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06R/2026-00057 | [ 发文字号 ] | 丰都水利许可〔2026〕43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结果查询、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14 | [ 发布日期 ] | 2026-07-16 |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06R/2026-00057 |
| [ 发文字号 ] | 丰都水利许可〔2026〕43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 体裁分类 ] | 结果查询、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水利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14 |
| [ 发布日期 ] | 2026-07-16 |
丰都县水利局关于丰都县城区龙河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通知
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0699274434T)提交的丰都县城区龙河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501-500230-04-01-980106)和《丰都县城区龙河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丰都县城区龙河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位于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双路镇,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为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主要对龙河东片区实施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包含内涝整治工点8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排水管渠6562m;排洪整治工点1处,边坡整治工点1处。项目总占地面积12.88hm2,其中永久占地0.91hm2,临时占地11.97hm2。项目总挖方27.08万m³,总填方46.02万m³,无弃方,借方18.94万m³,借方来源于同属建设单位的丰都县龙河新城互连互通道路三号路(K3+980~K5+150)、四号路(K2+120~K2+870)产生的余方。项目计划2026年10月开工,2028年3月完工,总工期18个月。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项目总投资13036.6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968.71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8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2.88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基本合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038.452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902.79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35.662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35.49万元,植物措施0.86万元,监测措施18.48万元,临时措施36.32万元,独立费用19.82万元,基本预备费6.6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8.032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国家税务总局丰都县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联系电话:70606727)。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丰都县城区龙河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特性表
2.丰都县城区龙河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丰都县水利局
2026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丰都县城区龙河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
项目名称 |
丰都县城区龙河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 |
项目代码 |
2501-500230-04-01-980106 | |||||||||||||||
|
涉及流域管理机构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涉及省(自治区、直辖市) |
重庆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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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地市和数量 |
涉及地市 |
/ |
涉及县和数量 |
丰都县 | ||||||||||||||
|
项目规模 |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2.88hm2,新建排水管渠共计6562m,以及配套高边坡、管网修复、土石方等及附属相关设施。 |
总投资 (万元) |
13036.65 |
土建投资 (万元) |
10968.71 | |||||||||||||
|
开工时间 |
2026年10月 |
完工时间 |
2028年3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8年 | |||||||||||||
|
工程占地(hm²) |
12.88 |
永久占地 (hm2) |
0.91 |
临时占地(hm2) |
11.97 |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表土 |
填方/表土 |
借方 |
项目自身建材利用方 |
弃方 |
综合利用方 | ||||||||||||
|
27.08/1.91 |
46.02/1.91 |
18.94 |
0 |
0 |
0 | |||||||||||||
|
涉及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名称 |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丘陵 |
涉及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12.88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1116.16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640.73 | |||||||||||||||
|
可减少土壤流失量(t) |
640.73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 |
一级 | |||||||||||||||
|
防治 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渣土防护率 (%) |
94 |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表土保护率 (%) |
92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
27 |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
主体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625m,支渠367m,干渠230m;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63万m3,表土回覆1.49万m3; |
主体已列:撒播草籽7.43hm2; |
主体已列:临时排水沟54m,临时截水沟2349m,临时明渠138m;方案新增:编织土袋临时拦挡208m,防雨布覆盖8500m2。 | |||||||||||||||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2.02hm2,表土剥离0.28万m3,表土回覆0.42万m3;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1.01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176m,临时沉砂池6座,防雨布覆盖4800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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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万元) |
615.92(主体580.47;新增35.49) |
132.56(主体131.7;新增0.86) |
226.94(主体190.62;新增36.32) |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1038.452(主体902.79,新增135.662) |
监测措施费(万元) |
18.48 | |||||||||||||||
|
独立费用(万元) |
19.82 |
监理费 (万元) |
0 |
补偿费 (万元) |
18.032 | |||||||||||||
|
分省措施费(万元) |
/ |
分省补偿费(万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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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编制单位 |
四川和易信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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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宋阳 |
法定代表人 |
秦宗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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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5MA6CNKK14T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230699274434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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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过街楼街17号1栋3单元 |
地址 |
重庆市丰都县包鸾镇包鸾村五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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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610015 |
邮政编码 |
4082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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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李聪/188******10 |
联系人及电话 |
董陈豪/139******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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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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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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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815228729@qq.com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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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