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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649C/2020-00112 [ 发文字号 ] 丰文旅委发〔2019〕11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9-12-19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649C/2020-00112
[ 发文字号 ] 丰文旅委发〔2019〕11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12-19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丰文旅委发〔2019〕115号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文旅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巩固禁放成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目标。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强领导,提高思想认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作为维护城市公共安全、构建城市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一项重任务来抓,主动作为、齐抓共管。

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跟踪检查等工作,确保本行业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主要领导根据春节期间安全形势特点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相关责任人,层层抓好落实,确保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及其他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禁放氛围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围绕“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目标任务,于2019年12月10日起开展对本行业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本行业企业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指导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宾馆等企业,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守法。

三、强化源头监管,依法严管严控

(一)开展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消防领域,要认真开展电气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消防综合治理,严格审批大型节庆、晚会等人员集聚活动,强化现场监护,特别要针对“五小场所”“三合一”进行重点整治,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旅游景区,做好森林防火,严格控制入林人员把火种带入林区,森林管理人员加强林区巡逻检查。文物方面,认真开展安全巡查排查,采取应急防范措施。被森林包围的文物单位,要设置防火隔离带,避免火灾引发文物火灾。对位于城镇和乡村的文物单位,要开辟消防通道,加强对周边群众的防火宣传教育,引导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用火用电,避免生产生活用火引发文物火灾。春节期间对于寺庙等未开放文物保护单位严禁市民烧香等行为,要依据《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及时更换文物建筑内的老旧电气线路,安装独立烟感报警器和漏电保护器。落实安全责任。要督促文物管理使用单位按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安全管理,严格安全操作规程,规范用火用电行为,及时更换过期老化的电线、灭火器,清理易燃物品。对重点文物单位及其要害部位实施24小时值班,不间断监控,责任到人、职责到岗。

(二)依法划定区域,强化现场管控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划定本地区的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部位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企业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2020年1月16日为全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策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打非治违,坚决从严查处

各单位要依法履职,通力协作,综合施策,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涉及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要严查非法储存经营。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货运码头等场所,高速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二要严查非法运输携带。依托入渝高速公路、省市边界交通要道检查站和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要督促铁路、机场、长途汽车站、码头、公交客运等交通枢纽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三要严查非法燃放。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非法燃放行为;对非法燃放类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处。

五、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加强对本行业重点区域督导检查,定期召开行业研究部署会,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深入一线,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围绕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燃放举报和曝光情况情况,适时通报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报警数、成灾死伤人数、查非打非战果、烟花爆竹垃圾回收量等指标;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规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六、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情况

委属各单位、企业要落实专人收集、报送有关工作情况,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做好禁放区域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一、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应急值守。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9年12月19日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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