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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586/2020-00149 [ 发文字号 ] 包鸾府发〔2020〕53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586/2020-00149
[ 发文字号 ] 包鸾府发〔2020〕53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包鸾镇脱贫攻坚百日大会战“安全饮水保障”补缺查漏工作方案》的通知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经研究同意,现将《包鸾镇脱贫攻坚百日大会战“安全饮水保障”补缺查漏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包鸾镇脱贫攻坚百日大会战“安全饮水保障”

补缺查漏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百日大会战相关会议精神,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饮水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弱项短板,按照县委、县政府农村饮水安全冲刺清零行动要求,结合全镇农村饮水安全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镇农村安全饮水方面存在的弱项短板,紧盯目标任务,扎实整改各类问题,固强补弱,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水平,形成冲锋冲刺、决战决胜的浓厚氛围,坚决打赢打好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

二、主要目标

坚持现行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达标验收的标准或依据,全面对照《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若干问题解答》和水利学会发布的《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反复筛查、反复比对、反复核查,建立饮水安全问题台账,按照“补短板、强弱项”的原则予以完善、补充,实现从源头到龙头的饮水安全,确保顺利通过国务院脱贫攻坚普查验收。

三、任务清单

(一)饮水工程建设行动。要锁定倒计时倒排工作计划,切实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建设管理工作。丰都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计划包鸾水厂工程在6月30日前务必通过完工验收并出具完工验收鉴定书;丰都县包鸾镇2018巩固脱贫基础设施人畜饮水项目在6月30日前要完成完成财务决算审计。农服中心要认真落实周调度、旬通报、月考核等制度,全面督导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高位推动,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主要负责领导:蒋自富,主要负责人员:李燕、余淑媛)

(二)供水设施清洗行动。清洗行动对象包括镇供水站运营管理的规模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各村居负责运营管理的20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以及5户以上20人以下分散供水工程。完成时限为6月15日,要以工作开展前后对比照片、结果证明材料为佐证。一是取水口规范设置和水源保护。强化饮用水源地管理,对拦水坝、蓄水池等开敞式水源工程,具备封闭条件的,进行加盖封闭,防治水源污染;不具备封闭条件的,在取水口设置饮水安全保护设施,确保水质安全。对在山间小沟取水的贫困户,在取水口增设净化设施,并用PE管道更换原有橡胶管道。二是输水配水管网的规范敷设或埋设。要彻底改造输水配水管道“蜘蛛网”和“天网”,全面落实埋地处理,不具备埋地条件的,要落实包覆处置,要规范敷设,规范走线,做到横平竖直。特别是个别蓄水池到用水户的管线有数条的,要通过新设置供水主管接入到院落中心点后再统一接入入户管道。三是水池、水窖、水井、水缸或过滤设施的清洗、清掏。要随时清除有可能影响水质安全的物品、附属物,定期或不定期对水池、水井等开展清洗、清掏,打造干净、整洁、卫生、安全的供用水环境,同时要督促农户对家庭自用水缸进行清理。集中供水工程的重力式无阀滤池、平流式过滤池等过滤设施,自建成投用以来或距上一次清洗清掏已有3年以上时间的,要全面开展清洗清掏,根据实际情况还要及时补充、更换填料、滤料,确保发挥良好的过滤效果。

(牵头单位:农服中心(水利部门),责任单位:各村居)

(三)水质达标检测行动。按照《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若干问题解答》,集中供水工程在脱贫攻坚普查时要提供工程当年出厂水或末梢水的水质检测报告。经统计,全镇有2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90处,按照“一处一报告”原则,必须确保有90份经县级以上的卫生健康、水利等部门的水质检测机构和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正式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为合格。完成时限为6月30日,以水质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报告为佐证。一是全镇2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90处由县水质检测中心开展检测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二是5户以上20人以下的相对集中供水工程,由镇供水站实验室负责检测,全力推进检测工作。三是分散供水工程的用水户,采用“望、闻、问、尝”等简便方法进行水质现场评价。

(牵头单位:农服中心(水利部门)、供水站,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标识标牌三统一规范行动。严格对照《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若干问题解答》、《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饮水安全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正确悬挂贫困户农村饮水安全标识牌,及时修订完善标识标牌信息,做到样式统一规范、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要做到反复筛查、反复比对、反复核查,避免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大排查台账信息、标识标牌所载信息和贫困户的饮水安全评价信息根本不一致、完全不相符的问题。完成时限为6月30日,以村居党组织负责人签字承诺销号为佐证。

(牵头单位:农服中心(水利部门),责任单位:各村居)

(五)运营管理落实行动。全面落实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压实村居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运营管理责任,确保90处集中供水工程都有人管、有制度管。“三个责任人”公示牌悬挂覆盖率100%,信息真实有效,职责履行到位。同时,农服中心和各村居要加大《丰都县村镇供水工程供水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办法》(丰都府办〔2020〕54号)宣传贯彻力度,推进水价制定、水费收取等工作,确保90处集中供水工程水价制定率、水费收取率“两个百分之百”,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要落实水费先交后返的减免机制,避免因定水价、收水费引起贫困户用水户满意度不高的问题,且每个集中供水工程要明确管理员和收费人。完成时限6月30日,“三个责任人”以乡镇印发的文件、悬挂的“三个责任人”公示牌照片为佐证,水价以县发改委的批复文件或各村“一事一议”水价制定的决策过程资料为佐证,水费以运营管理责任单位的进账单为佐证。

(牵头单位:农服中心(水利部门),责任单位:各村居)

(六)验收销号清零行动。凡是列入6月30日前需要完成工程销号的,要全面通过完工验收并出具完工验收鉴定书,并在扶贫管理平台销号“清零”。只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批复建设内容基本完成且已实现通水入户或工程投入试运行的,虽然存在有一定尾工但其未完成比例低于10%的或尾工任务确保在7月20日前全面完成的,可以视情况通过完工验收、平台销号。完成时限6月30日,以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和扶贫管理平台销号清单为佐证。

(主要负责领导:蒋自富,主要负责人员:李燕、余淑媛)

(七)贫困户入户水管清查行动。对全镇798户建卡贫困户饮水入户情况进行清查,完成实现6月20日。对能够入户的必须入户,完成时限6月30日。

(主要负责领导:蒋自富,主要负责人员杜永生、敖爱蓉、余淑媛、李燕、各村居)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农村饮水安全扶贫工作领导机构,由镇政府组织委员蒋自富牵头,各村居具体负责,镇农服中心(水利部门)做好监督指导。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强化细化工作举措,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明确任务分工,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工作作风。充分发扬求真务实、敢冲敢拼的优良作风,主动担当,不放松、不懈怠、不推诿,努力把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要扑下身子、深入实地,到水窖边看一看,拧开水龙头试一试,到施工现场督一督,手触为真、眼见为实,身先士卒推动落实,确保问题有效解决。

(三)严格考核验收。加快已建工程验收工作进度,力争“清零”任务完工一处、验收一处、投入运行一处。同时,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和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严把贫困退出验收和考核关,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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