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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343/2022-003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04-18 [ 发布日期 ] 2022-04-18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343/2022-003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4-18
[ 发布日期 ] 2022-04-18

丰都县公共房屋保障中心 关于保障性住房东河东、水天坪、王家渡等廉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2218号)文件要求,保障性住房东河东、水天坪、王家渡等廉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丰都县公共房屋保障中心搞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护,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以及轮候配租和授权的其它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实施全县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县城镇房屋住用安全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管等。根据丰都府发20163号“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284号令《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64号)。2021年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在党组、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高度看重下,公共房屋保障中心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保障性住房的方针、政策;充分认识保障性住房是县委、县当局执政为民、改良民生,办理群众住房困难,协调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是增强和改善社会住房问题的关键手段。在保公共房屋保障中心职工的尽力配合下,依照房地产治理局全年工作的统一安排,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工作计划。

2.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886.57万元,于20199月开工,20201月主体项目完工,一是项目已完成基础设施改造、绿化工程、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及车库地坪等,完成沥青混凝土面屋4077㎡、2.0旋挖桩26根、栽乔木207株、灌木546㎡、铺种草皮5950㎡等;二是2020年补充完成龙河东廉公租房小区车库出入口墙面贴花岗石、阳光雨蓬等。该项目已全面完工,已进行竣工结算审核。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2021项目到位资金69.78万元属上年度中央专项结转资金本年度项目支付金额28.86万元,年末项目结转资金40.92万元,于次年全部拨付完毕。

(二)项目绩效目标。

认真负责开展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尽力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配套功能,全力推进今年建设任务完成,严格落实保障家庭资格准入退出机制,努力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及后期管理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我中心工作的满意度,确保资金投入利益最大化。组织各级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努力,达到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1118日,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文江成

副组长:彭爱平、李青松、冉龙海

成  员:张晓建、熊太胜、秦颖、王学英

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科等。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1119日,考评工作组到项目点现场,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合同条款、项目设计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2021项目到位资金69.78万元属上年度中央专项结转资金本年度项目支付金额20.86万元,年末项目结转资金40.92万元,资金支付率75%

(二)管理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中心严格按照项目立项审批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施工组织管理,狠抓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确保项目按期完工并交付使用。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建设资金,保证了项目顺利进行。

(三)产出

1.房地产市场发展总体健康平稳。

2.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

3.大力保障重点项目及民生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4.加强小区物业监管,改善市民良好居住环境。

(四)效果

1.社会效益:上述项目解决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不完善,功能不齐全的问题,竣工投入使用后,提升了保障房小区品质,改善了居住环境。

2.可持续发展:为居民提供安全的住房保障,营造良好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及社会氛围。

3.社会公众满意度:项目实施并投入使用,实现了住有所居、住有所乐的目标,维护了社会稳定,得到了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保障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96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一)经验总结

加快实物配租进度,提升公租房使用效益,我们始终将公租房分配工作当成我中心重点工作来抓。2021年,我们根据规定为企业、城镇住房艰苦家庭、进程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配租保障性住房,充分施展了保障房保障民生的根本作用。

(二)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需要县级财政进行资金配套,但由于我县财力较弱,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完工后工程款不能及时足额予以支付。

2.专业人员欠缺。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接受技能培训不够;工作人员工作变更频繁。

3.实有的公共保障住房不能满足更多的家庭需求,存在资源少,需求大的情况。

三)意见或建议

1.建议县财政加强资金统筹和调度,对于涉及民生项目应优先予以配套保障

2.增设工作人员。保障性住房工作是意向耐久性的惠民工程,目前公共房屋保障中心的工作量大,人员少,给工作带来必然的难度。为确保工作做精、做细、做实,希望解决人员补给问题。

3.增设培训。可以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法子,组织人员出门学习借鉴更高效的工作方法。

4.探索树立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平台,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对住房保障工具的核准、进入、退出的监管力度。住房保障部门对保障工具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及时的动态监管。力保获取真实的证据,采取有效步伐做到“应保尽保”,杜绝“非保得保”等有失公道的现象。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丰都县公共房屋保障中心

202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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