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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06R/2025-00111 [ 发文字号 ] 丰都水利许可〔2025〕26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04 [ 发布日期 ] 2025-06-04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06R/2025-00111
[ 发文字号 ] 丰都水利许可〔2025〕26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6-04
[ 发布日期 ] 2025-06-04

丰都县水利局关于南天·布莱顿(二期一阶段)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通知

重庆淦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0070328431A)提交的《南天·布莱顿(二期一阶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编码:2017-500230-47-03-004046)和《南天·布莱顿(二期一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南天·布莱顿(二期一阶段)位于重庆市丰都县仙女湖镇厢坝村,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淦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工程占地面积为3.66hm²,其中永久占地2.17hm²,临时占地1.49hm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工程、道路广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本项目挖方总量8.78万m3(自然方,下同),回填总量1.03m3,产生弃方7.75m3,弃方已全部运往武隆区双河镇八角庙采石场加工利用,运距约6km。本项目开工时间为20245月,预计完工时间为20261月,总工期25个月。本项目总投资为11303.4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6782.08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66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基本合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49.9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99.29万元,方案新增50.6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8.06万元,植物措施0.57万元,监测措施15.95万元,施工临时措施8.20万元,独立费用10.16万元,基本预备费2.5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1235.8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请收到本许可文件后1个月内,向国家税务总局丰都县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51235.8元(联系电话∶70606727)。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 个工作日)。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南天·布莱顿(二期一阶段)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南天·布莱顿(二期一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丰都县水利局

202564

(联系人:田俊;联系电话:70716695


附件1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南天·布莱顿(二期一阶段)

流域管理机构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市、区)

重庆市

涉及地市个数

涉及区县

丰都县

项目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低层住宅、配套设施用房及车库等组成,总建筑面积27995.55m2,总计容建筑面积16703.05m2,容积率0.77,建筑密度24.23%,总绿地面积5858.70m2,绿地率26.96%。

总投资

(万元)

11303.46

土建投资(万元)

6782.08

动工时间

2024年1月

完工时间

2026年1月

设计水平年

2026年

工程占地(hm2)

3.66

永久占地(hm2)

2.17

临时占地(hm2)

1.49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弃方

8.78

1.03

7.75

重点防治区名称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中山岩溶侵蚀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3.66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368

新增水土流失量(t)

252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防治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0

表土保护率(%)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5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主体工程

防治区

主体:雨水管网815m,排水沟240m,透水铺装1698.67m2

新增:表土回覆0.18万m3

主体:实土绿化5858.70m2

新增:临时排水沟230m,临时沉沙池1口,防雨布覆盖2100m2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主体:截水沟275m

新增:土地整治1.13hm2,表土回覆0.34万m3

新增:撒播草籽1.13hm2

新增:临时排水沟180m,临时沉沙池1口,防雨布覆盖6800m2

投资

(万元)

30.13

(主体28.36,新增1.77)

41.18

(主体40.43,新增0.75)

8.20

(主体0,新,8.20)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149.93

(主体99.29,新增50.64)

独立费用(万元)

10.16

监理费(万元)

监测费(万元)

15.95

补偿费(万元)

5.12358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诚诺达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淦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其书

法定代表人

侯跃

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丁香路1号3幢16-5

地址

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南天湖西路居委河北路18号

邮政编码

401336

邮政编码

408299

联系人及电话

王渝凯/151******62

联系人及电话

任可/186******86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951534517@qq.com

电子信箱


附件2                        南天·布莱顿(二期一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5520日,丰都县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南天·布莱顿(二期一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重庆淦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法人)、重庆诚诺达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对方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渝水〔2018267,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专家组同时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

2025529日,项目法人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同意,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66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0%,表土保护率不计,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南天·布莱顿(二期一阶段)位于重庆市丰都县仙女湖镇厢坝村,项目区北侧紧邻丰武路,东侧为一期已建成地块,西侧为天湖石油加油站,南侧为后期建设地块。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地块为厢坝组团F01-5A(用地面积43212m2)、F01-5B地块(用地面积40504m2),因建设单位开发建设安排采取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已于20218月完工,本次建设范围为二期一阶段,用地面积约2.17hm221727.18m2)。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单位为重庆淦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工程、道路广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建筑物工程包括8栋低层住宅及3层地上车库;道路广场工程包括室外人行道路、车行道路和硬化广场;景观绿化工程包括建筑和道路广场周边的各类景观绿化设施;相关附属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电、照明、通讯等内容。总建筑面积27995.55m2,总计容建筑面积16703.05m2,容积率0.77,建筑密度24.23%,总绿地面积5858.70m2,绿地率26.96%

本项目施工依托北侧已建道路武丰路进出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布置项目西侧及南侧红线范围外,用于设置活动板房、施工项目部、施工便道及建筑材料堆放场等施工设施,新增临时占地约1.49hm2

本工程总占地3.66hm2,其中永久占地2.17hm2,临时占地1.49hm2。项目一般土石方开挖总量为8.78m3(自然方,下同),回填总量1.03m3,产生弃方7.75m3,弃方已全部运往武隆区双河镇八角庙采石场加工利用,运距约6km

项目已于20241月开工,预计20261月完工,建设工期25个月。项目占地范围内拆迁安置由地方政府负责,采用货币补偿,其引起的水土流失不列入本项目。项目总投资11303.46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6782.08万元,资金来源:由业主自筹。

(二)项目区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敏感区等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选线)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对建设方案与布局的水土保持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工程扰动地表面积3.66hm2,损毁植被面积2.22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量预测方法及成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土壤流失量368t,新增水土流失量252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共2个防治区。

(二)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和方案新增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三)同意方案提出的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和新增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1、主体工程防治区

后续施工中,在地块内汇水区域布设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临时沉沙池并接入周边市政管网;遇降雨,对裸露土质边坡及临时堆土采用防雨布临时覆盖。施工后期,在运动场地周围设置排水沟;在地块建筑物周围和场内道路旁布置雨水管网,排水顺接周边市政管网;在人行步道、地面停车位布置透水铺装;在景观绿化区域实施实土景观绿化。

2、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后续施工中,在南侧边坡坡顶设置截水沟,区内汇水侧修建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沉沙池并接入周边市政管网;遇降雨,对裸露土质边坡及临时堆土采用防雨布临时覆盖。施工后期,拆除地面附着物及部分硬化地表,对可绿化区域回覆表土经土地整治后,撒播草籽复绿。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149.9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99.29万元,方案新增50.6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8.06万元,植物措施0.57万元,监测措施15.95万元,施工临时措施8.20万元,独立费用10.16万元,基本预备费2.5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1235.8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本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基本可行。

专家组组长:李渊

2025530


总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工程或费用名称

方案新增投资

主体

设计

合计

建安

工程费

设备费

植物

措施费

观测

运行费

独立

费用

小计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8.06

8.06

52.42

60.48 

1

主体工程防治区

1.28

1.28

46.26

47.54

2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6.78

6.78

6.16

12.94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0.57

0.57

46.87

47.44 

1

主体工程防治区

0

46.87

46.87

2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0.57

0.57

0

0.57

第三部分 监测措施

0.95

15.00

15.95

0

15.95

1

土建设施

0

0

2

设备及安装

0.95

0.95

0.95

3

建设期观测运行费

15.00

15.00

15.00

第四部分 临时措施

8.20

8.20

0

8.20 

1

主体工程防治区

2.69

2.69

2.69

2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5.51

5.51

5.51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10.16

10.16

0

10.16

1

技术咨询费

9.50

9.50

9.50

2

工程管理费

0.66

0.66

0.66

一至五部分投资

16.26 

0.95

0.57

15

10.16

42.94 

99.29 

142.23

基本预备费

2.58

0

2.58

水土保持补偿费

5.12

0

5.12

水土保持总投资

50.64 

99.29 

14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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