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MB1918649C/2021-0009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3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3 |
重庆市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指导县级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营销和推广,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领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10、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11、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2、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3、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
14、负责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管理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15、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6、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7、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管理。
18、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安全监管、信访稳定、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
1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内设8个职能科室,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党群、人事编制、资产财务、内部审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接待、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办理、机关内部安全和目标考核等工作。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牵头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综合调研、假日旅游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
2、产业规划科。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管理。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协调文化和旅游产品开发和利用,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融合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监督指导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产业项目实施。指导培育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协调、处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休闲度假旅游发展。统筹推进全域旅游。统筹指导、协调、汇总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重点目标任务,负责产业统计、考核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招商引资、生态文明等工作。
3、行业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拟订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文化体育和旅游政策法规。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统筹协调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依法依规对文化、体育、文物、广电、旅游的行政审批和备案管理。承担等级评定及日常监管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培训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指导、监督文化综合执法工作。统筹协调行业统计工作等。
4、文化科。贯彻并监督实施国家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统筹推进基层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工作;指导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保护与传承;指导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
5、体育科。拟订全县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扶持和促进体育产业建设与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规划、申报、管理、监督、实施体育运动项目和体育设施项目。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指导、管理全县群众体育活动、竞技体育和重大体育赛事。指导县级以上体育竞赛。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监督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青少年业余体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业余训练。指导、管理体育社会组织。指导优秀教练员、运动员队伍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培训和管理体育裁判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承担全县体育工作重大课题调研。承担体育行业统计和考核工作。承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全县体育彩票管理,按规使用体彩公益金。
6、宣传科。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导控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科技创新发展政策、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经济及运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制定促进文化和旅游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以及信息收集、分析与发布及新闻媒体宣传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体育领域新闻发布工作。组织指导行业宣传报道,承担行业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统筹、指导、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策划与宣传营销推广工作,组织、参与市内外重大营销和节会活动。负责拟订对外交流规划。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对外交流活动。
7、广电科(信息科)。拟订广播电视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负责对公共载体传播的广播电视节目进行监管并承担节目安全播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安全监测监管。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统筹协调、组织广播电视“户户通”等基层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承担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和考核工作。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负责互联网信息、智慧旅游、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建设等工作。指导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工作。
8、安全应急科。拟订文化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平台建设,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信访稳定工作。负责行业安全风险的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文化和旅游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县级文化和旅游节会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开展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体系,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的日常事务和考核工作。
(三)单位构成。
丰都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合并到文旅委本级合并进行账务处理,纳入2020年度决算编制。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987.06万元,支出总计1,987.0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4.33万元、 下降22.4%,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收支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95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9.80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财政拨款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6.12万元,占95.9%;其他收入80.11万元,占4.1%。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83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984.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0.34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705.40万元,占35.5%;项目支出1,279.16万元,占64.5%。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9万元,下降61.5%,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结转结余大部分已经支出,所以结转和结余变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06.9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54.44万 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收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6.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8.70万元,增长88.7%。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的项目资金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金额较少。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71.25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部分项目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8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7.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0.52万元,增长92.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的项目资金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金额较少。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101.94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部分项目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4万元,下降97.7%,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大部分已经在2020年度支付,所以2020年度剩余的结转和结余资金较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该项目资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40.55万元,占9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97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略有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7.81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社保缴费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32.16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5万 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医保缴费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23.58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公积金缴费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7.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8.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1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工资和社保的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等。公用经费118.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9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费用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委托业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19.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8.61万元,下降86.9%,主要原因是本年属于政府性基金的项目开支大幅度减少。本年支出219.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8.61万元,下降86.9%,主要原因是本年属于政府性基金的项目开支大幅度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0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9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和市内来访的相关领导。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9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36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1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9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机关日常的办公耗材等费用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9万元,增长5790%,主要原因是2019年会议较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培训活动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0.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6.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3.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4.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57.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5%。主要用于采购文旅相关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3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项目 | 自评总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300 | 300 | 300 | 20 | 100% | 2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 | 300 | 300 | 20 | 100% | 20 | ||||||
上年结转结余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2021年丰都游客总数达2400万人次 | 2021年丰都游客总数达2400万人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外出宣传 | 次数 | 10 | 10 | 20 | 20 | ||||||
营销项目 | 个数 | 5 | 5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验收通过率 | 百分比 | 100% | 100% | 20 | 20 | ||||||
项目完成时间 | 月 | 12月 | 12月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游客满意度 | 百分比 | 85% | 85% | 20 | 20 | ||||||
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0619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