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就业创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46J/2020-006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02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46J/2020-006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2-02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关于开展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百日攻坚”计划的通知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百日攻坚”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百日攻坚”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273号)和相关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实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百日攻坚”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让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渔民,需转产就业的应转尽转、有培训需求的应训尽训,让符合参保条件的应保尽保,特困人员应扶尽扶,确保2020年12月30日前实现“转产就业达到100%、职业技能培训达到100%、养老保险参保达到100%、兜底保障达到100%”,切实把退捕渔民上岸安置好、生计解决好。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

三、主要内容

(一)宣传入心行动

具体内容:一是政策宣传不漏一人。在渔民集中的区域,发放就业社保服务清单和就业社保政策明白纸,张贴相关政策、办事流程、联系方式等,采用主动登门、一对一、面对面方式,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二是示范引领带动整体。及时总结上报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积极成效和典型事例,特别是对渔民自强自立、成功转产典型事例,要及时上报,重点宣传。

进度安排:持续推进,确保政策宣传率达100%。

(二)就业舒心行动

具体内容:一是根据退捕渔民就业意愿,分类制定就业帮扶方案,提供公共服务。有关乡镇原则上动员渔民至少参加1次专场招聘会,每月为未就业渔民至少提供1次岗位推送、1次就业指导。二是开发就业岗位,拓宽企业吸纳、产业带动、劳务协作、灵活就业等就业渠道。鼓励辖区内企业开发与退捕渔民就业技能、工作能力相适应的工作岗位吸纳一批退捕渔民就业。大力发展鱼虾种养、水产加工、休闲渔业、水产养殖等涉渔产业吸纳一批退捕渔民就业。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水产品贸易市场、电商平台等经营主体提供灵活就业岗位。为自主创业渔民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孵化、创业担保贷款和后续扶持等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创业带动就业一批。

进度安排:持续开展至12月中旬,转产就业率达100%。

(三)培训贴心行动

具体内容:一是各乡镇(街道)要将退捕渔民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免费培训范围,对有培训需求的退捕渔民,至少提供1次职业培训;对退捕渔民培训后取得证书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二是围绕当地产业实际,开发培训课程,制定培训方案,开设“退捕专班”,按需分类开展技能培训。对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的大龄渔民,开展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技能培训;对有一定文化基础、愿意转产就业的中青年渔民,开展电商、汽修、电工等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渔民,要全部纳入创业培训服务范围,提供创业培训。

进度安排:持续开展至12月中旬,有培训需求的退捕渔民技能培训覆盖率达100%。

(四)社保安心行动

具体内容:加强参保情况的抽查核实,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对退捕认定地和户籍地不在同一区县的渔民,两地要加强配合沟通,确保政策应享尽享,社保应保尽保。多种途径正确引导退捕渔民预期,引导渔民不等不靠、主动参保,通过多种途径解决退捕渔民养老保障水平问题。利用补偿资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加大正面典型案例收集宣传,用身边案例影响身边人。

进度安排:持续开展至12月中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

(五)兜底暖心行动

具体内容: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对大龄、身有残疾、长期失业的退捕渔民,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制定1对1帮扶计划,提供针对性援助服务,开发一批扶贫车间、社区服务等就业岗位优先安置。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开发一批护林巡查等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渔民家庭动态清零。对生活特别困难,患重大疾病、无就业能力的渔民,要积极协调民政部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帮助解决后顾之忧。

进度安排:持续开展至12月中旬,兜底保障率达100%。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按期实现长江流域全面禁捕,积极稳妥推进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是保护长江母亲河、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已纳入国务院大督查、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委督查工作范围。各乡镇(街道)要把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充实工作力量,切实将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好。

(二)建立信息台账。通过上门走访、数据比对和电话调查等方式,与辖区内退捕渔民一一见面对账,摸清辖区内退捕渔民就业失业状态、养老保险和培训情况等,做到基本情况清、就业状况清、参保情况清、技能水平清。及时比对退捕渔民安置系统数据,核实退捕渔民安置系统中的信息与实际进度是否相符,就业、培训、社保等基本情况更新是否及时,并于每周三前更新上报跟踪情况,确保上报数据与工作实际进展一致、口径一致、时效一致。工作中要留好服务音视频、渔民确认单等工作资料,建好工作台账,定期更新“帮扶明白卡”(附件),并张贴上门

(三)加强督导考核。县人力社保局将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纳入对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实行扣分制,并联合相关部门定期督查,通过实地核查、电话抽查、数据比对分析等多种方式,核实渔民就业、培训、养老保险等数据,重点检查系统录入、台账建立和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每周调度工作数据,每月对标任务进度,对人为干预统计数据、信息更新上报不及时、弄虚作假以及工作进度迟缓等问题,进行约谈追责。

(四)重视舆情动态。要密切关注舆情变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好负面舆情管控,严格防范退捕渔民安置保障中因为工作不到位、政策不落实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