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电子绘本和图文创意作品的通知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文件
丰文旅委发〔202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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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征集电子绘本和图文创意作品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教委:
为进一步倡导和推动全民阅读,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更好地利用图书馆,提升阅读素养和能力,根据《关于开展“2021全国少年儿童阅读年”系列活动——图文类风采展示活动的通知》(中图学字〔2021〕47号)和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的要求,我县结合实际,面向全县少年儿童征集电子绘本和图文创意作品,鼓励少年儿童继承革命传统,厚植爱国情感,展现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承办单位:丰都县图书馆
协办单位:各乡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县内有关学校
二、作品提交时间
2021年9月15日前
三、活动安排
(一)少年儿童电子绘本作品
鼓励少年儿童用独特的创作视角,以文字、图画、照片、中英文等形式进行电子绘本创作,传承红色基因,讴歌新时代,做有理想、有担当的新时代好少年。
1. 参与对象:面向全县少年儿童,分学前组、小学组和中学组征集作品。
2. 活动要求
(1)作品要求
一是少年儿童可使用电脑、手机、相机、扫描仪等工具,通过照片、图画、文字等形式创作电子绘本作品。
二是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呈现可以由文字和图画相辅组成,也可以是无字书。图画可以是画,也可以是照片;文字可以是中文,也可以是英文。
三是作品容量为10页以上,包含封面、环衬、扉页、正文以及封底。作品封面必须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存储格式为PDF。
(二)我与童书的奇妙之旅——图文创意作品
通过阅读优秀童书,结合书中的红色主题元素,如革命领袖和英雄人物,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革命遗址等,描绘自己的所见、所闻、所读、所思,画出心中感受最深的人物、建筑、景点、书籍等;文字部分作为图画的补充,可根据需要围绕主题和内容进行描述。
1.参与对象:面向全县少年儿童,分学龄前组、小学组和中学组征集作品。
2.活动要求
(1)作品要求:一是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围绕活动主题,用一张画纸进行图文创作。要求图文并茂,主题鲜明,积极向上;二是图画部分提倡原创,围绕主题元素,由孩子们独立创作完成。可采用蜡笔、水彩、国画、油画等多种绘画形式进行绘制,画纸尺寸不超过4开尺寸(参考尺寸:52x36.8cm);三是文字部分作为图画的补充,根据构图需要可由孩子们或家长或指导老师完成。内容围绕活动主题描述感悟或感受,150字以内,文体不限,需直接在图画中呈现;四是作品构图要求切合主题,画面和文字完整,创作新颖,色彩和谐。
(2)作品提交要求:一是作品电子版提交:请将原件采用扫描、拍照的方式同步提交,单幅作品大小为1M至30M,文件命名为:丰都县图书馆+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组别,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二是作品原件提交:请在作品原件背面右下角粘贴“作品登记卡”(附件2),并交到丰都县图书馆办公室;三是作品请勿装裱。
四、作品报送
每个乡镇街道报送作品2件以上,其中电子绘本1件,图文创意作品1件,由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收集后统一报送,提交作品时附上“作品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同时发到联系人邮箱。
五、作品展示
主承办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作品进行评选,推选优秀作品
参加“2021全国少年儿童阅读年”系列活动——图文类风采展示;对本次活动中组织得力的组织单位及指导教师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指导老师奖励。
六、活动须知
1. 创作者提交作品参与活动,即表明同意将其提交的作品无偿授权于本活动各组织机构(主办、承办、协办及有关组织单位),用于非营利性/公益用途,相关授权期限为永久授权。
2. 各组织机构(主办、承办、协办及有关组织单位)不得将任何投稿作品用于营利性活动,使用方式和范围应遵守前述创作者有关授权规定。
3. 创作者应签署个人作品著作权授权书(附件3),保证投稿作品为本人的原创作品或经合法授权的作品,无任何权利瑕疵,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凡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创作者本人(或其监护人)承担。创作者的投稿行为即表明同意上述权利声明及责任承担方式。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丰都县图书馆 孙英
地 址: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西路8号
电 话:023-70719009 17708365252
邮 箱:285309119@qq.com
附件:1. 活动作品统计表
2. 作品登记卡
3. 个人作品著作权授权书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年7月22日
附件1
活动作品统计表
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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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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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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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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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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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信息 | |||||||||||
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者 |
年龄 |
学校 |
组别 |
指导老师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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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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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随作品原件报送丰都县图书馆,并将电子版于9月1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2
作品登记卡
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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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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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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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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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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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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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5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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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图书馆) |
重庆市丰都县图书馆 |
附件3
个人作品著作权授权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监护人姓名: 身份证号: )同意参加 活动,是投稿作品《 》的著作权人。本人承诺,本投稿作品保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品为原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若发生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争议的,相关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本人授权活动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国图书馆学会未成年人图书馆分会;承办单位: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山西省图书馆;协办单位:全国各少年儿童图书馆、公共图书馆、中小学图书馆等)免费整体、部分使用或以汇编方式使用本人投稿作品,不得用于经营性活动,仅可用于非营利性/公益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组织机构负责的复制、展览、出版发行等活动,以及媒体报道、网络推广等信息网络传播活动,不需向本人(或监护人)另付报酬。授权期限为永久。
在上述使用本作品的过程中,须保留作者署名权。
著作权人:
年 月 日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