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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鲁渝劳务协作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8-23


丰人社发〔2021〕7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和完善鲁渝劳务协作机制,提高劳务协作质量,畅通就业信息,拓展就业渠道,打造劳务协作“升级版”,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鲁渝劳务协作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1〕1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信息对接

依托东西部协作机制和对口支援工作机制,枣庄市与丰都县两地人社部门完善长效沟通机制。每年定期开展互访,共商年度协作内容和措施,签订合作协议,及时沟通、研究部署、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按照《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县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意愿排查工作的通知》(丰人社发〔2021〕43号)文件要求,持续开展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意愿精准排查统计工作,建立有就业意愿脱贫人口信息台账,形成“就业需求清单”。收集山东优质岗位信息,利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专项活动,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推送推荐岗位信息。依托“丰都就业”微信公众号、“民生就业360”直播带岗线上发布岗位信息,衔接“重庆就业”、“重庆英才”等专项系统信息录入发布,进一步加强线上线下供需对接,促进人岗匹配,帮助我县农村劳动力尤其是脱贫人口实现就业。

二、支持转移就业

(一)落实转移就业政策补贴

1.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市外)。对通过劳务协作转移到山东省或其他省市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含脱贫人口),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附件1)

2.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市内)。对通过劳务协作转移到市内其他区县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含脱贫人口),给予200元的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附件2)

3.一次性稳岗补贴。对通过劳务协作转移到山东省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给予6000元的一次性稳岗补贴。(附件3)

4.以工代训补贴。对通过劳务协作转移到山东省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给予3000元的以工代训补贴。(附件4)

5.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转移到山东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给予8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此项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附件5)

6.一次性培训补贴。吸纳丰都县脱贫人口在山东省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进行技能培训的企业,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附件6)

7.职业介绍补贴。对组织丰都县脱贫人口到山东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附件7)

(二)政策补助资金来源

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一次性稳岗补贴、一次性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从山东省提供的东西部协作援助资金中列支;以工代训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相关口径解释

1.劳务协作是指通过政府机关及受其委托的单位,集中采取包车、包机等方式,有组织、有明确接收单位的劳动力转移行为。

2.转移到其它省市指转移到与丰都县建立劳务协作机制的对口省市以及转移到丰都县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所在省市。

3.转移到市内其他区县指转移到与丰都县建立劳务协作机制的对口重庆市区县以及通过市重点电子企业用工保障招工实现转移就业的。

三、促进就近就业

(一)鲁渝乡村振兴就业帮扶基地

结合我县实际及山东援助资金量,综合认定部分吸纳脱贫人口就业10人以上且稳定就业至少3个月的我县企业为鲁渝乡村振兴就业帮扶基地。认定办法及奖补规则另行制定,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二)鲁渝乡村振兴劳务品牌

结合丰都资源禀赋、文化特色、产业基础等优势,坚持技能化开发、市场化运作、组织化输出、产业化打造,枣庄市组织枣庄仁合妇婴服务有限公司和丰都县有关机构签订《家政服务合作协议》,设立“仁合分校”,继续加强家政协作,采取“代培、代训、带岗、带工”等形式,帮助丰都培育、创建、发展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在区域内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县级家政服务劳务品牌1个,带动丰都县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通过劳务品牌实现技能就业。

(三)鲁渝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

枣庄市帮助丰都县加强创业载体扶持,改扩建或认定创业孵化基地1个、返乡入乡创业园1个,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乡村能人就地创业,帮助有条件的脱贫人口自主创业。认定办法及奖补规则另行制定。

(四)开发公益性岗位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山东援助资金量因地制宜开发适合农村劳动力的公益性岗位,并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开发比例不超过鲁渝劳务协作目标任务的30%。继续发挥鲁渝协作建设的扶贫车间作用,优先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尤其是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

四、加强技能培训

充分发挥枣庄培训资源优势,依托重庆市三峡职业技工学校、枣庄创业大学丰都分院,加大农村劳动力尤其是脱贫人口及边缘户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机构或参训个人,按规定给予相关补贴(附件8)。利用鲁渝劳务协作资金,将重庆市三峡职业技工学校电子专业打造成重庆市市级重点专业,完善基础设施,配置电子、电工实训操作台及其它配套教学培训实训设施设备。依托山东枣庄创业大学,采用3+2的办学模式,鼓励引导丰都县职教中心、重庆市三峡职业技工学校学生到山东相关企业和山东枣庄创业大学学习深造、学历提升,增强其就业技能,提高其自身素养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鲁渝劳务协作摆在突出位置,将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议事日程。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要抓好鲁渝劳务协作政策落实、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等具体工作;加强与县乡村振兴局相关职能科室的对接,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建立实名制台账;加强与枣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鲁渝协作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鲁渝劳务协作的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广泛挖掘劳务协作典型案例,讲好劳务协作故事,使劳务协作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鲁渝劳务协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人力社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将按照目标导向、考核导向进行跟进督促指导,切实推动鲁渝劳务协作任务和措施落实落地。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实、工作进行缓慢的乡镇(街道),及时予以提醒,对提醒后仍然存在问题的进行通报并在目标考核时扣减相应分值。

以上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前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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