基本支出1554.71万元,占57.91%;项目支出1130.08万元,占42.0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86.1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47.02万元,下降14.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同时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了人员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7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0.91万元,下降22.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同时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了人员经费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1.60万元,增长54.29%。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本年度上级安排的各种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02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2.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0.27万元,下降19.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同时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了人员经费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5.86万元,增长60.68%。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本年度上级安排的各种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6.33万元,占29.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13万元(年初预算458.20万元),增长51.9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年初未预算上级安排的各种项目:如信访维稳工作经费5万元,南洋村建设完善养老服务设施项目10万元,老党员生活补助及党建工作经费13.91万元,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项目3.60万元等。

(2)国防支出1.50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年初预算3.00万元),下降50%,主要用于征兵工作。

(3)公共安全支出7.17万元,占0.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1万元(年初预算4.16万元),增长72.36%,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上级安排的项目,如铁路护路队员工资及五险经费项目3.46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3.59万元,占2.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2万元(年初预算37.47万元),增长43.02%,主要原因是人员及费用标准增减变动,且年初未预算上级安排的项目,如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补助资金3.78万元。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0.63万元,占15.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54万元(年初预算272.09万元),增长32.54%,主要原因是人员及费用标准增减变动,以及年初未预算上级安排的项目,主要包括:2022年涉农公益性岗位项目97.43万元,残疾人专职委员及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助5.16万元等。

(6)卫生健康支出75.64万元,占3.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6万元(年初预算54.58万元),增长38.59%,主要原因是人员及费用标准增减变动,以及年初未预算上级安排的项目,主要包括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4.34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6.85万元,占0.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3万元(年初预算15.28万元),下降55.17%,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以奖代补”项目及退耕还林项目。

(8)城乡社区支出118.16万元,占4.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6万元(年初预算88.10万元),增长34.12%,主要原因是场镇卫生清洁支出增加。

(9)农林水支出756.84万元,占31.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8.60万元(年初预算478.24万元),增长58.2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包括人员经费和村级支出,全年陆续下达了多个农业项目。

(10)交通运输支出221.66万元,占9.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1.66万元(年初无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上级安排的项目,主要包括:范家沟撤并村道路建设项目39.00万元、2021年安保工程专项资金69.21万元、徐坪村水车坝桥项目80.13万元、江池场至邹家农村公路扩宽硬化项目33.32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44.16万元,占1.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4万元(年初预算49.30万元),下降10.4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以及缴纳基数政策的改变。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73万元,占1.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0万元(年初无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上级安排的项目,主要包括:2021年-2022年冬春生活救助县级配套资金1.13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00万元、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专项工作经费10.00万元、江池镇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4.00万元、2021-2022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和2021年因灾倒损房恢复重建补助救灾资金4.6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4.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28万元,下降11.2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较上年度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82.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1万元,增长8.27%,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森林防火、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开展,办公费等支出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12.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24万元,增长65.11%;本年支出312.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24万元,增长65.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金类项目增加,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江池镇种植业项目59.64万元、2020年江池镇农村旧房整治提升16.00万元、2021年江池镇农村旧房整治提升行动25.15万元、丰都县2021年后扶项目江池镇南洋村、双仙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106.11万元、2021年江池镇“四好农村公路”市级补助资金(2017年以前验收项目)31.82万元、江池镇2020-2021年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37.00万元、江池镇南洋村文体活动室资金25.00万元、江池镇南洋村便民服务中心改造建设11.8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9万元,下降44.4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03万元,下降48.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34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下村检查、应急救灾等工作所需的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6万元,下降38.3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30万元,下降40.2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7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单位工作检查误餐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3万元,下降61.5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73万元,下降67.4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提倡食堂就餐,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310批次922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0.0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76.92%,主要原因是减少文山会海,压缩会议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的干部培训活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1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印刷、水电、邮电、差旅、培训、维修维护、公务用车、工会活动、职工福利、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1万元,增长40.13%,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森林防火、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开展,办公费等支出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7066801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