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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23K/2020-00147 | [ 发文字号 ] | 高家府发〔2020〕67号 |
[ 主题分类 ] | 科技、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0-05-22 | [ 发布日期 ] | 2020-05-27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23K/2020-00147 |
[ 发文字号 ] | 高家府发〔2020〕67号 |
[ 主题分类 ] | 科技、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5-22 |
[ 发布日期 ] | 2020-05-27 |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转发《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0年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期间环境噪声执法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部门,各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单位:
现将《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0年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期间环境噪声执法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2020年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期间
环境噪声执法行动的通知
县级有关部门,各镇、乡、街,各文化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单位:
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为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全县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工作,为给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及考试环境,根据丰都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丰都县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丰招委发〔2020〕2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2020年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管理,严控夜间施工
将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期间的噪声环境监管作为我县噪声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在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期间,禁止在考点(丰都中学、丰都二中、试验中学)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在2020年5月20日至5月24日高职分类招生考试结束,不得审批除抢险、抢修外的夜间施工排放噪声临时许可证。
二、集中整治,落实禁噪措施
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文化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城乡建委、三合街道、名山街道及城区各派出所等部门分别针对工业噪声、文化娱乐场所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开展集中整治。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乡镇规环办要认真落实环境噪声整治的有关措施,加强对辖区内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文化娱乐场所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和控制,重点查处学校周边地区和人口密集地区环境噪声污染整治,对限期整改的单位开展督查,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噪声管理制度(公示制度、与周围居民的沟通协调机制等内容),在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期间开展专项巡查,从严查处、曝光违规施工行为。
各相关职能部门通过采取单独执法或联合执法方式,务必抓紧、抓好、抓实此项噪声整治工作,努力实现我县城市噪声污染得到有效净化。
三、开展自查,主动落实整治措施
各工业企业、文化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单位,要及时开展自查,认真落实噪声整改措施,确保噪声达标,特别是文化娱乐场所必须调整营业时间和落实降噪措施。考试期间,所有建筑工地、文化娱乐场所、加工行业不得开展夜间施工、营业、作业。凡在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期间违反噪声管理规定的,一律从重处理,并纳入不诚信守法企业给予网上曝光。
四、强化巡查,营造宁静环境
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加大检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进行24小时巡查,建立24小时值班制,畅通投诉渠道,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期间的噪声扰民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