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MB16313731/2021-00070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审计报告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医疗保障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29 | [ 发布日期 ] | 2021-03-29 |
[ 索引号 ] | 11500230MB16313731/2021-00070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审计报告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医疗保障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29 |
[ 发布日期 ] | 2021-03-29 |
丰都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离休人员医药费县级补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依据2007年4月24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二十三期《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研究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问题》会议精神,离休干部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功臣,是党和国家的富贵财富。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落实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离休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会议要求强化保障,一是离休干部医药费节约奖励标准,根据渝卫(2012)17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市级单独统筹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从2018起我县参照该通知,对离休干部个人医疗定额标准为: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定额标准为50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定额标准为3000元。全年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合计未超过以上标准,以现金补足。二是鉴于当前药品、医疗价格增长的实际情况,从2007年至今,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标准为8000元/人/年。县财政局按季度将医药费统筹资金足额拨付给县医保中心,并做好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三是若离休干部医药费超过统筹标准的,年底追加,并在第二年第一季度前经审核后予以报销。
本项目自2001开始立项,属于长久性项目。2020年离休干部41人。
2020年初预算离休人员医药费189万元,县财政局1-12月累计拨付离休干部药费106.99万元,医保局实际支付离休人员药费106.99万元,资金结余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0年离休人员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1)纳入报账人数41人,(2)统筹支付标准8000元/人/年。质量指标:(1)医药费支付方式为非现金支付,(2)费用审核率达100%。时效指标:医药费支付时间,由医院垫付在资金充裕情况下,当月费用,次月报销拨付。社会效益:(1)县内普通门诊和住院持社保卡在医院结算窗口一站式结算,离休干部覆盖率达100%,(2)离休干部报销方便程度有所提高。可持续性: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卓有成效。满意度:(1)报销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2)报销对象政策知晓率达到普遍知晓。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1年2月10日,成立县医保局2020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 文志勇
副组长:孙承艳、朱惠玲
成 员:李云淑、林红梅、杜鹃、何杰、曹蕾。
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工作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1年3月1日,考评工作组到项目点现场,按照项目批复文件、项目设计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2020年全县离休人员医药费用预算金额为189万元,全由县本级财政预算,用于保障离休人员医疗费用,投入资金106.9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管理。
一是专账专户管理,杜绝违规情况发生。我县高度重视离休人员医疗费用资金管理工作,由县财政局国库科专账专户管理,做到了资金收支合理,账目分明,无挪用截留等违规情形。
二是结算流程简便,实行一站式结算。离休人员在县内因病就诊,普通门诊和住院持社保卡在医院结算窗口一站式结算。县外医疗费用进行手工报销,当月资金充足情况下,次月支付。
三是资金划拨迅速,减轻医疗机构负担。医院每自然月5号(法县定节日顺延)前交月报表至我局费审科,由费审科打印支付汇总表,完善签字后交财务室,财务室按照医院进行资金划拨。
(三)产出。
(1)数量指标。全县纳入报销的离休人员共计41人。经统计,2020年离休人员住院28人,报销支出达到95.71万元;门诊就诊944人次,报销支出达11.28万元。
(2)质量指标。严格按照医保报销目录进行审核,费用审核率达100%,除目录外的费用按100%报销;县内离休人员在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因病就诊,普通门诊和住院持社保卡在医院结算窗口一站式结算,医疗费用时时结算,减少垫付。
(四)效果。
1、社会效益。
2020年享受医疗报销待遇1003人次,医疗费用报销支出106.99万元。实现了县级离休人员覆盖率达100%。
县内离休人员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因病就诊,普通门诊和住院持社保卡在医院结算窗口一站式结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明显提高,离休人员医疗费用得到保障。
2、可持续发展。
一直以来,我县在财政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仍然以保障特殊人群离休人员的切身利益为先,积极调研探索、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一定成效。
3、社会公众满意度。
2020年以来,按照离休人员的要求,我局不断完善报销政策,联合县财政、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商讨,制定切实可行的报销方式和报销政策,导致离休人员对报销政策的满意度不断提高。调查显示,受助离休人员满意率均达95%以上。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一)经验总结。
1、我局认真贯彻实施离休人员报销政策,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根本宗旨,以保障离休人员切身利益。
2、建立与县财政、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报销方式和报销政策。
3、县内离休人员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因病就诊,普通门诊和住院可持社保卡在医院结算窗口一站式结算。
(二)存在问题。
基本药品目录内的医药费用按100%报销,但仍有极少数离休人员对报销费用不满意。
(三)意见或建议。
离休人员主管部门是县委组织部,建议县财政将医疗费用资金预算到县委组织部,我局只负责审核,不负责支付。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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