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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9167/2025-0016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0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0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9167/2025-0016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0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0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丰都县城横五路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混凝土搅拌站-临建)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fd.gov.cn/bm/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fdhbjjgk@163.com,传真:023-70708728,通讯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邮编:4082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丰都县城横五路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混凝土搅拌站(临建) |
重庆市丰都县双路镇 |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新建生产厂房、办公实验站及生活区等建筑物,购置HLS120型生产线两条及其他辅助设备若干台(套),配套环保、消防等辅助设施和给排水、供电、“三废”治理等公用工程。 |
施工期:(1)废气:对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设立临时仓库,专人管理,避免散装水泥等物料长期露天堆放在施工现场;要在室外堆放散装粉、粒状材料,应采用雨棚雨布覆盖并经常性地喷洒水,以保持湿润,减少扬尘。施工拌料时,即用即拌,设置围护工棚,防止粉尘吹散产生扬尘;建筑施工现场应采取全封闭措施。运输车辆在运载散粒状建筑材料时,应按载重量装载并且设防护措施。严禁车辆超载超速。施工中尽可能采取集中性、大规模操作方式,尽可能使用密闭槽车、封闭料仓等施工器具和方式; (2)废水:设置施工废水沉淀设施,在冲洗车辆场地设简易沉淀池,对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来抑尘;施工完成后不得闲置土地,应尽快建设水土保持设施或进行环境绿化。在工地四周设截水沟,防止下雨时裸露的泥土随雨水流入附近水体,造成水体SS增加,泥沙淤积;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尽量选用效率高、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消声器等; (4)固废: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清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堆放点;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营运期:(1)废气:①堆场装卸粉尘:骨料堆放场车辆进出口和卸料区配置喷淋设施降尘;②筒仓呼吸废气:筒仓位于密闭搅拌站内,共有10个筒仓,其中有8个筒仓粉尘经自带的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筒仓顶呼吸口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有2个水泥筒仓的除尘灰用直径100mm的钢管从罐顶接下来进入水池除尘;③搅拌粉尘:厂房密闭,下料口半封闭,2个搅拌机各配置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呼吸口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④运输车辆尾气:道路水泥硬化,定期洒水、清扫,厂区进出口设置有冲洗设施,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⑤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①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3m3/d)处理再同生活用水一起经生化池(10m3/d)处理达标后流向农贸城现有的污水井,最后污水排入庙嘴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长江;②生产废水:车辆入场冲洗废水经位于洗车槽旁边的1#沉淀池(50m3/d)处理,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入场冲洗废水、罐车清洗废水以及实验废水经位于厂区的西北侧的2#沉淀池(120m3/d)处理,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③搅拌站四周设置截水沟收集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3#沉淀池处理后流向附近农贸城现有的雨水井; (3)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 (4)固废:①危险废物:设置1处危废储存箱,占地面积约5m2,暂存危险废物和废油;②一般固废:设置1处废渣池,占地面积约25m2,暂存一般固废;③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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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改革委备案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