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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9167/2022-0019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16 | [ 发布日期 ] | 2022-08-16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9167/2022-0019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16 |
[ 发布日期 ] | 2022-08-16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重庆丰都光明食品畜禽屠宰及深加工项目)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8月16日—2022年8月22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fd.gov.cn/bm/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fdhbjjgk@163.com,传真:70708728,通讯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邮编:40082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丰都光明食品畜禽屠宰及深加工项目 |
丰都县名山街道何家坪居委会5组 |
重庆丰都光明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重庆宝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丰都光明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将原址位于丰都县名山街道何家坪居委会5组厂区整体搬迁至原址对面,建设重庆丰都光明食品畜禽屠宰及深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征地约38018.21m2,总建筑面积:27152.56m2,厂区内主要新建3#楼畜类屠宰车间、4#楼禽类屠宰车间、2#科研及检测车间以及办公楼、1#楼生产加工车间、5#楼休息间以及配套的6#辅助用房、7#设备房等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年屠宰畜类规模为16.5万头(其中生猪15万头、肉牛1.5万)、家禽屠宰规模为2000万只/a、肉类加工产品5000t;二期建设年屠宰畜类规模为16.5万头(其中生猪15万头、肉牛1.5万),最终建成后形成年屠宰畜类规模为33万头、家禽屠宰规模为2000万只/a、肉类加工产品5000t。 |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以及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废气为氨、硫化氢、烟尘、SO2、NOX。待宰圈、屠宰车间臭气(氨、硫化氢)通过加强圈舍管理,及时清理粪便,每天冲洗地面。 (1)待宰圈、屠宰车间 待宰圈:畜类待宰圈废气采用车间整体通风集中收集(风量3万m3/h)+生物除臭塔+18米4#排气筒;禽类待宰圈车间分区密闭,废气采用车间整体通风集中收集(风量1.8万m3/h)+生物除臭塔+18米6#排气筒。 屠宰车间:3#畜类屠宰车间(一期)废气采用车间整体通风集中收集(风量8万m3/h)+生物除臭塔+18米5#排气筒,3#畜类屠宰车间(二期)废气采用车间整体通风集中收集(风量8万m3/h)+生物除臭塔+18米8#排气筒,禽类屠宰车间废气采用车间整体通风集中收集(风量4.5万m3/h)+生物除臭塔+18米7#排气筒;高温化制废气通过负压装置进入“高效除雾器+生物除臭塔”处理,处理后经18m高12#排气筒排放。 (2)污水处理站 《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4-2010)中明确要求:“有恶臭源的废水处理单元(调节池、进水泵站、厌氧、污泥储存、污泥脱水等)宜设计为密闭式,并配备恶臭集中处理设施,将各工艺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集中收集处理,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屠宰类废水治理工程宜选用生物填料塔型过滤技术、生物洗涤技术、活性炭吸附等脱臭工艺。”项目调节池、厌氧池等均设计为密闭式,建设送、排风 系统,要求排风量大于送风量,室内保持微负压,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后,总设计风量不低于10000m3/h,统一由生物脱臭塔处理达标后集中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 (3)无组织臭气治理措施 无组织臭气主要来源于待宰圈及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泄漏废气。无组织臭气治理要求如下: 在待宰圈、卸粪接口等产臭位置喷淋生化除臭剂,也可投加或喷洒化学除臭剂消除或减少臭气的产生。宜采用的化学氧化剂有高锰酸钾、重铬酸钾、双氧水、次氯酸钠、臭氧等。 在春、夏季节可使用掩臭剂、氧化剂处理未及时处理粪便。 C、加强绿化,尤其是待宰圈、污水处理站周围,厂区道路两旁种植高大绿色植物、乔、灌木如:观赏性石榴、水杉、香樟、松柏等,形成5-10m的绿化屏障。同时在进厂的道路两侧、厂区内空地上以及办公区等种植月季等绿植。这些植物梅花环境的同时,还有很好的吸收硫化氢等气体的作用,可以减降硫化氢气体的排放量。 |
县发改委备案 |
有 |
(4)生加工废气 A、烟熏废气:肉类加工过程中熏蒸废气设置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1套静电除尘器系统,处理规模为0.6万m3/h,排气筒(10#)高度25m。 B、牛肉干加工废气:设置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1套高效油烟净化系统,处理规模为0.6万m3/h,排气筒(9#)高度25m。 (5)其他废气 1#锅炉房废气通过18m高的排气筒排放(2#);2#锅炉房废气燃气锅炉废气通过25m高的排气筒排放(3#);食堂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11#排气筒引至所在屋顶排放。 企业应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营运维护管理,正常情况下,项目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可以接受。 根据分析及计算项目一期环境防护距离综合设定为项目屠宰厂区待宰、屠宰车间外以及项目污水处理站外分别设置100m(包络线)。二期项目实施后环境防护距离综合设定为待宰、屠宰车间外200m形成的包络线,距离范围内现居民等环境敏感点,按要求进行搬迁或功能置换。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以及污染治理措施:拟建项目分期实施,一期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废水排放总量为1282.08m3/d,二期工程实施后全厂增加排水量为379.92m3/d,总排水量为1662m3/d,污染物因子主要以COD、BOD5、SS、氨氮和动植物油为主,废水经过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禽类屠宰加工三级排放标准(同时满足猫儿岩流域集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标准)后,最终进入猫儿岩流域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排入猫儿岩河后汇入小佛溪。 废水通过厂内污水处理站及猫儿岩流域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污有效地降低了污染物外排的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进而最大降低废水对地表水对环境的影响。 主要措施:在新厂区2#楼旁设置化粪池一座,收集预处理厂区内的生活污水,食堂设置隔油池,并在新建的每个屠宰车间设置格栅池。本项目对原有厂区已有的1座污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扩容,处理规模由1100m3/d扩容至2100m3/d,采用“预处理(格栅+隔油沉淀+调节)+UASB+生物接触氧化+絮凝沉淀+消毒池”的处理方式,主要通过新增预处理池+UASB厌氧处理池和生物接触氧化池的处理能力,达到处理规模的扩容处理需求;并且新增处理能为400m3/d的回用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的回用水用于厂区屠宰车间地面清洗、待宰圈冲洗、厂区绿化、宰前淋洗等。 营运期固废处置措施:项目营运过程中固废主要包括生产固废(病疫畜禽及废弃动物组织、畜禽粪便、肠胃内容物、碎肉及碎骨、废脱毛蜡、鸡鸭毛等)、废弃包装材料、废填料、隔油池以及高温化制产生的废油、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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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营运期全厂产生的废弃动物组织、屠宰废物等设置3个暂存间(分别位于禽类屠宰车间、畜类屠宰车间和肉类加工车间,面积均设为20m2);另在畜类和禽类待宰圈内各设置1个粪便暂存间,建筑面积约10m2;污泥暂存位于污水处理站旁,占地面积约20m2,均要求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另在畜类屠宰车间以及禽类屠宰车间内脱毛工段旁设有羽毛、猪毛专用贮存区,并设置收集桶,对屠宰线上脱掉的羽毛、猪毛等暂时贮存,沥水后直接交相应单位收走,且日产日清。 营运期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项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的先进设备,布置在厂房内,利用建筑进行隔声降噪。项目屠宰厂区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污水处理站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能为周边环境所接受。 营运期地下水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项目设置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6#辅助用房化学品存放间、7#楼设备用房柴油储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水管沟作为重点防渗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防渗措施进行防渗),将3#楼畜类屠宰车间、4#楼禽类屠宰车间等地面作为一般防渗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防渗措施进行防渗);将1#楼生加工车间、办公楼、2#科研检测楼、5#楼休息用房、6#辅助用房、7#楼设备用房采用简单防渗(生产厂区内其他区域(除绿化用地之外)应全部进行硬化处理,实现厂区不见裸露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