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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7958756195/2020-00123 [ 发文字号 ] 虎威府发〔2020〕 53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虎威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7-29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 索引号 ] 115002307958756195/2020-00123
[ 发文字号 ] 虎威府发〔2020〕 53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虎威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7-29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丰都县虎威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虎威镇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长渔发〔20191号)、《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渝农发〔2019126号)等文件要求,如期完成我渔民退捕转产目标任务,经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丰都县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夏 波   镇  长

副组长:田明江  副镇长

孙 策   副镇长

成 员:陈 清  党政办负责人

秦大明  应急办主任

卢雨丹  财政办主任

董世平  平安办主任

陈 蓉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秦春华  社保所所长

陈正华  社事办主任

盛长斌  司法所所长

隆江东  名山派出所虎威片区负责人

李 龙   立石村主任

何 波   红岩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陈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工作职责为统筹协调指导丰都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工作,督促落实各项配套政策,高效处理各类日常事务,及时协调解决禁捕退捕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丰都县虎威镇人民政府

20207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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