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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628/2022-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13 [ 发布日期 ] 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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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4-13
[ 发布日期 ] 2022-04-13

丰都县司法局关于基层司法业务经费等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1.立项背景

基层司法业务经费:解决人民纠纷调解应调尽调、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社区矫正零犯罪、全面落实安置帮教等工作经问题

公证成本性支出工作经费:充分发挥公证业务服务的证明 、沟通、预防法律风险的职能职责,办结公证案件1500

2021年县政府法律顾问费用聘请三家律师事务所(重庆森吉律师事务所、重庆洪宇律师事务所、重庆天宇三星律师事务所)三人所组成的律师团队进行法律顾问及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等相关工作。做好法律咨询及诉讼代理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国家赔偿

普法宣传业务经费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社会的建设、完善乡村振兴法治宣传栏建设、建设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村(社区)、做好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普法宣传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费用一法律服务工作经费全县333个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二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三做好律师行业管控工作。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人员工资全年聘用社区矫正社区工作者30人,支付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等福利费用。

依法治县、法治政府、行政执法工作经费承办丰都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依法治县等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等九项职能。促进行政机关合法、公正、搞笑刑事行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好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县等工作。

(二)项目资金情况。基层司法业务经费项目经费于2021年下达,金额为840.89万元,主要是用于全县范围内开展基层司法业务的工作经费等,无结转结余。

公证成本性工作经费项目经费于2021年下达,金额为24万元,主要是用于全县范围内开展公证案件工作经费,无结转结余。

2021年县政府法律顾问费用项目经费于2021年下达,金额为20万元,主要是用于全县范围内开展公证案件工作经费,无结转结余。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费用项目经费于2021年下达,金额为23万元,主要是用于聘请三家律师事务所(重庆森吉律师事务所、重庆洪宇律师事务所、重庆天宇三星律师事务所)三人所组成的律师团队进行法律顾问及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等相关工作经费,无结转结余。

普法宣传业务经费项目经费于2021年下达,金额为12万元,主要是用于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社会的建设、完善乡村振兴法治宣传栏建设、建设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村(社区),无结转结余。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人员工资项目经费于2021年下达,金额为120万元,主要是用于全年聘用社区矫正社区工作者30人,支付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等福利费用,无结转结余。

依法治县、法治政府、行政执法工作经费项目经费于2021年下达,金额为21万元,主要是用于承办丰都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依法治县等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等九项职能,无结转结余。

(三)绩效目标。主要用于司法业务的开展,确保机关运转,优化法律服务,维护安全稳定,保障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工作有效开展。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承担统筹规划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登记、清理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审核申请;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申请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的案件,承办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政府的行政应诉等事项。承担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经济合同起草或审核,负责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或审核等事项组织指导实施全市依法治和法治丰都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管理全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监督管理全法律援助工作,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投入

2021基层司法业务经费项目资金840.89万元,其中:市级专项补助配套资金840.89元,共计840.89万元,分别投入到1个项目,投入资金840.8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021年公证成本性工作经费项目资金24万元,其中:非税收入资金24元,共计24万元,分别投入到1个项目,投入资金2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021年县政府法律顾问费用项目资金20万元,其中:非税收入资金20元,共计20万元,分别投入到1个项目,投入资金2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费用项目资金23万元,其中:非税收入资金23元,共计23万元,分别投入到1个项目,投入资金2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普法宣传业务经费项目资金12万元,其中:非税收入资金12元,共计12万元,分别投入到1个项目,投入资金1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人员工资项目资金120万元,其中:非税收入资金120元,共计120万元,分别投入到1个项目,投入资金12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依法治县、法治政府、行政执法工作经费项目资金21万元,其中:非税收入资金21元,共计21万元,分别投入到1个项目,投入资金2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个月对项目支付进行审核,未出现任何问题,项目开展顺利。

(三)产出

司法局运行规范,扶贫效果显著,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正常运转,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四)效果

1、社会效益:县司法局作为我县办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公证、法律援助的部门对外窗口2,窗口工作人员8名,很好地解决了群众法律咨询、公证等问题,有效的提高了群众的办事体验;同时脱贫攻坚工作进展顺利。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更加合理的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因部分业务工作实施进度较缓慢等原因,造成经费使用缓慢,下年度我单位将努力改进相关工作,尽早安排资金支出的计划,推进各项工作实施进度,使用好有关经费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预算,使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严格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加强项目管理,掌握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页无正文)

丰都县司法局

202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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