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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06R/2025-00171 [ 发文字号 ] 丰都水利许可〔2025〕83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01 [ 发布日期 ] 2025-12-0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06R/2025-00171
[ 发文字号 ] 丰都水利许可〔2025〕83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2-01
[ 发布日期 ] 2025-12-02

丰都县水利局关于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骨料生产线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通知

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0688919962K)提交的《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骨料生产线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编码:2408-500230-07-02-191531)和《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骨料生产线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骨料生产线改造项目位于重庆市丰都县湛普镇世坪村,项目区位于S102省道两侧。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单位为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项目总用地面积9.53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8.59hm2,临时占地0.94hm2。本项目建设开挖土石方总量16.20m3,回填土石方总量17.01m3(含表土0.81m3),借方0.81m3;借方为工程绿化所需表土,全部从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铜矿山水泥用灰岩矿建设项目借调,无余方。项目已于20241月开工,预计202512月完工,建设工期24个月。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项目总投资约1174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7049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9.53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生产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基本合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92.78018元,其中:主体已列30.63万元,方案新增62.1501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4.96万元,植物措施4.18万元,监测措施7.80万元,临时措施10.35万元,独立费用8.76万元,基本预备费2.7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3.34018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项目区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请收到本许可文件后1个月内,向国家税务总局丰都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3.34018万元(联系电话∶70606727)。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若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规定办理。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 个工作日)。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1.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骨料生产线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骨料生产线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丰都县水利局

2025121


附件1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骨料生产线改造项目

流域管理机构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市、区)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重庆市

涉及县或个数

丰都县

项目规模

年产砂石骨料总量 1500 万t。项目总用地面积9.53hm2,总建筑面积约2262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550m2,地下建筑面积75m2,绿化率29.67%。

总投资

(万元)

11748

土建投资

(万元)

7049

动工时间

2024年1月

完工时间

2025年12月

设计水平年

2026年

工程占地(hm2)

9.53

永久占地(hm2)

8.59

临时占地(hm2)

0.94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量

填方量

借方

余(弃)方量

16.20

17.01

0.81

0

重点防治区名称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丰都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地貌类型

低山丘陵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侵蚀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9.53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1447

新增土壤流失量(t)

921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建设类)

防治

目标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2

表土保护率(%)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5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主体工程防治区

主体已列:排水沟1657m,雨水管80m,雨水收集池1座;

方案新增:排水沟607m,沉沙池8座

主体已列:绿化美化0.31hm2,植草护坡2.14hm2;

方案新增:栽植藤蔓995株;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2.44hm2

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0.94hm2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绿化恢复0.94hm2

主体已列:/;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0.22hm2

投资(万元)

44.13

(主体已列:29.17

方案新增:14.96)

5.64

(主体已列:1.46;

方案新增:4.18)

10.35

(主体已列:0;

方案新增:10.35)

水土保持总投资

(万元)

92.78018

(方案新增62.15018)

独立费用(万元)

8.76

监理费(万元)

0

监测费(万元)

7.80

水土保持补偿费

(元)

133401.8

分省措施费(万元)

分省补偿费(万元)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顺行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龚黎明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侯  健

地    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号23-5

地    址

丰都县湛普镇燕子村

邮    编

400000

邮    编

408232

联系人及电话

黄燕华/156******16

联系人及电话

王从江/(023) 70630403

传    真

传    真

(023) 70727000

电子信箱

362542278@qq.com

电子信箱

cqsn@163.com


附件2

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骨料生产线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51112日,丰都县水利局组织召开了《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骨料生产线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项目法人)、重庆顺行地质勘查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对方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渝水〔2018267,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专家组同时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

20251130日,项目法人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同意,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9.53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8.59hm2,临时占地0.94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不计,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骨料生产线改造项目位于重庆市丰都县湛普镇世坪村,项目区位于S102省道两侧。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单位为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主要建设21500t/h的骨料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262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550m2,地下建筑面积75m2,绿化率29.67%。施工中设置施工营地1处,占地面积0.32hm2;设置临时堆料场1处,占地面积0.46hm2;新建施工便道1条,临时占地0.14hm2

本项目施工依托北侧已建道路武丰路进出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布置项目西侧及南侧红线范围外,设置施工营地1处,占地面积0.32hm2;设置临时堆料场1处,占地面积0.46hm2;新建施工便道1条,临时占地0.14hm2

项目总用地面积9.53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8.59hm2,临时占地0.94hm2

本项目建设开挖土石方总量16.20m3,回填土石方总量17.01m3(含表土0.81m3),借方0.81m3;借方为工程绿化所需表土,全部从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铜矿山水泥用灰岩矿建设项目借调,无余方。

项目已于20241月开工,预计202512月完工,建设工期24个月。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项目总投资约1174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7049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项目区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敏感区等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选线)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对建设方案与布局的水土保持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工程扰动地表面积9.53hm2,损毁植被面积5.52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量预测方法及成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土壤流失量1447t,新增水土流失量921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区和施工临时设施区共2个防治区。

(二)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和方案新增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三)同意方案提出的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和新增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1、主体工程防治区

后续施工过程中,主体设计沿场内道路内侧和建筑周边设置排水沟措施,穿越场内道路段采用雨水管穿越,厂区内部雨水经排水沟汇集后排至雨水收集池循环利用,不外排,方案新增完善排水沟末端沉沙池措施,新增在场地西侧和北侧填方边坡下方设置排水沟措施,末端经沉沙池沉淀后排至下游自然冲沟。新增完善施工中预防管理措施,施工中遇雨时,对场内裸露边坡区域采取临时苫盖措施防护。

施工后期,主体设计对场内建筑周边空地采取乔灌草结合方式绿化美化,对场内边坡按1:1.5放坡后,采取植草护坡措施进行治理。方案新增在厂区西北侧填方边坡栽植藤蔓绿化,新增在植物措施实施前采取土地整治措施。

2、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截至202510月,项目区施工临时设施均已拆除完毕,后续施工过程中,方案新增对施工临时设施占地采取土地整治后,采取乔灌草结合方式绿化恢复。施工中遇雨时,对场地裸露边坡区域采取临时苫盖措施防护。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92.78018元,其中:主体已列30.63万元,方案新增62.1501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4.96万元,植物措施4.18万元,监测措施7.80万元,临时措施10.35万元,独立费用8.76万元,基本预备费2.7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3.34018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本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基本可行。

专家组组长:李渊

20251129

投资估算审核表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方案新增投资

主体已列投资

水保总投资

建安工程费

设备及安装费

植物措施费

监测措施费

独立费用

小计

一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14.96 

29.17

44.13

1

主体工程防治区

13.14

29.17

42.31

2

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1.82 

0

1.82

二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4.18

1.46 

5.64 

1

主体工程防治区

0

1.46 

1.46

2

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3.59

0

3.59

三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7.80 

7.80 

0

7.80 

四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措施

10.35

10.35

0 

10.35

1

主体工程防治区

8.56

8.56 

0 

8.56

2

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0.77

0.77

0 

0.77

3

其他临时工程

1.02

1.02 

0

1.02

五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8.76

8.76

0

8.76

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5.00 

5.00 

0

5

2

科研勘测设计费

0

0

0

0

3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费

3.01 

3.01 

0

3.01

4

建设管理费

0.75

0.75

0

0.75

5

工程建设监理费

0

0

0

0

6

招标代理服务费

0

0

0

0

一至五部分合计

46.05 

30.63 

76.68 

基本预备费

2.76 

0

2.76

水土保持补偿费

13.34018 

0

13.34018 

静态总投资

62.15018 

30.63 

92.78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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