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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649C/2021-00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日期 ] 2021-05-14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649C/2021-00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日期 ] 2021-05-14

丰都县文物管理所文物库房安全经费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县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丰都县委、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丰委办〔2019〕32号)、《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2019〕2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根据《丰都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21〕3号)文件要求,我所组织相关人员对2020年文物库房安全经费绩效评价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县域内文物是丰都县人民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各类文物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丰都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意识形态以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当时生态环境的状况,是丰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的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对于丰都人民认识自己的历史和创造力量,揭示丰都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并促进当代和未来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自第三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以来我县拥有不可移动文物1068处1104个点,其中国保3处(高家镇遗址、汇南墓群、重庆冶锌遗址)12个点,市保10处28个点,县保55处64个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1000处/个点,分布全县28个乡镇,2个街道。现有馆藏文物达到53000余件(不含前三峡考古出土未移交部分及后续三峡未上账部分),其中上级文物近700件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中、市有关文件要求,必须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护。

2.项目实施情况

文物库房安全经费69.59万元。为加强出土文物的保护,按照中市文保工作要求,我县修建了文物库房,至今投入使用20余年。库房内线路老化,电力安全隐患突出、文物库房门达不到文物保管要求、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系列安全问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0年安排文物库房安全经费69.59万元,目前已实施完毕低压电力改造、文物库房设施设备改造(含恒温恒湿柜机、文物库房专用门)、文物库房消防应急改善项目,总计改造费用69.59万元,截至2020年末划拨资金69.59万元。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总计经费69.59万元,其中县级财政安排69.59万元。截至2020年末实际划拨资金69.5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评价内容

绩效内容

参考标准

绩效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目标值完成比例

投入

时效目标

目标1

文物库房安全经费


≦2020年12月

≦2020年12月

100%

成本目标

目标1

恒温恒湿柜机


≦9.8

≦9.8

100%

目标2

文物库房门


≦18.56

≦18.56

100%

目标3

消防工程


≦36.83

≦36.83

100%

目标4

电力工程


≦4.4

≦4.4

100%

产出

数量目标

目标1

恒温恒湿柜机


2

2

100%

目标2

A级文物库房门


2

2

100%

目标3

特制甲级文物库房门


2

2

100%

目标4

安装配电箱


5

5

100%

质量目标

目标1

恒温恒湿柜机


合格

合格

100%

目标2

文物库房门


合格

合格

100%

目标3

电力改造


合格

合格

100%

目标4

消防改造


合格

合格

100%


社会效益目标

目标1

提高职工文物保护意识


≥5%

≥5%

100%

环境效益目标

目标1

该项目实施过程对环境影响


100%

可持续影响目标

目标1

提高馆藏文物安全


≥10年

≥10年

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

目标1

市级文物管理部门
   及文物专家满意度


≥90%

≥90%

100%

目标2

财政及县文旅委


≥95%

≥95%

100%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1年1月20日,成立文保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刘屏

成  员:曾启华  向银湖  付亚玲  廖爱娟

办公室设在文物管理所办公室。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指示,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0年2月20日,考评工作组到项目点现场,按照资金文件、项目实施过程档案资料、资金拨付凭证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2020年文物库房安全改造经费69.59万元,其中县级财政安排69.5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施率100%。

(二)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实施文物库房安全隐患改造工作,项目实施科学、公开、透明。

(三)产出

全年累计完成文保项目产出69.59万元,2020年底实际拨付文保资金69.59万元,支付率为100%

(四)效果

1.社会效益:通过文物库房改造项目的实施,有效保护了馆藏文物的安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县内人民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培养了一批文物保护工作人才,获得了市县领导及文物专家好评。

2.社会公众满意度:

市级文物部门及文物专家满意度≥90%、财政及主管部门满意度≥95%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综合自评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等级,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一)经验总结

    1.县委县政府支持是文保工作开展好的重要保障,财政局给予经费保障是文保工作开展的重要前提。

    2.开展好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让全县人民都来保护文物是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宝。

(二)存在问题

1.根据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公安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渝文旅发〔2020〕214号文件、《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防范系统要求》以及风险单位防范等相关要求,需聘请专业的安保人员对文物库房进行24小时安全值守防范,但目前因受经费制约,仅聘请了一名素质较好的社会人员承担我县文物库房安全值守工作,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2.由于我县长期面临文物点多面广、专业人员缺乏、文物保护资金严重不足、产权所有人不履行修缮义务、《文物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冲突等原因,导致县级及一般文物保护点的保护工作开展难度大,不能得到有效保护。

3、文物修缮(修复)、规划、征集等项目,国家目前尚无本行业预算定额标准,取费难度较大。

(三)意见或建议

1、2020年县级文保专项经费预算由2018年的45万元降至10万元,无法有效开展县域内文物保护基础工作,恳请财政局确保并提高文保专项经费额度至45万元。否则,日常养护、文物安全巡查、临聘人员工资等日常工作将无法开展。

2、恳请县财政及时批复年初预算并下达资金计划,以确保工作推进。

3、恳请县财政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急需修缮的项目应予以支持,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得到有效保护。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所内公示栏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附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丰都县文物管理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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