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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电子绘本和图文创意作品的通知

日期:2021-07-22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文件



丰文旅委发〔2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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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征集电子绘本和图文创意作品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教委:

  

为进一步倡导和推动全民阅读,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更好地利用图书馆,提升阅读素养和能力,根据《关于开展“2021全国少年儿童阅读年”系列活动——图文类风采展示活动的通知》(中图学字〔202147号)和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的要求,我县结合实际,面向全县少年儿童征集电子绘本和图文创意作品,鼓励少年儿童继承革命传统,厚植爱国情感,展现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承办单位丰都县图书馆

  

协办单位:各乡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县内有关学校

  

二、作品提交时间

  

2021915日前

  

三、活动安排

  

(一)少年儿童电子绘本作品

  

鼓励少年儿童用独特的创作视角,以文字、图画、照片、中英文等形式进行电子绘本创作,传承红色基因,讴歌新时代,做有理想、有担当的新时代好少年。

  

1. 参与对象面向全县少年儿童,分学前组、小学组和中学组征集作品。

  

2. 活动要求

  

1)作品要求

  

一是少年儿童可使用电脑、手机、相机、扫描仪等工具,通过照片、图画、文字等形式创作电子绘本作品。

  

二是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呈现可以由文字和图画相辅组成,也可以是无字书。图画可以是画,也可以是照片;文字可以是中文,也可以是英文。

  

三是作品容量为10页以上,包含封面、环衬、扉页、正文以及封底。作品封面必须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存储格式为PDF

  

(二)我与童书的奇妙之旅——图文创意作品

  

通过阅读优秀童书,结合书中的红色主题元素,如革命领袖和英雄人物,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革命遗址等,描绘自己的所见、所闻、所读、所思,画出心中感受最深的人物、建筑、景点、书籍等;文字部分作为图画的补充,可根据需要围绕主题和内容进行描述。

  

1.参与对象面向全县少年儿童,分学龄前组、小学组和中学组征集作品。

  

2.活动要求

  

1)作品要求:一是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围绕活动主题,用一张画纸进行图文创作。要求图文并茂,主题鲜明,积极向上;二是图画部分提倡原创,围绕主题元素,由孩子们独立创作完成。可采用蜡笔、水彩、国画、油画等多种绘画形式进行绘制,画纸尺寸不超过4开尺寸(参考尺寸:52x36.8cm);三是文字部分作为图画的补充,根据构图需要可由孩子们或家长或指导老师完成。内容围绕活动主题描述感悟或感受,150字以内,文体不限,需直接在图画中呈现;四是作品构图要求切合主题,画面和文字完整,创作新颖,色彩和谐。

  

2)作品提交要求:一是作品电子版提交:请将原件采用扫描、拍照的方式同步提交,单幅作品大小为1M30M,文件命名为:丰都县图书馆+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组别,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二是作品原件提交:请在作品原件背面右下角粘贴“作品登记卡”(附件2),并交到丰都县图书馆办公室;三是作品请勿装裱。

  

四、作品报送

  

每个乡镇街道报送作品2件以上,其中电子绘本1件,图文创意作品1件,由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收集后统一报送,提交作品时附上“作品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同时发到联系人邮箱。

  

五、作品展示

  

主承办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作品进行评选,推选优秀作品

  

参加“2021全国少年儿童阅读年”系列活动——图文类风采展示;对本次活动中组织得力的组织单位及指导教师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指导老师奖励。

  

六、活动须知

  

1. 创作者提交作品参与活动,即表明同意将其提交的作品无偿授权于本活动各组织机构(主办、承办、协办及有关组织单位),用于非营利性/公益用途,相关授权期限为永久授权。

  

2. 各组织机构(主办、承办、协办及有关组织单位)不得将任何投稿作品用于营利性活动,使用方式和范围应遵守前述创作者有关授权规定。

  

3. 创作者应签署个人作品著作权授权书(附件3),保证投稿作品为本人的原创作品或经合法授权的作品,无任何权利瑕疵,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凡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创作者本人(或其监护人)承担。创作者的投稿行为即表明同意上述权利声明及责任承担方式。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丰都县图书馆 孙英

  

址: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西路8

  

话:023-70719009 17708365252

  

箱:285309119@qq.com

  


  

附件:1. 活动作品统计表

  

2. 作品登记卡

  

3. 个人作品著作权授权书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722

  

附件1

  

活动作品统计表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作品信息

序号

作品名称

作者

年龄

学校

组别

指导老师

备注

1








2








  

注:此表请随作品原件报送丰都县图书馆,并将电子版于91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2

  


  

作品登记卡

  


  

                                                                                                                                                                                                                                               

作品名称


作品形式


指导老师


姓名


年龄


作者学校


作品简介

50字以内)


报送单位(图书馆)

重庆市丰都县图书馆

  

  

附件3

  

个人作品著作权授权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监护人姓名: 身份证号: )同意参加 活动,是投稿作品《 》的著作权人。本人承诺,本投稿作品保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品为原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若发生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争议的,相关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本人授权活动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国图书馆学会未成年人图书馆分会;承办单位: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山西省图书馆;协办单位:全国各少年儿童图书馆、公共图书馆、中小学图书馆等)免费整体、部分使用或以汇编方式使用本人投稿作品,不得用于经营性活动,仅可用于非营利性/公益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组织机构负责的复制、展览、出版发行等活动,以及媒体报道、网络推广等信息网络传播活动,不需向本人(或监护人)另付报酬。授权期限为永久。

  

在上述使用本作品的过程中,须保留作者署名权。

  

著作权人: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172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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