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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415 [ 发文字号 ] 保合府发〔2025〕19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保合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5-29 [ 发布日期 ] 2025-05-3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415
[ 发文字号 ] 保合府发〔2025〕19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保合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5-29
[ 发布日期 ] 2025-05-30

丰都县保合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合镇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保合镇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丰都县保合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合镇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受灾群众进入应急避难场所,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应急避难场所的启用、运行和管理。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及时响应,迅速组织受灾群众转移至避难场所。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级各相关部门和村(社区)村(居)委会按照职责分工,分级负责应急避难场所的各项工作。

3.资源整合,合理利用。充分整合镇内现有的公共设施和资源,建设和完善应急避难场所。

4.平战结合,科学管理。在平时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启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中心

成立镇应急避难场所应急指挥中心,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成员包括镇经济发展办、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平安法治办、镇民生服务办、镇便民服务中心、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社坛派出所、镇教管中心、社坛国土所、镇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村(居)委会主任。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镇平安法治办:负责应急避难场所的总体指挥和协调工作,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避难场所的消防安全,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2.镇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包括提供食品、饮用水、衣物等物资。

3.镇卫生院:负责避难场所的医疗卫生保障,设立临时医疗点,对受伤群众进行救治和防疫工作。

4.社坛派出所:负责避难场所的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维护避难场所的秩序。

5.镇经济发展办:负责保障避难场所的电力供应,及时修复受损的电力设施;负责保障避难场所的通信畅通,提供必要的通信设备。

6.各村(社区)村(居)委会: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受灾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协助做好避难场所的管理和服务。

三、应急避难场所的设置与管理

(一)应急避难场所的设置

1.根据本镇的人口分布、地形地貌和灾害风险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应选择在地势较高、地质稳定、交通便利、远离危险源的区域。

2.应急避难场所应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和安全保障条件,如帐篷、床铺、食品、饮用水、厕所、医疗点等。

3.明确应急避难场所的标识和引导标志,确保受灾群众能够迅速找到避难场所。

(二)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

1.建立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的职责。

2.定期对应急避难场所的设施和物资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3.制定应急避难场所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预警与响应

(一)预警发布

当发生可能影响本镇的突发公共事件时,镇政府应及时通过广播、短信、微信、渝快政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告知受灾群众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和转移路线。

(二)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三)响应程序

1.Ⅳ级响应:当发布一般预警信息时,启动Ⅳ级响应。村(居)委会组织人员对受灾群众进行宣传和动员,做好转移准备工作。

2.Ⅲ级响应:当发布较大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响应。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启用准备工作,包括调配物资、安排人员等。

3.Ⅱ级响应:当发布重大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响应。应急指挥中心全面启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组织受灾群众转移至应急避难场所。

4.Ⅰ级响应:当发布特别重大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响应。在上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政府全力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

五、人员转移与安置

(一)转移原则

1.安全第一原则。优先转移老、弱、病、残、孕等弱势群体和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

2.就近转移原则。根据受灾群众的分布情况,就近安排转移至应急避难场所。

3.有序转移原则。在村(居)委会的组织下,按照预定的转移路线和顺序,有序地将受灾群众转移至避难场所。

(二)转移程序

1.村(居)委会接到预警信息后,迅速组织人员通知本辖区内的受灾群众,告知转移路线和避难场所的位置。

2.组织受灾群众按照预定的转移路线向应急避难场所转移。在转移过程中,要安排专人负责引导和护送,确保群众的安全。

3.到达应急避难场所后,要对受灾群众进行登记和安置,安排好住宿、饮食等基本生活保障。

(三)安置措施

1.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为受灾群众提供食品、饮用水、衣物、帐篷等生活必需品。

2.做好医疗卫生保障。设立临时医疗点,为受伤群众提供救治和防疫服务。

3.加强治安管理。安排专人负责避难场所的治安巡逻,维护避难场所的秩序。

4.开展心理疏导。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缓解他们的紧张情绪。

六、后期处置

(一)人员返回

当突发公共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经评估可以返回原居住地时,镇政府应组织受灾群众有序返回。在返回前,要对原居住地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恢复重建

对受灾群众的房屋、基础设施等进行修复和重建,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同时,要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清理和维护,为下一次应急处置做好准备。

(三)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镇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次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物、帐篷、医疗器材等物资。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

(二)资金保障

镇政府要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政府的资金支持和社会捐赠。

(三)人员保障

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志愿者队伍,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四)宣传教育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应急避难知识和应急预案,提高群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让群众熟悉应急避难的程序和方法。

八、附则

(一)预案修订

本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应急工作的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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