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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9167/2026-00058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13 | [ 发布日期 ] | 2026-05-13 |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9167/2026-00058 |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13 |
| [ 发布日期 ] | 2026-05-13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丰都“油茶+光伏”产业项目)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1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fd.gov.cn/bm/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fdhbjjgk@163.com,传真:023-70708728,通讯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中路商业二路352号,邮编:4082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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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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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丰都“油茶+光伏”产业项目 |
丰都县树人镇 |
丰都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重庆凌樾环保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拟选址在丰都县树人镇双凤山村、万寿桥村、白江洞村、大柏树社区、石岭岗村、大石板村、三井口村以及大楼脚村利用油茶间隙建设80MW光伏电站,包括油茶种植、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和110kV升压站。其中油茶采用穴植法,栽植面积约58.844公顷;光伏阵列区占地面积约176.116648hm2,拟安装155568块N型单晶硅720Wp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共设41个光伏发电单元,光伏区装机容量为112MWp,预计年平均发电量9267.66万KWh,拟规划3条35kV集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和电缆直埋敷设,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约33km,电缆路径长约11km;项目建设1座户外式110kV升压站,建设1台80MVA主变及相关配套设施。 |
1. 施工期要做好以下环境保护措施:(1)严格控制施工面积,禁止在公益林及天然林内新设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禁止砍伐公益林及天然林林木,禁止越界施工,对项目建设期间灌木林地被破坏区域及时栽植油茶等进行生态恢复,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 禁止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禁止猎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植被恢复;(2)设置围挡,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对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密闭运输,禁止超高超载运输;(3)施工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4)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及午休期间施工扰民,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管理;(5)施工废弃材料及时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2、运营期要做好以下环境保护措施:(1)结合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对项目裸地进行复绿,栽植的油茶委托油茶运营单位加强管护,巡检车辆只在巡检道路内行驶,现场维护和检修应选择在昼间进行;(2)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3)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光伏电池组件清洗废水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油茶灌溉;(4)主要噪声源尽量远离场界布置,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升压站四周设围墙,加强升压站植树绿化;(5)废旧光伏组件、废检修元件由设备商家直接回收;生活垃圾、废抹布等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旧蓄电池及废含油手套暂存于升压站内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事故时废变压器油暂存于事故池内,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大修期间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滤渣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6)升压站内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使设备和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
县发展改革委备案 |
无需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