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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6313731/2024-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1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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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医疗保障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1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丰都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提供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承担医疗保障相关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基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范、有序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业务。

2. 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待遇支付等工作。

3. 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基金的预算、决算,医疗保障费用审核、结算工作。

4. 承担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具体事务工作。

5. 承担公务员医疗补助具体事务工作。

6. 承担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相关工作。

7. 承担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相关工作。

8. 承担指导大额、大病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9. 承担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以上具体职责任务均属基本公益服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丰都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设下列9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中心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档案、保密、会务、信访、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党建、机构编制、人事、应急管理、安全、党风廉政、政务公开等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参与辖区内医疗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定点资格认定;承担指导协议定点医药机构执行相关政策、服务协议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医保业务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2.基金财务科。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医疗保障基金核算与账务处理;负责医疗保障基金上解下拨的协调、调度与拨付;负责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汇总、报送等工作;承担中心财务管理相关工作;参与调查核实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举报投诉相关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处理骗取医保基金举报投诉案件;负责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和稽核等工作;参与监督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执行情况。

3.参保科。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登记、征缴计划各项业务经办;负责参保人员医保缴费年限认定;负责参保单位人员年度工资总额申报及缴费基数核定;负责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征缴;负责办理跨医保关系统筹范围转移接续;负责指导基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经办等工作。

4.职工审核结算科。参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负责定点医药机构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的审核结算;负责生育保险待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等费用审核结算相关工作;负责职工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统计分析和动态监测;负责指导职工大额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协助做好二等乙级伤残军人支付审核工作。

5.居民审核结算科。参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负责定点医药机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的审核结算;负责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审核结算相关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统计分析和动态监测;负责指导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6.特病和异地就医科。承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殊疾病的申报、鉴定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定点医疗机构特殊疾病管理;负责特殊疾病人员定点医疗机构认定相关事务工作;负责特殊疾病待遇资格审核具体事务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的具体事务工作。

7.医疗救助科。负责医疗救助费用审核结算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医疗救助信息动态管理及指定医疗救助对象资格确认的具体事务工作;协助承担医疗保障扶贫等工作。

8.网络信息科。负责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相关工作;负责医保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负责指导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9.医药采购服务科。负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相关规则;负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负责医药价格信息监测等事务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5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3.9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1.8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1.8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53.9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5.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6.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1.8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1.8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3.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53.91万元,比2023年减少11.8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9万元,比2023年减少11.85万元,主要原因是取消部分工资福利待遇、人均公用经费标准降低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本年度未编制项目支出。

丰都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5.7万元,比2023年增加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3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飞行检查接待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比2023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推广节能减排,绿色出行;本年度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用及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3.01万元,比上年减少5.1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均公用经费标准降低及推行绿色办公。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项目资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预算。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云淑联系方式:023-8185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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