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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要求,结合我委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丰都县政府网-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子网站(http://www.cqfd.gov.cn/bm/zfhcxjswyh/)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果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系电话:023-707028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研究并制定了《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度党的建设和机关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丰都住建发〔2023〕54号)、《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行对外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丰都住建发〔2023〕189号),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统筹力度,树牢责任意识、强化主动公开、落实问题整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我委对外信息发布工作质量,促进信息发布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条,发布了《自愿退出办事指南》《保障性住房同区域调换办事指南》《缴纳租金标准办事指南》《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清单办事指南》《丰都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丰都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6个办法配套文件,其中网站渠道公开信息112条,微信渠道公开信息118条。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依法申请公开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是体现我委对外形象,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一是机制落实。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执行,做到严格研判发布内容、执行审校制度、夯实信息发布责任。二是制度保障。做到科室具体起草文件并核定是否公开,分管领导研判公开信息,主要领导全局把控;并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人员加强信息平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公开发布前先在校稿平台上核对,定期更新发布经审查的信息,及时更正错误信息,推动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五)监督保障。保障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牵头、科室负责人落实,工作人员持续检查。每月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专项检查,着力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7件(施工许可阶段131件、竣工验收阶段126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772.7109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信息时一些错敏信息未及时更改;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更新不及时。

(二)整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内容审查。通过在线校稿平台对公开内容进行提前校稿。进一步加强信息内容审核力度,严格“三审三校”,及时纠正错误。二是及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台账。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依申请公开信息合法性。三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台账。建立健全相关栏目更新日期台账、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台账、依申请公开台账等,把握好相关政务信息,全力做好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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