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46J/2020-00400 [ 发文字号 ] 丰人社发〔2020〕45号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日期 ] 2020-05-14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46J/2020-00400
[ 发文字号 ] 丰人社发〔2020〕45号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日期 ] 2020-05-14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丰都县养老保险死亡冒领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丰都县养老保险死亡冒领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养老保险死亡冒领作风

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根据丰委办〔2020〕3号关于实施“蝇贪蚁腐”清扫行动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集中整治因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或者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导致养老保险死亡冒领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严肃查处因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或者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导致养老保险死亡冒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5月15日前)

各乡镇(街道)结合全县开展的养老保险死亡冒领追缴专项行动、预防养老保险死亡冒领工作,全面排查本乡镇(街道)国家工作人员(含村(社区)干部)在养老保险死亡冒领中的贪腐行为,以及本乡镇(街道)因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养老保险产生死亡冒领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严肃执纪问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5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二)专项督查阶段(2020年6月15日前)

县人力社保局根据数据分析、信访举报情况,结合乡镇(街道)自查自纠情况,对乡镇(街道)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乡镇(街道),督促乡镇(街道)针对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0年6月底前)

通过专项整治,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压实追缴和预防养老保险死亡冒领工作责任,建立死亡人员及时上报机制和责任追查机制。

(四)总结上报阶段(2020年6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汇总,于6月底前形成工作总结报县社保事务中心。联系电话:70702733。

三、主要措施

(一)畅通举报渠道。构建完善“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的立体化信访举报平台,积极拓宽和畅通干部、群众的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县电视台、丰都手机报等形式公开养老保险死亡冒领作风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举报电话:70709138,举报邮箱:631348256@qq.com),各乡镇(街道)通过悬挂横幅或在场镇显要位置张贴宣传广告等形式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并在辖区内社保所设置举报信箱。

(二)自查整改处理。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近期开展的养老保险死亡冒领追缴和预防专项行动,认真进行自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坚持问题导向,定人、定责、定时限、定进度,统一整改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走过场,收到实效。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乡镇(街道)国家工作人员(含村社干部),乡镇(街道)纪(监)委严肃执纪问责,于5月15日前向县社保事务中心报送《养老保险死亡冒领作风专项整治自查整改处理情况表》(附件)(邮箱:631348256@qq.com)

(三)开展专项督查。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通过实地督导、明察暗访、线索交办、联合查办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养老保险死亡冒领作风专项行动进行检查和督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对自查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对发现的涉嫌重大违规违纪案件,形成案件线索按规定移送县纪(监)委,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养老保险死亡冒领问题工作人员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县人力社保局成立养老保险死亡冒领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由县人力社保局局长张双全同志任组长,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杜晓荣同志、县社保事务中心主任李兴才同志任副组长,县人力社保局社保科、基金监督科,县社保事务中心稽核监督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信息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县社保事务中心,由县社保事务中心主任李兴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将养老保险死亡冒领作风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县作风建设“四治理四提升”专项行动重要内容,与作风建设“四治理四提升”专项行动其他治理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动,一同整改。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附件:养老保险死亡冒领作风整治自查整改处理情况表

附件

养老保险死亡冒领作风整治自查整改处理情况表

序号

问题

类型

问题清单

涉嫌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违规的工作人员姓名及职务

整改情况

人员处理情况

是否整改(是或否)

整改计划(未整改的填报)

是否处理(是或否)

处理结果(已处理的填报)

1

工作人员不作为

村(社区)干部不按规定及时报送辖区死亡人员导致死亡冒领。

乡镇(街道)社保所或村(社区)工作人员对下发的疑似死亡人员不进行认真核实或者对核实已死亡的没有督促其亲属主动退还导致死亡冒领

其他问题(具体描述)

2

工作人员乱作为

村(社区)干部出具虚假死亡时间证明导致死亡冒领

乡镇(街道)卫生院工作人员出具虚假死亡时间证明导致死亡冒领

乡镇(街道)社保所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资格认证导致死亡冒领

其他问题(具体描述)

3

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或欺诈冒领

乡镇(街道)卫生院、村社工作人员出具死亡证明,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乡镇(街道)社保所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资格认证,借机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乡镇(街道)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冒领已死亡的民政集中供养人员养老金

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通过非法手段冒领死亡人员养老金

国家工作人员直系亲属死亡后,国家工作人员冒领死亡人员养老金

其他问题(具体描述)

填表备注:1.作风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本表所列,若有其他作风问题,请详细描述。2.本表C、D栏不是必须一一对应关系,乡镇(街道)存在有本表所列的某个问题现象但不能对应具体工作人员的也要自查整改填报。3.若一种问题涉及多个工作人员,请逐个填列,1人1行。4.本表于5月15日前报县社保事务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