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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586/2022-00040 [ 发文字号 ] 包鸾府发〔2022〕48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4-29 [ 发布日期 ] 2022-05-1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586/2022-00040
[ 发文字号 ] 包鸾府发〔2022〕48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4-29
[ 发布日期 ] 2022-05-12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部门:

根据县级工作安排,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用3个月时间,在全镇同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落实责任”“摆放整齐”“分到位和投准确”“规范运输”4个专项行动,推动解决分类工作中管理责任人制度落实不到位、分类收集设施设置不规范、分类投放准确率不高和生活垃圾混收混运等问题,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和管理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落实责任”行动

重点细化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主要做好2项工作:

1.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4月底前完成)。根据《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以居民区、家庭、单位等为重点,通过签订责任承诺书等方式,逐项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明确责任内容和相关单位工作职责,确保生活垃圾产生、投放、收集、转运、处理全过程分类责任明确、要求清晰、管理到位。(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

2.完善责任公示牌并建立监督制度(在5月底前完成)。重点在居民区、公共机构、企业、经营性场所、公共场所等垃圾前端投放、收集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牌内容应包括:保洁员、垃圾收运员、指导员、监督员以及村(居)和镇级管理责任人名单、责任范围、联系电话、监管要求、投诉渠道及其他相关信息。责任公示和监督工作应结合“三包五长”制度实施。(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

(二)开展“摆放整齐”行动

重点优化前端分类收集设施设置,主要做好3项工作:

1.规范前端分类设施配置(在6月底前完成)。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类别,以“经济、实用、便民”为原则科学、规范、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集中投放点、接驳点等设施设备。规范垃圾分类箱(桶)设置,全面消除占用主要通道和群众通行主要路口、街道车行道摆放垃圾分类收集箱桶等现象。(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

2.加快分类设施升级改造(在6月底前完成)。按照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的标准和要求,对现有收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更新老旧、破损的分类收集设施,配置遮雨、照明等便民设施,加强周边绿化环境建设,改善前端投放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

3.规范分类设施运行管理(在5月底前完成)。逐个核查分类设施,严格规范运行管理和分类标志标识,做到分类收集设施标识正确、管理规范、功能完善、环境整洁、摆放有序。(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

(三)开展“分到位和投准确”行动

重点开展分类宣传培训、规范分类投放,主要做好3项工作:

1.加强宣传培训(持续开展,集中行动结束后进入常态化)。按照媒体宣传和面对面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要求,通过知识竞赛、上门宣传、积分奖励等多种方式,全面宣传贯彻《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培训垃圾分类知识和生活技巧,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责任单位:各村(居)、规环办)

2.优化撤桶并点(6月底前完成)。以提高厨余垃圾精准投放质量为重点,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优化定时定点投放方式;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推行预约上门和志愿帮扶等服务。(责任单位:各村(居))

3.集中开展“值桶”“净桶”“翻桶”行动(5月底前完成)。结合责任人制度落实工作,组织人员集中开展“值桶”“净桶”“翻桶”活动。以分类指导员、基层党员为骨干,统筹党员、网格员、志愿者等落实“值桶”“净桶”“翻桶人员,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确保行动见效。(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开展“规范运输”行动

重点是解决生活垃圾“混收混运”问题,主要做好3项工作:

1.整治违法运输行为(6月底前完成)。配置密闭的专业运输车辆,且分类标识规范、清晰,收运过程规范,无“抛冒滴漏”现象。各相关部门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中整治无证经营、非法运输、不规范运输等行为。(责任单位:各村(居)、规环办、执法大队)

2.整治混收混运现象(6月底前完成)。各村(居)落实管理责任人法定责任,及时制止生活垃圾混收混运。加强分类收运监督管理,督促解决“混收混运”现象,对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报规环办、执法大队,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各村(居)、规环办、执法大队)

3.提升分类运输能力(6月底前完成)。按照四分类的要求,逐一核实分类车辆配置情况,落实分类运输力量,完善分类收集运输车辆,确保分类运输落实到位、监管有力。(责任单位:规环办)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村(居)及相关镇级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垃圾分类领导协调机构,实现即分工负责又联动联管。要将4个专项行动作为提高垃圾分类效果的重点工作和关键措施,保障工作经费,明确工作目标,压实物业和相关单位主体责任,高标准、实举措、严要求推动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二)优化措施

一是各村(居)和相关单位要对照4个专项行动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具体措施,完善实施计划,逐项分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有人抓、有人管、见成效。二是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涉疫区域要暂停垃圾分类工作,并对照防疫要求严格规范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点的生活垃圾规范装袋、收运和消杀,严格作业人员和车辆管理,严禁擅自收运处理按照医疗垃圾管理的废弃物。三是要在行动中加强关爱环卫工人,切实保障环卫工人防疫物品。

(三)加强工作评估

镇规环办将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督促指导和效果评估。各村居也应参照开展自评,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情况,分别于4月26日前、5月20日前、6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将专项行动相关文件、行动佐证资料一并报送。纸质档交镇政府四楼规环办。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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