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46J/2021-0037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日期 ] 2021-07-26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46J/2021-0037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日期 ] 2021-07-26

丰都县2021年“三支一扶”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1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简章》和《关于2021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县2021年招募到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以及其他机构的人员资格复审、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招募到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以及其他机构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2021年7月29日9:00—12:00,14:30—18:00在丰都县人力社保局322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募资格。

二、面试

招募到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以及其他机构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21年7月31日上午8:00-8:30,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县人力社保局二楼(考试培训中心考场)候考。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宣布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2021年8月2日上午7:00点到丰都县中医院体检中心集合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集合地点报到点名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需提供如下材料

1、2021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未领到学历学位证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准考证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料要求

1、“四类考生”需提交以下对应资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扶贫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1份);零就业家庭子女的考生,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1份);本人残疾的考生,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的考生,需提交享受城乡低保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或出具的其他合法有效证明材料(1份)。

2、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考生,本科学历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选派资格。

3、如有准考证遗失者,可在2021年7月26日至7月31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面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联系人:李松霖;联系电话:(023)70738527。

特此通知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