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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784 [ 发文字号 ] 都督府发﹝2022﹞52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都督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8-15 [ 发布日期 ] 2022-08-15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784
[ 发文字号 ] 都督府发﹝2022﹞52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都督乡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15
[ 发布日期 ] 2022-08-15

丰都县都督乡人民政府关于残疾儿童少年学习能力认定工作方案

乡级各部门、各村(居)、学校、卫生院:

为切实保证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或一定时间内不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根据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4)要求,决定成立丰都县都督乡残疾儿童少年学习能力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对现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学习能力认定。

一、都督乡残疾儿童少年学习能力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长:马   都督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黄   都督乡党委副书记

王运洪   都督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杨锦亮   都督乡中心校校长

员: 王云华   都督乡党政办负责人

        舒海洲   都督乡学校小学部教导主任

           都督乡学校初中部教导主任

        李坤学   都督乡学校后勤主任、工会主席      

冯俊杰都督乡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都督乡教育管理中心,杨锦亮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孙杨负责日常办公。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乡残疾儿童少年学习能力评估认定工作。

2.领导小组评估出具的诊断报告及安置建议,并报上级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3.领导小组根据《关于加快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加快普特融合,研究、解决重病、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重病、残疾儿童、精神异常等人员入学安置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提供专家支持和咨询服务。

    4.指导开展重病、残疾儿童少年、精神异常等特殊人员教育安置以及特殊教育政策研究,为我县贯彻落实中市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推动特殊教育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5.构建医教、康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为残疾儿童少年的矫治与康复提供个性化的医学指导,定期选派医务人员和专业康复人员指导残疾儿童的医疗与康复工作,提高特殊儿童教育康复水平。

三、工作流程

1.核查:领导小组组织医院医务工作人员进行核查,根据儿童少年身体状况给出初步安置意见。

2.复核:将核查情况和安置意见报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进行学习能力复核。   

3.安置:经乡领导小组初步筛查评估,征得家长同意后,由县教委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对学习能力复核,同时提出合理的入学安置建议。

4.归档:每年将上报备案的评估材料按一人一档要求长期存档。


丰都县都督乡人民政府    

20228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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