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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1-0045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1-0045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丰都县2019年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201911日至1231日,我县城区空气质量总监测天数365天,其中优良天数342天,优良率为93.7%,同比增加4天,PM2.5年均浓度34微克/立方,同比下降了3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35微克/立方米)要求。实现了一升一降,未发生重度污染天气。

城区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为19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57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度(年均值53微克/立方米)略有上升,所有空气污染物浓度均满足二级标准要求。

2019年,设在县生态环境局顶楼的降水采集点共采集降雨样品43个,降水pH最小值为5.74,全年无酸雨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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