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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2-001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16 [ 发布日期 ] 2022-05-16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2-001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5-16
[ 发布日期 ] 2022-05-16

2021年度丰都县生态环境局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背景、内容。

2021年,丰都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和市生态环境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担当作为、精准发力、攻坚克难。

2021年重点工作内容有:一是开展了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多个专项行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通过明察暗访、加大督查整改、回应民众关切,有效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三是优化政务服务、创新考核载体、勇于探索实验,加快推进生态文明改革;四是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监管执法、提高监测能力,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五是突出规划引领、强化项目策划、推动项目实施,补齐生态环保基础短板;六是深化理论学习、严格履职尽责、坚持严管重教、加强风险防范,锻炼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在以上工作的有序开展中,深入打好了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化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持续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的美丽丰都作出了积极努力。

  (二)资金情况。

2021年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全年资金预算数4224.450115万元,资金到位4224.450115万元,到位率100%;年度资金执行数为4224.450115万元,执行率100%,其中中市级资金2492.674331万元,县级资金1731.775784万元;基本支出1402.0328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0.451781万元、公用经费191.581078万元;项目支出2822.417256万元,无结余。

  (三)绩效目标。

推进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纳入国家考核的3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00天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土壤环境、声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加强环境监测执法等能力建设,完成生态环境监测省级是事权年度目标任务;开展环保督察、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警和调查处理。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和相关标准,拟订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我县的相关工作。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对接中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根据授权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查问责。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13.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我县的履约工作。

15.承担丰都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安全监管、信访稳定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6天,超目标天数16天,同比减少17天;PM2.5平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微克/立方米。长江水质达到类标准,龙河、渠溪河、碧溪河、赤溪河水质均达到类水质,率先在全市将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0%以上,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安全事件。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突出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蓝天保卫战精准施策。一是加强综合统筹。紧盯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五控”为抓手,强化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全年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3次、开展大气污染专项督查2次。二是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全面完成359家涉气中小微企业综合整治,督促12家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稳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并定期开展监测执法,推动东方希望水泥企业废气深度治理,完成VOCs治理企业治理和现场复查。三是深化交通污染治理。淘汰、替换老旧车620辆,完成机动车路检1000辆,抽检柴油车700辆,完成入户抽检重点单位车辆12家,实现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治理闭环管理,全年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300余台。四是深化扬尘污染治理。县城主要道路机扫率达80%以上,成功创建和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扬尘控制示范工地5条(个),建立违法违规企业长效制约机制,将扬尘控制情况纳入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和环境信用评价。

2)碧水保卫战推深做实。一是持续推进碧溪河污染综合治理。加大畜禽水产养殖、榨菜加工废水污染源管控,投入709万元开展碧溪河斑竹断面生态治理,深入打好碧溪河水质提升保卫战。二是深化巩固龙河整治成效。加强龙河生态治理修复,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创建,2021年龙河被命名为重庆市“美丽河湖”,并入围生态环境部参选全国“美丽河湖”。三是强化饮用水水源整治。完成10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27个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分和17个集中式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进一步加强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

3)净土保卫战有力有序。一是加强污染源头管控。制定2021年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名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编制隐患排查大纲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及问题台账,清单化推进整改。二是开展重点单位土壤监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8家重点单位进行土壤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1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要求。三是加大固体废物监管力度。开展3家产废企业调研,对相关企业“污染土”转运处置安装视频,落实“污染土”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严防“污染治理”变相“产废排污”,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2.聚焦整改,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1)强化明察暗访,持续传导压力。深化落实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工作模式,组织开展生态环保专项督查,全年共开展实地专项督查2次,发出问题交办单15件,督办专告5期,强化监督帮扶、严格督查整改。借鉴国家拍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采取暗查、暗访、暗拍的方式,拍摄制作全县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并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进行了播放,有效提高了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切实传导了压力。

2)加大督查整改,坚守环境安全。持续有序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市环督办要求序时调度。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各项市级环保督察、明察暗访等共交办我县问题281项,目前完成整改销号262项,整改完成率达93.2%;其余整改事项正序时推进、2022年全部完成。

3)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权益。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着力化解环境信访矛盾,重点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夜间施工、餐饮油烟、紫光化工异味等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化解2起长期信访案件。全年共办理环保信访投诉817件,办结786件,办结率96.2 %,按期处置率100 %

3.主动靠前,加快推进生态文明改革

1)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环保窗口服务效能、完善行政审批工作程序、创新环保工作方式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落实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大幅缩短环评文件审批时限,开辟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实行告知承诺、并联审批,助力项目快速落地。完善16个行政审批及确认事项的服务指南制定及平台配置,新领取行政事项158项,共完成项目环评文件审批34个、环境影响登记备案项目103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2件、夜间施工许可19件,核发、换发排污许可30个、排污登记36个。

2)创新考核载体,促进履职尽责。创新工作思路,建立丰都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履职纪实考核平台,在全县领导干部中推行实时履职纪实管理模式,全过程反映平时履职情况,把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要求落实落细,打破了年底检查“翻本本”的传统考核方法,优化了干部督查监督方式和履职报告形式。自6月初运行以来,已有600多名领导干部完成平台注册,并围绕学习宣传、检查调研、专题研究等方面实时报告履职情况2200多条内容。

3)勇于探索试验,取得积极成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启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推动重庆安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丰都支公司成功签订保额150万元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实现零的突破。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全年办理2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涉案金额36361元,对《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渝检行公建〔20201号)涉及的12个案件线索进行筛查启动,对生态环境部移送“应提未提”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长江三峡龙河流域湿地大河预制厂”案进行了办理,完成了“阿六汽车修理厂违法占用城市绿地异地修复案”“冉某非法捕捞案”“小余砂石场非法采砂案”等案件的生态修复验收结案,督促“丰都县鸿锦石材有限公司未依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案”和“丰都县中坪矿业公司未落实生态环保三同时措施案”进行了生态修复,待验收结案,逐步实现“应启尽启”“应赔尽赔”。推动流域横向补偿制度落实,率先在县内实施乡镇间流域横向补偿,与忠县、石柱、涪陵周边区县建立跨界流域水环境补偿机制和联防共治机制。总结提炼2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经验信息被生态环境部《环保工作动态》登载推介。

4.严管重治,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

1)严格环境准入,推动绿色发展。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要求,优化经济发展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为落实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审批提供硬约束。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统筹协调保障工作,全年参加县级领导带队赴外招商3次,促进项目签约12亿元、投资2亿元、落地1个。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全年比对核实生态保护红线项目216个,比对核实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项目42个。

2)强化监管执法,压实主体责任。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管理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完成了行政执法主体变更,成立了县生态环境局行政机关负责人案件审查委员会,制定了《丰都县生态环境局行政机关负责人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并规范运行。开展水环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等11项环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环境执法“双随机”机制,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企业95家次,完成随机抽查任务83家次,制作发放相关文件及宣传资料1000 余份,现场责令停止施工5 起。对29家企业开展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压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转变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差异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走向制度化、常态化,完成正面清单企业清理核实,全县共19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持续加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深化与公、检、法、司机关的协调联动,严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8起,行政处罚28件、罚款154万元,下发限期整改通知9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件,组织行政听证2件,下发催告通知4家,移交公安1件涉及28人,追收2020年度行政处罚罚款12326万元,接受并办理检察建议3件,约谈企事业单位15家。

3)提高监测能力,提升监管水平。投入196万元购置监测仪器设备,进一步提升监测硬件水平。全年完成空气环境、水环境、农村环境质量、城市环境噪声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共取得各类手工监测数据2.1万余个,编制各类监测报告213余份。利用技术优势,开展联合执法监测22次,为执法监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4)引导公众参与,推进共建共享。围绕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纪念日牵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街头宣传活动3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人次。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十进”活动,以10个行业领域为载体,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投资10万元建成丰都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生态环境服务分中心,组建生态文明宣讲人才专家库及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面向公众深入宣讲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持续开展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制作完成环保设施向公众线上开放活动2次,线上点击量浏览6000余人次;共组织4次社会公众及中小学生共500多人次现场参观体验污水处理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

5.强基固本,补齐生态环保基础短板

1)突出规划引领,全面谋划“十四五”。完成《丰都县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丰都县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情况终期评估报告》。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高质量高标准规划编制了《丰都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并经县政府印发实施。编制完成《丰都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丰都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0年)》《丰都县“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丰都县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专项规划》《丰都县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丰都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专项规划。

2)强化项目策划,积极争取中市专项资金支持。完成《丰都县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20-2022年)》编制并经县政府印发实施。《实施方案》共策划了32个项目,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流域水污染源治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计划总投资70939.54万元。其中推荐纳入中央储备库项目共28个,计划总投资46352.25万元,拟申请中央专项资金18540.9万元。按照《实施方案》编制的31个项目可研报告并获得县发改委批复,第一批已成功入库8个。全年成功争取中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5557万元,在县委、县政府纳入“上级财政资金争取工作”专项考核要求的可对比的“渝东北”六个区县(丰都县、垫江县、梁平区、忠县、云阳县、奉节县)排第一位,超“渝东北”六个区县平均数(3689.33万元)1867.67万元。

3)推动项目实施,全面改善环保基础设施。投资137万元新建安宁、高跳瞪水质自动监测站,提高龙河、赤溪河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效率,提升水环境自动监测与预警水平。投入资金2732余万元,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综合治理,消除饮用水源安全隐患。投入2357万元实施小佛溪、汀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提升县域水环境质量。

6.锐意进取,煅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1)深化理论学习,强化使命担当。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局党组带领班子成员发挥“头雁”效应,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专题学习7次,党员领导干部轮流交流学习体会14人次,借助支部主题党日、职工会讲党课7人次。局党总支6月主题党日获“党旗高高飘扬、献礼百年华诞”支部主题党日优秀提名案例,局党组书记、局长隆厚文同志被表彰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2名班子成员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生态环境部、市生态环境局通报表扬。二是创新学习载体,提升理论水平。探索开办“党史微课堂”推进支部主题党日走深走实。充分利用特殊时间节点、党性学习教育基地等开展党史学习专题教育,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线上清明祭英烈活动、参观红岩党性教育基地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身体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三是坚持学用结合,增强学习实效。聚焦“服务、问题、治理”三个导向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年组织党员干部赴三合街道金龙社区开展“红镰”党员志愿服务2次,全局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工作为群众办实事300余件次,县生态环境局被表彰为全县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2)严格履职尽责,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切实强化统筹部署。全年召开局党组会24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执法支队升格后,及时调整组建党总支及各支部、开展新成立退休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时落实经费保障。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印发《中共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3个责任清单,压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定期研究并带头自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与班子成员签订《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做好表率,带好队伍。三是落实监督责任。大力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聚焦主业,深化“三转”工作,支持纪检组大胆开展询问谈话、约谈问效,为更好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3)坚持严管重教,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加强纪律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原则,大力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全年组织观看党风廉政教育片2次、组织作风建设专题学习1次,改进机关考勤签到方式,纠正作风类问题1个。二是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引进生态环境专业人才,新招录生态环境保护硕士研究生1名;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利用公益性岗位引进大学生1名;回引本地人才1名,从基层遴选年轻干部2名,新招录干部3名,干部队伍不断壮大。三是注重培养提高。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在职职工参加研究生继续教育,推荐提拔县管干部1名,选派4名驻村干部助力乡村振兴,抽调4名业务骨干参加全市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帮扶,选派1名年轻干部到市级部门挂职锻炼。四是推进基层环保能力建设。探索建立执法调训机制,开展乡镇环境执法调训,创新深化环保执法大练兵。自3月起,乡镇(街道)抽调30名基层环保执法人员共10期到县环保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加调训。调训人员通过跟班调训、以案代训、实岗锻炼、一线接访、现场执法等面对面训导方式,全面系统学习环保执法理论与实战技巧,有效提升了基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和实战能力。

4)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安全稳定。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加强保密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涉密文件管理,对涉密文件做到专人、专柜管理,强化对涉密载体和网络保密监管,不断筑牢保密安全防线。三是加强环境应急防范。压实环境安全全过程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三项制度”,与涪陵区、忠县、石柱、垫江签订跨区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完成全县弹子台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综合演练。

(三)评价结果

自评得分100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能力应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强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减少应急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20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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