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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18-11-08 | [ 发布日期 ] | 2018-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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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8-11-08 |
[ 发布日期 ] | 2018-11-08 |
关于印发江池镇“四好一文明”创建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扬崇德向善的感人事迹,激发见贤思齐的正能量,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好邻居、文明户“四好一文明”创建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坚守正道、敬业奉献、虔诚勤勉、孝老爱亲的典型人物,服务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时间
2018年5月1日—6月30日
二、评选标准
(一)好公婆
1.家庭内部和谐相处,婆(公)媳之间没有矛盾,不偏心,对待媳妇和女儿一样,能带好孙子,不摆架子,对待儿媳平等,不啰嗦,不守旧,容易接受新的观念,在家务方面不提过高要求,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辱骂或背后说媳妇坏话,尊重媳妇私人空间,不打听媳妇的隐私。
2.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勤俭自强,温柔善良,热心老年人公益事业。
3.在生活中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邻里调解婆媳间矛盾,在村上享有较高的威信。
4.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类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活动;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不重男轻女。
(二)好媳妇
1.能够黎明即起打扫庭院,能很好的教育子女,能处理好家庭矛盾,能给婆婆打扫房间,能给婆婆洗衣做饭,能够与婆婆诚心交流。
2.进得厨房,出得厅堂 ,把婆婆当作妈,不嘴杂,说话得体,不铺张浪费,说话礼貌,感激婆婆帮自己带孩子。
3.知书达理、有思想、从不插足别人之间的闲话,身体健康、不抽烟喝酒,生活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和谐家庭构建,做好媳妇本职工作。
4.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类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活动;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乐于助人,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家庭和睦,爱老养老,使老人在衣、食,住、医等方面得到良好照顾。
(三)好儿女
1.孝敬父母,不仅对父母给予物质赡养,而且注重感情交流与精神慰藉。对双方父母一视同仁。
2.尊重父母意愿,维护父母合法权益,主动满足父母合理要求。
3.家庭温馨和睦,人际关系和谐,组织形式多样的家庭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4.能做到家庭、工作、子女的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承担家庭重任,勤劳治家,得到长辈与晚辈的认可,成为家庭成员的好榜样。
5.遵纪守法,能够带头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邻里关系和谐。
(四)好邻居
1.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生活健康。在村(社区)有较高的认知度得到其他家庭的认可,口碑好。
2.助人为乐,热心公益,诚实守信。邻里之间相互谦让,邻里之间有事能够相互帮助,互助好。
3.崇尚科学、勤俭节约、珍惜资源。爱护公共财产,并能带动其他家庭参与,影响好。
4.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能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5.讲究卫生,注重个人形象,庭院卫生条件整洁,且能影响到周边人家;遇事讲理,不蛮横粗野,不无理取闹,不无理上访。
(五)文明户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爱国爱党,拥护核心,积极参与普法学习,模范遵纪守法;带头宣传反邪教,抵制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不沾染黄赌毒;依法办事,家庭成员中无违法乱纪问题。
2.文明节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倡导节俭、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滥办酒席,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
3.家庭和睦。家庭成员不争不吵,做到小事谦让,大事协商;夫妻之间平等相处,理解包容,孝亲敬老,善待老人,群众称道;爱护孩子,科学培育,初见成效。
4.环境整洁。房屋内外整洁、干净,物品堆放整齐,无垃圾死角,家畜圈养,厕所达到卫生标准,不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和乱排污水;积极参加民房“四改”工程,改善居住条件家庭成员讲究卫生,健康状况良好,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5.示范引领。积极践行乡村振兴战略,积极维护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乡风文明建设,身体力行宣传环保知识;生态种植养殖,减少农药、化肥施放强度,主动参加植树造林,认真执行村镇建设规划,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早日发家致富。
三、评选办法
(一)宣传发动(5月1日——5月10日)。镇村组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与意义、标准与程序,做到家喻户晓,户户参与。
(二)自评申报(5月11日——5月20日)。各村农户按照“四好一文明”标准,本着自荐或村委会推荐的原则,进行认定并填写《推荐表》,向本户所在村民小组提出申请;各村民小组汇总后,报村评审小组。由村评审小组会根据标准,按照略高于本村农户总数的10%的比例,提出预选名单。
(三)民主评议(5月21日——6月5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申报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组织无记名投票测评。村评审小组负责汇总测评结果。
(四)审核把关(6月6日——6月15日)。评审小组按照预评“四好一文明”的比例,对照标准和要求,结合测评结果,对民主测评产生的“四好一文明”逐户进行初审,并提交村党支部、村委会审定。
(五)张榜公示(6月16日——6月20日)。村党支部、村委会将审定的“四好一文明”名单及评选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天),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村民监督。
(六)上报备案(6月21日——6月25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四好一文明”名单报镇党委、政府审核批准。镇同时将评选情况报县文明办备案。
(七)命名表彰(6月26日——6月30日)。召开村民大会,命名表彰“四好一文明”,颁发由统一制作的标牌。
四、荣誉待遇
1、凡被评为“四好一文明”的,党委、政府授牌并给予精神奖励,有条件的村给予物质奖励。“文明户”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考虑入党,并推荐为村组干部、人大代表。
2、开展“四好一文明”创建评选活动工作扎实的村,可优先评为县级文明村。同时,将创建情况纳入各村(社区)年终目标考核范畴。
五、组织管理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村要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创评活动工作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创建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由农村致富能人、妇女代表、模范典型和老党员、老干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评选工作日常事务。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评活动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使“四好一文明”宣传工作呈现出力度大、形式新的特点,形成人人明白标准、个个知晓程序、家家争创文明、户户勇当先进的喜人局面。
3、部门联动,加强指导。镇“四好一文明”创建评选所涉及的部门、各单位驻村工作队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指导、督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四好一文明”创建评选重在创建过程,在评选活动中,各村要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群众需求,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各村要开办乡村“道德讲堂”,广泛宣讲农民身边的典型,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确保评选质量。
5、健全机制,加强督办。“四好一文明”创建评选活动,实行一年一评。镇督查办要对“四好一文明”创建活动进行认真检查考评,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村要为每个参评家庭建立评选档案和跟踪管理台帐,以备审核。各村要按照有目标规划、有明确措施、有活动阵地、有稳定队伍、有规章制度、有专门经费、有活动载体、有痕迹资料的“八有”要求建立“四好一文明”创建的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丰都县江池镇“四好一文明”推荐表
附件:
丰都县江池镇“四好一文明”推荐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龄 |
照 片 |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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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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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类别 |
□好公婆 □好媳妇 □好儿女 □好邻居 □文明户 |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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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
姓名 |
关系 |
备注 | ||||||
事迹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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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 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评审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