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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0751/2021-0028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17 [ 发布日期 ] 202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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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6-17
[ 发布日期 ] 2021-06-20

丰都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丰都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食药安办〔2021〕10号)要求,我县定于618日在全县启动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的未来。俭以养德、诚信为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保障食品安全更需要尚俭崇信、德法并举。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的需求不断提升,必须坚持“四个最严”,严格源头治理,严格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既要强化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又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勤俭节约,营养膳食,倡导理性消费,遏制食品浪费,共享食品安全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尚俭崇信”的食品安全理念。

(二)集中展示各级各有关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树立政府权威形象。

(三)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严格自律,树立风险防控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对从业人员广泛开展诚信守法教育,营造尚德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四)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加强科普宣传,强化风险交流,推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科学消费理念,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县级层面。县食药安办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制定了《丰都县食品安全宣传周县级层面重点活动方案》(见附件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方案组织开展活动。

(二)乡镇(街道)层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协调辖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参照县级层面活动方案,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积极动员和指导相关社会团体、市场主体、行业协(学)会,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和媒体,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作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渝委发〔20204号)以及县委、县政府《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丰委发〔202015号),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推动形成共治共享格局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领导。建立县食药安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三)增强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见附件2)。鼓励和引导专业机构、协(学)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多方力量,围绕宣传重点,开展丰富多彩、互动性强的传播活动。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宣传周相关活动的舆情研判,稳妥发布信息,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四)严肃纪律。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五)及时总结。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食药安办有关单位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电子版于627日前报送县食药安办。

联系人:谭利蓉;联系电话:023-70709672  

邮箱:123497461@qq.com

附件:丰都县食品安全宣传周县级层面重点活动方案



丰都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61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丰都食品安全宣传周县级层面重点活动方案


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我县活动时间定为2021618日至625日。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

(一)宣传周启动仪式

618日,县食药安办组织召开2021年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会,县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行业协会代表参会。会议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门工作部署会,县食药安办安排部署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开展我县重点肉制品企业质量安全公开承诺活动,组织企业宣读肉制品质量安全倡议书以及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组织食品大型超市、大型餐饮单位负责人参加食品安全承诺书签字,部分食品大型超市、大型餐饮单位负责人代表作食品安全承诺发言。

(二)集中开展户外宣传活动

由县食药安办统一设置宣传咨询点,县发改委、县教委、县经信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文旅委、县卫健委、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供销合作社、县检察院等十五部门,各派两名工作人员参加,现场接受咨询并发放宣传资料(请上述单位自备相关宣传资料)。县发改委、县教委、县经信委、县文旅委、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将近两年领导重视食品安全,强化监管取得的成效,特色亮点工作等方面的文字材料和影像资料于618日前报县食药安办,统一制作宣传展板。

二、部门主题日暨专题宣传活动

宣传周期间,县食药安委有关部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举办主题日宣传活动和专题宣传活动。

(一)县发展改革委

1.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宣传日”活动。

2.开展“粮食实验室开放日”活动,组织粮食储备企业、粮食加工企业等走进粮油质检机构,了解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知识,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管控意识。

3.举办2021年全县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启动仪式,粮油质量安全展板宣传、优质粮油与科技成果展示、开展粮食标准、质量监管和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宣传。

(二)县教委

4.组织学校食品安全公益讲座,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走进校园举办食品安全公益讲座。

5.指导学校积极参加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三)县科技局

6.开展2021年丰都县科技活动周主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展览展示,在丰都县食药安办组织的户外宣传活动中,现场通过实物展示、科普讲解、科学实验等形式面向公众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

(四)县经济信息委

7组织县辖区内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培训,安排和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五)县公安局

8.组织典型案例发布活动,集中宣传我县公安机关“昆仑”行动中打击食品犯罪、推动源头治理的工作成效,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以案释法充分体现公安机关的担当作为,有效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9.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宣传活动,走进丰都县实验小学,为小学生开展食品安全小知识讲堂,辅以问答互动环节,讲解食品安全小知识,提升小学生群体食品安全意识,突出“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主题。

10.开展新媒体平台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宣传食品安全小知识,提升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倡导勤俭节约、营养膳食。

(六)县民政局

11.开展食品安全进儿童福利机构活动,指导福利机构向儿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营养知识,引导儿童主动远离不安全不健康食品。同时开展儿童福利机构食品安全大排查,督促指导落实食品安全常态化管理。

12.开展食品安全进养老服务机构活动,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解读食品安全法规政策,宣传讲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重庆阳光餐饮”信息平台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增强养老机构服务对象食品安全意识。

13.开展食品安全进机关活动,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对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警示教育,通过机关宣传橱窗、LED屏、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积极营造食品安全氛围。

(七)县司法局

14.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在食品安全周期间结合防控疫情常态法治宣传,利用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宣传平台、12348法网、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集中推送食品安全法治文化产品。

(八)县交通局

15.开展食品运输配送安全宣传,通过微信、短信、在货运集散点宣传,引导城乡地区做好冷链运输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规范运输管理,提升服务品质。

16开展农村冷链物流企业服务品牌宣传推广,在鲜活农产品市场宣传,引导农村地区采用冷链运输车辆运输配送鲜活农产品,提升鲜活农产品供给质量和供给能力。

(九)县农业农村委

17.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发放科普小读本、解答热点问题、开展果蔬农残快速检测、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18.举办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宣传绿色食品“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同步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

19.举办蔬菜绿色食品认证企业集中专题培训,指导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开展蔬菜用药专题培训,对绿色食品认证企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国家禁限用农药规定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培训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警示教育。

(十)县文化旅游委

20.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文旅行业活动,以上网服务、文化娱乐、A级景区、星级饭店、文博单位、公共服务等为重点场所,利用标语、LED屏、宣传栏以及微信、微博等载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十一)县卫生健康委

21.组织辖区医疗机构利用专家资源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及营养健康知识普及。

22.邀请部分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及行业协会和食品企业开展户外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十二)县市场监管局

23.召开重点肉制品企业质量安全公开承诺活动会议,组织企业宣读肉制品质量安全倡议书。

24.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组织食品大型超市、大型餐饮单位负责人参加食品安全承诺书签字,部分食品大型超市、大型餐饮单位负责人代表作食品安全承诺发言。

25.开展网络订餐、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等宣传。

26.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邀请公众参与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并依法对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置。

27.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编辑印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食品浪费法》《农村消费教育指导手册》《食用盐比较试验分析报告》等宣传资料,引导消费者科学掌握食品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十三)县林业局

28.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1年食用林产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食用林产品标准质量安全培训和科普宣传。

(十四)县供销合作社

29.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在系统内的农贸市场、农家超市、经营网点等,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和条幅、发放宣传资料、上门宣讲、集中宣传等方式,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宣教,帮助其树立和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自觉守法诚信生产经营。

(十五)县检察院

30.开展打击食品犯罪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发布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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