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9167/2021-0031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15 | [ 发布日期 ] | 2021-10-15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9167/2021-0031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15 |
[ 发布日期 ] | 2021-10-15 |
丰都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案件和丰都县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举一反三自查问题办结销号情况公示表(第四批)
附表1
丰都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交办群众举报投诉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 务概述 |
问题来源和编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编号D2CQ201908100007 问题内容:丰都县三合街道丁庄迎宾大道丰都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丁庄直属库大门旁水泥加工厂排放噪声、粉尘,污水直排马路,最后流至长江。投诉人称该厂未办理环评。 |
整改责 任单位 |
丰都县 |
整改 目标 |
停业整改,搬迁至工业园区。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一、整改措施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和三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即知即改,落实以下措施: 1、针对丰都县谢疏华排水管经营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和噪声超标排放问题,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一是于2019年8月14日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丰环支改〔2019〕47号),责令谢疏华(水泥制品厂):“1.立即停止水泥制品建设项目的建设和使用。2.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二是于2019年8月14日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丰环支罚告〔2019〕25号),对谢疏华(水泥制品厂)拟“处0.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2、谢疏华排水管经营部已计划按照丰都县政府统一规划,待县水天坪工业园落实地块后,搬迁至园区。于2019年7月1日获得县发改委《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00230-30-03-079633)批复。 3、三合街道牵头督促企业整改,协调搬迁。一是街道与县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该企业工业园区划地搬迁事宜;二是街道牵头加强监管,做好定期巡查,督促整改落地见效;三是每月5日按时上报整改任务推进情况,直至问题销号。 4、三合街道加强定期巡查监管,确保已关闭企业不再生产和排污扰民。 二、整改成效 1、丰都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丰环支罚〔2019〕21号)对谢疏华(水泥制品厂)作出行政罚款0.6万元。 2、2019年7月1日获得县发改委《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00230-30-03-079633)批复。2020年1月落实企业搬迁地块到水天坪工业园区。 3、2021年9月22日至10月8日,谢疏华排水管经营部(在直属库大门旁)对生产设施设备已自行拆除,不具备再生产能力,企业已关闭生产。设备运输至水天坪工业园区。 |
整改 时间 |
2019年8月10日至2021年10月8日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李永明(县生态环境局规划督查科科长,70702505)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监督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