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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85B/2020-003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 体裁分类 ] 采购与招标;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0-09-09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885B/2020-003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 体裁分类 ] 采购与招标;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商务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9-09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丰都县商务委员会关于采购“消费扶贫月”农特产品展销会组织服务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扶贫办等12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渝扶办发〔2020〕55号)文件及9月4日县消费扶贫专题会议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开采购“消费扶贫月”农特产品展销会组织服务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需求

(一)采购项目

“消费扶贫月”农特产品展销会组织服务。

(二)预算金额:15.3万元。

(三)项目服务需求

完成于2020年9月18日-22日举办的丰都县“消费扶贫月”农特产品展销会的以下服务内容:

1.对参加“消费扶贫月”农特产品展销会的参展企业补助。组织30个乡镇(街道)辖区内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食品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展,原则上一个乡镇(街道)使用1个展位,重点贫困乡镇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2个展位。其余展位为麻辣鸡专展。要求组织参展企业40家,并对参展企业在参展期间的管理、销售数据收集和参展企业补助发放(2000元/家)。

2.“消费扶贫月”农特产品展销会活动组织服务。包括货源组织、现场管理、产品包装、运输及搬运、仓储租赁、摄影等组织服务。

3.“消费扶贫月”农特产品电商直播带货活动组织服务。在会展期间,选择10款丰都本地农特产品开展电商直播带货活动10场以上。包括直播设备购置、直播间场景布置、活动宣传、主播选定、品控、保险及包装等活动组织服务。

三、交付时间、交付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付时间:2020年9月25日前完成交付。

(二)交付地点:丰都县商务委员会现场交付

(三)验收方式: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服务完毕并提交最终成果,经丰都县商务委员会组织评审通过后,出具验收报告。

四、申报方式

符合资质条件的各单位,自行参加申报,将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交丰都县商务委员会现代流通科(也可将扫描件打包后传电子邮箱:547651821@qq.com)。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单位鲜章);

(二)申报单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四)投送一套可行性实施方案一式两份;

(五)具备类似的经验或成功案例;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1日,逾期不予接受,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五、采购方式

由县商务委员会组织评审,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认承办企业后,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挂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与商务委员会签订服务合同,完善其他相关手续。

(联系人:唐川;联系电话:70723805)

附件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2,真实性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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